夾頭榫是連結桌案的腿子、牙邊和角牙的一組榫卯結構,從宋代到明代,從明式到清式,在案類家具上一直沿用。
在明式家具中,豐富多變的牙頭和雕飾花紋賦予了桌案活潑靈動的性格,而在明式之前,夾頭榫的結構經歷了四次進化式的蛻變。
夾頭榫是案形結體家具中最常用的一種結構,明式的做法是,在四足上端開口,嵌夾一條橫木,即所謂「牙條」。
在嵌夾的地方,牙條上邊做出牙頭,藉以加長腿足與牙條的嵌夾面,使腿足更加穩定,不易搖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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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牙頭的明式夾頭榫案
為了便於就案工作,案面下要留有足夠的空間。故正面牙條下不設棖子,只側面設棖子一根或兩根。這是明代夾頭榫案最常見的做法,很少有例外。
如果我們看一看宋畫中的案,會發現很多不是按上述的做法製成的,而是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存在著不同的做法。
這些不同的夾頭榫結構可以看作是從宋到明的進化形式,至明代才統一定型成以上結構,合理、先進的做法取代了各種不合理、原始的做法。
宋代到明代的進化過程中,夾頭榫案的做法大概有四種:
畫例如南宋陸信忠《羅漢像》中的一具黑色案和宋人《瑤臺步月圖》中的一具香案。
南宋陸信忠《羅漢像》
宋人《瑤臺步月圖》
在明式家具的傳世實物中,我們仍可以見到這種只嵌夾牙頭,中間無長牙條相連的夾頭榫結構遺存。
明 黃花梨夾頭榫如意雲頭翹頭案
維多利亞和阿爾伯特博物館
畫例如宋人《槐陰銷夏圖》、宋畫像磚《婦女斫鱠圖》中所見。實物則有河北鉅鹿北宋故城出土的木案。
宋人《槐陰銷夏圖》
宋畫像磚《婦女斫鱠圖》
河北巨鹿北宋故城出土的木案
此案雖只有腿足上端的裡側有牙頭,但尺寸很長,幾乎將要連接成一根通長的牙條,如此做法在後來的明式家具中也有遺存。正面安棖子主要在矯正第一種做法搖晃不穩的缺憾,但又出現了新的缺憾,那就是正面棖子妨礙使用者就案子進行工作。
明 黃花梨刀牙板翹頭案
明尼阿波利斯博物館
第三種是四面設棖子有如第二種,故妨礙就案工作的缺憾依然存在。但腿足上端的兩個牙頭已經連接成一根通長的牙條。這是一個重要的改進。因為通長的牙條能把兩足從正面有機地連結起來,增加了案子的穩定性。
同時也只有有了通長的牙條才有可能去掉迎面的棖子,解決妨礙就案子進行工作的問題。
畫例如李篙《觀燈飛》、宋人《蕉陰擊球圖》中的案子。
李嵩《觀燈圖》
宋人《蕉陰擊球圖》
此種結構在傳世明式家具中也有部分保存,且多用於香案等用於置物而非就坐工作的案子上。這種做法既能防止搖晃不穩,又不妨礙使用者就案工作,因此比以上三種都來得合理、先進,也正是明式夾頭榫案普遍採用的做法。
畫例如《孟母教子圖》、《村童鬧學圖》中的案子。
《孟母教子圖》
《村童鬧學圖》
宋代的通長牙條都很窄,牙頭也很小,到明代牙條用料加寬,牙頭中部下垂,目的就在增加和腿足的嵌夾面,使桌案更加穩定堅固,夾頭榫結構也日趨完善合理,終於定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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