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查封,指的是訴訟過程中法院在案件原告提出查封申請的情況下通過司法的途徑把被告所屬名下的房產查封,被查封後的房產不能進行過戶、抵押等手續,但仍可以繼續居住使用。強制執行查封後,被告還可以住那套房子,但是不能轉讓房子了,就是對這棟房子的權利進行了限制,不能轉讓、贈與給他人。眾所周知,房子被查封後要及時解封,否則將被強制執行拍賣,那房子被查封後多久執行拍賣呢?接下來,小編就為您介紹相關內容!
什麼情況下房產會被查封?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查封既是財產保全的一種措施,也是法院強制執行的措施之一。查封通常出現在兩個階段:
第一個是訴訟階段
包括訴訟前和訴訟中,分別叫做訴前財產保全和訴中財產保全,其目的都是為了保證法院判決可以順利執行。在訴訟階段的查封,一般須由一方訴訟當事人主動提出申請並提供財產擔保,法院才會查封;特殊情況下,法院會依職權主動查封。
第二個是執行階段
此階段的查封,是法院執行部門在被執行人拒不執行法院生效判決、裁定的情況下,依職權對被執行人的財產進行查封,是執行措施之一。被執行人在法院採取查封措施以後,若在規定的期限內仍未執行的,那麼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拍賣已查封的財產。
房子被查封後多久執行拍賣?
法院查封房子期限現在為3年,到期可續封,何時拍賣需要根據案情進展情況。普通案件審理期限一般為6個月,作出判決後雙方均未上訴的15天後生效,生效後超出判決書確定的履行期限仍未履行的,可申請執行,執行過程中根據房產具體情況進行處置。
如果沒有違反法律,但房子被查封,可以到法院申述。以上就是關於房產查封的內容介紹了,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建議大家貸款的時候量力而行,以免因後期因無力還款導致房產被查封。同時要做到遵紀守法、不隨意給人做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