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07 17:36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好不容易健身成功
卻發現自己
面部清晰、上身赤裸的
身材變化對比圖
竟被放到了網上
這是咋回事?
私教未經會員允許
上傳「效果會員」對比照!
2018年6月起,魏先生在某健身公司辦理入會,並多次支付購買私教課的費用數萬元。
2019年1月,魏先生的私人教練王某為其拍攝並拼接了健身前後對比照片三組共9張,分別為魏先生上半身赤裸的正面照、背面照、側面照。
同時,魏先生與王某通過微信聊天確定,健身公司使用上述健身前後對比照片用於宣傳,作為回報可發展魏先生成為「效果會員」,但雙方並未在聊天中確認宣傳方式。
後來魏先生在「大眾點評」相關宣傳頁面上發現該健身公司竟私自將自己體重改變前後兩組對比照上傳用於經營宣傳。魏先生遂將健身公司和運營「大眾點評」App的上海漢濤信息諮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漢濤公司」)訴至法院。
是否承擔侵權責任?
三方各執一詞!
魏先生認為
健身公司擅自使用其照片用作減脂塑形的配圖,且為上半身裸露照片,使其公眾形象和商業價值受到一定程度的貶損,侵犯了其肖像權和名譽權,造成了一定的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害。漢濤公司作為「大眾點評」App的運營主體,亦應承擔侵權責任。
健身公司辯稱
涉案照片系公司員工王某(魏先生私人教練)經魏先生同意拍攝並刊登於「大眾點評」App,並且公司給予了魏先生「效果會員」的身份;
公司在得知魏先生要求刪除涉案照片時,立即將照片刪除,未侵犯其肖像權;魏先生並非公眾人物,不存在公眾形象和商業價值;
「大眾點評」App主要為美食網站,公司頁面點擊量非常低,涉案照片傳播範圍有限,沒有造成任何影響。
漢濤公司認為
涉案圖片並非漢濤公司上傳,且公司在了解到涉案事實後,及時進行了查找,發現涉案圖片已被刪除,已盡到合理義務,不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侵權責任誰來擔?
法院這樣判!
1
健身公司侵犯了魏先生肖像權
未侵犯其名譽權
本案中,魏先生與健身公司並未籤訂任何關於其肖像使用的書面合同,根據微信聊天記錄,魏先生僅同意成為其「效果會員」,但健身公司並未對「效果會員」作出相關書面文件和解釋,其主張「效果會員」指代用戶宣傳和課程優惠。經法庭詢問,健身公司承認「效果會員」系其單方解釋。
同時,王某雖系涉案照片的作者,但其行使著作權時,未經魏先生同意,不得隨意發布其肖像照片。
因此,健身公司未經魏先生同意在網際網路上發布其照片的行為存在明顯過錯,侵犯了魏先生的肖像權。健身公司使用照片的行為尚在正面宣傳範圍內,未侵犯魏先生的名譽權。
漢濤公司作為「大眾點評」App的運營主體,是網絡服務提供者,漢濤公司在收到起訴狀後,經查找涉案照片已經刪除,已履行適當的注意義務,不應承擔相應侵權責任。
2
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
因涉案帳號已停止運行,考慮到侵權行為發生於網際網路,損害後果波及範圍廣泛,且健身公司在訴訟中一直拒絕承認存在過錯,故判決健身公司在報紙上向魏先生賠禮道歉。
關於魏先生的經濟損失,法院認為,魏先生雖非公眾人物,但健身公司作為從事健身行業的主體,在其「大眾點評」帳號上使用魏先生訓練前後的對比照片,並標明「100天減脂塑形計劃」及「課程周期:三個月」,意在使公眾看到健身項目的實際效果,達到商業宣傳、吸引新會員入會的目的。因此,健身公司系利用魏先生健身前後的肖像對比所帶來的商業化價值,為其企業營利,應當賠償魏先生經濟損失。
涉案照片系魏先生健身前後上半身裸露的對比照片,魏先生認為涉案照片並不雅觀,不願在網際網路上公開,符合一般公眾的價值判斷標準,應當予以尊重。健身公司並未認識到自己的過錯,未積極消除侵權行為的影響,致使侵權持續時間較長,其侵權行為造成的負面影響已經超出一般公眾的容忍程度,給魏先生造成較嚴重的精神痛苦,應當依法賠償魏先生一定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據此,法院遂依法判決某健身公司在《人民法院報》賠禮道歉,並賠償魏先生經濟損失及精神損害撫慰金共計11070元;
公民即使非公眾人物
但個人肖像同樣受法律保護
並同樣具有商業化經濟價值
因此,小編提醒大家
若肖像權被侵犯
趕緊拿起法律武器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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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北京網際網路法院
原標題:《以案說法 | 健身前後對比照被私教傳上「大眾點評」,誰該擔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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