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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以為,那些分手後果斷刪了前任微信的人都很酷,有一種「從此老死不相往來」的魄力。
但後來發現,有些不刪前任微信的人其實更酷。因為他們有一種底氣:就算你還在我的微信好友列表裡,但我已經不會再聯繫你。
/ 01 /曾經問過一個男性朋友,假如和喜歡的那個人分手了,她來找你複合你會同意嗎?
他想都不想就回答:不會。既然那麼喜歡都分手了,再重來一次,結局也是一樣。
那麼如果你發現,你的現任女友還和前任有聯繫會怎麼樣?
他想了想:如果只是一兩次,可以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如果是打斷骨頭連著筋,藕斷絲還連的話,那就會和她分開。
一直認為,想聯繫就是放不下,放不下是因為還未愛痛快,但等愛痛快了就只剩痛了。保持聯繫不過是為了保鮮記憶或是想僥倖獲得生機,這種事情,如人飲水冷暖自知。
失戀的人,往往很難接受失戀分手的事實,情感脆弱,但又沒有到接受不了理智勸慰的地步。對於他們來說,分手後不再聯繫是對彼此最好的處理方式。
分手了,時間倒不回,故事回不去。接受分手這件事,當事人雙方往往是一個先接受,另外一個慢慢走出來後接受。走出來比較慢的人,會殘存對對方的愛念,想挽回重新來過的意向多過走出失戀的意向。
如果他們還保持聯繫,走在後面的人就越陷越深,在兩人言語行為接觸的每一瞬間製造「他還愛我」的錯覺,黏黏糊糊的複合欲望,終無法擺脫。
/ 02 /
聯繫前任也許是在懷念過往的美好時光?
大街小巷無數你們之間共同的美好回憶,雖然你明知已經回不去,但是你還是會去懷念那些曾經美好的時光,懷念那個曾經你覺得是生命中最愛的人。
我們每個人其實都是俗人,都會留戀過去,又不想放棄目前擁有的,怕這裡怕哪裡,這是人的感性作怪。當你整夜未睡時,你應該問下自己:「我是貪戀前度給過的溫暖,還是我放不下這段感情重新開始?」
「兩個人複合的概率是82%,但能走到最後的只有3%,那97%的分手的理由和第一次一樣。」
我有個萬年不變的戀愛原則:愛的時候唇齒相依,不愛就各奔東西。在一起時彼此熱愛,結局是因為了解而分開,最後陌路也不會是因為怨恨而是尊重。
大多數被分手的人,不刪除前任微信的初衷,都源於「不甘心」三個字。
我這麼愛你,你卻輕易地拋棄我。
然而卻在分手後,又一點點地認清楚彼此最真實的一面。有些人因為認清,反而又一次走到了一起,彼此相互珍惜。有些人因為認清,心裡徹底放下。有些人,卻在逐日的自省與成長中,漸漸變為更加優秀的自己。
/ 03 /
欣然:」其實對我來說,知道一件事完全沒有可能,就瞬間突然放下了。我的性格是,我覺得人之所以糾結,很多時候是因為覺得模稜兩可還有希望,所以總會讓自己猶猶豫豫放不開,一旦真的失去毫無可能了,就完全放下了。
我覺得一個男人能告訴你,我不愛你了,不可能回頭了,其實也是對你負責任的一種表示,當然這個前提是需要他真的能做到放下你,真的不再和你聯繫,不再撩撥你,不再借著朋友的名義關心你,其實是想要試探你還愛不愛他,以滿足自己的虛榮心。
最渣的行為是,他的身心行為都放下你了,卻不願告訴你,還不停和你聯繫,暗示你其實對你還有感情。這種時候你會覺得特別不能失去他,這是最痛苦的。「
「分手後再聯繫弊大於利」,跟「吃炸雞會長肉」,「腿粗穿短裙醜」,「年前工作沒做完年假在家也要做完」是相同的大概率事件。
分手後還能做朋友的,要麼還愛,要麼沒愛過。
/ 04 /
「真心喜歡過的人沒法做朋友。因為再多看幾眼,都還是想擁有。」
和現任鬧個矛盾,就會不自覺地想起來前任?
趕緊清醒起來好嗎?前任再好再差也已經分開了;現任再好再差也和你是感情關係。實在相處不下去,可以選擇分手,不要發展著現在,又去牽扯著以前。
兩個人能走到分手這一步,一定是這段關係有了硬傷,實在堅持不下去才分開的,所以分開後,就應該頭也不回往前走。
感情中沒有對錯之分,也沒有百分百不吵架的戀人夫妻。
越來越好的感情是兩個人磨合後共同為對方作出的改變;是雙方都有付出和犧牲。
心裡真的很愛一個人,就緊緊抓住他的手,和他一起好好經營這段感情,不要輕易說分手,不要輕易讓他成為前任,除非真的不愛了。
所有提醒你不要聯繫,或者安慰你想聯繫就聯繫的話,到處都是人生道理和生命意義,無論你怎樣做,回憶都不會放過你,無數個夜裡的枕頭知道,你需要浪費多少眼淚才能果斷地和他失去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