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擬收回51.46畝國有土地使用權盤活利用,具體在這兒→

2020-12-16 瀟湘晨報

商丘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擬收回原商丘地區農業生產資料公司國有土地使用權公告

為實施城市規劃,盤活存量土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四十七條等有關規定,擬報請商丘市人民政府收回原商丘地區農業生產資料公司使用的位於梁園區平原街道辦事處,東至平原路,西至商丘師範學院,南至商丘師範學院、八一路(規劃),北至商丘師範學院範圍內的劃撥土地使用權。該宗地原經批准劃撥徵地面積為34309.30平方米(合51.464畝),實測土地總面積為34309.35平方米(合51.464畝),淨面積為29427.507平方米(合44.141畝),擬收回土地面積34309.30平方米(合51.464畝),擬收回土地位置、面積及界址以土地批准文件定界圖四至為準(該宗地未辦理土地使用證)。

原商丘地區農業生產資料公司現已不再使用該宗土地。根據《商丘市人民政府關於解決商丘師範學院徵用市農業生產資料公司倉庫用地問題協調會議紀要》(商政閱〔2008〕9號)文件精神,商丘市農業生產資料總公司申請市政府收回該宗劃撥土地使用權。

相關權益人對政府收回上述宗地國有土地使用權如有異議,可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5日內,向商丘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提交有關書面材料。逾期沒有提出異議,將報請商丘市人民政府依法收回原商丘地區農業生產資料公司使用的34309.30平方米(合51.464畝)劃撥土地使用權。收回的土地我局將依據新的城市規劃用途盤活利用。

聯繫地址:商丘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梁園分局

聯 系 人:張洪濤 張家煒

聯繫電話:0370-2292670 3125137

商丘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0年12月14日

責編:劉贇 | 審核:李震 | 總監:萬軍偉

(來源:商丘日報)

【來源:大河財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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