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魚是一種十分優質的魚類,含有豐富的蛋白質等營養,深受消費者喜愛。而豬肉更是人們日常生活中食用率特別高的肉類,經過烹飪之後美味可口。
但最近,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的關於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顯示,這兩種食品都被檢不合格,情況如下:
鄭州市鄭東新區劉康活魚店銷售的1批次黑魚(活),氧氟沙星檢出值為17.2μ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規定。氧氟沙星屬於氟喹諾酮類藥物,因抗菌譜廣、抗菌活性強等曾被廣泛用於畜禽細菌性疾病的治療和預防。國家規定,禁止氧氟沙星用於食品動物,在動物性食品中不得檢出。
氧氟沙星殘留在人體中蓄積,可能引起人體的耐藥性,長期攝入氧氟沙星超標的動物性食品,可能引起輕度胃腸道刺激或不適,以及頭痛、頭暈、睡眠不良等症狀,大劑量還可能引起肝損害。
開封市祥符區羅王鄉家佳福購物廣場銷售的1批次豬肉(前腿肉),氯黴素檢出值為0.33μ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規定。氯黴素屬抑菌性廣譜抗生素,根據農業部規定,氯黴素在所有食品動物中不得檢出。肉製品中檢出氯黴素主要可能是由於畜禽養殖過程中為了防止疫病的發生,使用氯黴素導致畜禽肉中氯黴素殘留。長期大量食用氯黴素殘留可能引起腸道菌群失調,導致消化機能紊亂。
食品安全與身體健康息息相關,在此也提醒廣大消費者,應當在正規可靠場所和渠道購買所需食品並保存相應購物憑證,如發現不合格產品,請向相關監管部門致電舉報。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控制風險,立案調查,並分析原因進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產品已按要求開展核查處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