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樂福給寶寶買的鱈魚,原來是油魚,在歐洲被列為有毒魚種,是禁止上市的,太坑爹了!」昨天上午,北京網友「Triple顏」在個人微博上質疑家樂福「李代桃僵」,用油魚代替鱈魚導致她家寶寶吃了拉肚子。而明星「@馬伊琍」也在微博發帖稱,女兒吃了冒充鱈魚的油魚,導致腹瀉。對此,家樂福方面昨天明確回應:在其商品系統中只允許銷售鱈魚,並保證在銷產品證照齊全。
鱈魚被稱為「餐桌上的營養師」,甚至有「液體黃金」之說,一直為消費者青睞,而網友的爆料則告訴我們,原來我們熱衷的所謂鱈魚可能是個冒牌貨,是由油魚所頂替。鱈魚與油魚雖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性質迥然不同——油魚臭名昭著,有業內人士稱,「油魚蠟質比較高,脂肪含量高,脂溶點高,到體內不易被溶解、吸收,會導致不同程度的腹瀉!」如果商家用油魚冒充鱈魚,不是簡單的違背商業倫理,這種欺騙消費者的惡劣行為,已經涉嫌違法。
更耐人尋味的是,上海家樂福給媒體發來的聲明中提及,家樂福商品系統中僅允許銷售鱈魚,並保證在銷產品證照齊全。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公眾的擔憂何以消除?
鱈魚之疑不能不了了之,不能靜悄悄地沉入水底。就目前而言,有三點疑問需要釐清。其一,家樂福到底有沒有用油魚冒充鱈魚?如果冒充,該怎麼處置以及維護消費者權益?
其二,油魚該不該進入市場?美國曾於上世紀90年代禁運該魚,日本厚生勞動省也把油魚列為「有毒魚」,禁止入口。「油魚」在國外多用於工業製造潤滑劑。由此便引申出一個命題,我國是不是也應該完善監管制度,比如也應該禁運油魚?
其三,如何向消費者普及基本的魚類辨別知識?據報導,2007年3月,針對不少香港市民購買「鱈魚」後出現腹瀉等不適症狀。香港特區食物環境衛生署食物安全中心在調查後發布新聞公報,提醒公眾注意鱈魚與「油魚」的差別。
目前,上海的家樂福門店已經下架了鱈魚類產品,等待第三方判定後自證清白。家樂福到底有沒有清白,監管部門應該還原真相。消費者不能成為冤大頭,任何掛羊頭賣狗肉的欺騙行為都應該被嚴肅查處。
(責任編輯:張欣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