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據媒體報導,近日,北京懷柔區湯河口村驚現大規模放生狐狸事件。數百隻人工養殖的狐狸咬死、咬傷村民家禽,造成當地村民恐慌。目前,警察已介入調查並開展狐狸捉捕。由於在捕捉、運輸和放生後飢餓,半數狐狸已身亡,受傷被送醫的健康情況也不太樂觀。
不計後果的「放生」會帶來很大風險
破壞生態平衡和食物鏈
一下子放生300多隻藍狐和貉,這些食肉動物的攻擊性非同小可,破壞了放生地的生態平衡和食物鏈。狐狸咬死咬傷了許多雞、鵝等家禽,恐怕這不是放生者保護生命的初衷吧。而且,放生的狐狸是人工養殖的藍狐,報導中提到,多數狐狸都是被餓死的。因為人工養殖的環境下他們沒有多少野外生存能力,捕食能力和生存能力極差。這樣的人工養殖狐狸,將它們在野外放生,無異於讓它們送死,另外,這次的狐狸放生事件中,懷柔區園林綠化局既要捕捉狐狸,又要科學掩埋狐狸屍體以防疫病,著實為了放生者一時莽撞的「一放了之「行為費了不少力。
春天萬物生長,古人為了不失大地萬物生存之道,禁止人們進山伐木殘害幼苗、撒網捕捉魚鱉……當代的人們繼承古人保護環境的傳統是好事,可是也要分方式方法,不可莽撞,一放了之。這次的狐狸放生事件已經給了我們教訓,如果放生不當,不僅放生的動物性命不保,當地的生態鏈也會受到破壞。
有違法之嫌
再美好的道德,也應符合正確程序;再高昂的熱情,也須遵守法律法規。按照我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第23條規定,從國外或者外省、自治區、直轄市引進野生動物需要將其放生於野外的,放生單位應當向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科研機構進行科學論證後,報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單位批准。很明顯,放生數百隻狐狸有違法之嫌。
「放生」也要過法律和技術關
放生的善心值得尊重,但有些時候善心並不必然導致善果,這其中需要對善意進行科學有效的引導,讓其得以合理有序地釋放。減少「好心辦了壞事」的鬧劇或悲劇的發生,放生科普和對科學放生觀的倡導這一課得抓緊補上。在生態環境脆弱的當下,放生更顯得是個「技術活」。放生者不僅需要對放生物種本身有所了解,還應對放生條件、放生時機、放生環境等知識有所掌握,如此方能實現科學放生。
但更重要的,實現科學放生還要依靠法律指條明路,對何為「科學」做出明確的界定,並提供可依照可遵從的行為規則。就我國目前的法律來看,法律已經明確規定,誤捕的野生動物要立刻放生,買賣野生動物都屬違法,對生態環境可能構成威脅和破壞的放生也有禁令,但配套的具體處罰措施仍顯不足。對於違規放生所造成的事實損失,目前尚無法律依據來明確追責,這也是此次北京狐狸放生事件中所暴露出的一大問題。此外,在放生的批准主體、批准程序和範圍方面還存在盲區,亟須儘快填補,遏制並打擊商業違規放生的泛濫。個人加強認識,制度加強約束,合理引導放生行為,放生才能最終回歸其本意。
那些「偽善放生」該休矣
真正的放生,對被放生的動物和自然環境,只有好處沒有壞處。可如今的一些放生,已背道而馳,根本不是行善,甚至有時是作惡。比如之前有媒體報導,竟有人在廣東某公園放生眼鏡蛇和五步蛇。
放生從好事變成壞事,根本還在於一些所謂放生者的不當動機——他們只想通過放生得到福報;至於放生對動物及環境的影響,他們不會過問。對於這些偽善的放生,豐子愷曾嚴厲批評:「他們平日都吃素、放生、念佛、念經。但他們吃一天素,希望得到比吃十天魚肉更大的報酬。他們放一條蛇,希望活一百歲。他們念佛誦經,希望個個字變成金錢……」
放生,也要真正為動物著想、為生態環境著想。偽善的刻意放生,早該休矣。
(據光明日報、新京報、長江網等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