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權物業爛尾如何拆招?

2020-12-11 金羊網

使用權物業爛尾如何拆招?

金羊網  作者:李國輝  2020-04-27

「使用權物業」對許多人來說還是一個新詞,但因為使用權物業而引起的法律糾紛,近年來卻甚囂塵上,導致不少投資者竹籃打水一場空...


涉事項目盛明廣場

投資者贏了官司,卻因開發商帳上無錢無法執行;使用權物業建設資金監管政策有待完善

文/圖 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李國輝 實習生 吳曉瑩

「使用權物業」對許多人來說還是一個新詞,但因為使用權物業而引起的法律糾紛,近年來卻甚囂塵上,導致不少投資者竹籃打水一場空。在佛山,一個靠近西樵山5A級風景區的大型商業綜合體項目——佛山盛明廣場,也因為使用權物業問題,如今正面臨「生死大考」。

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調查發現,早在2018年底,該項目就因涉嫌以租代售「虛假宣傳」等問題,被佛山市南海區及西樵鎮兩級政府部門發出了風險提示。如今,持續停工兩年後,已有超2000名投資者不僅無法按期收樓,也無法向開發商要回血汗錢。即使訴諸法院打贏官司,開發商帳戶上也沒錢可以執行。

對此,佛山盛明廣場老闆、珠海盛明國際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梁文貫接受羊城晚報記者採訪時,對於投資者質疑的虛假宣傳、資金轉移等問題一一進行了回應,他稱正全力籌措資金,儘快讓項目完成建設。

投資者和承建商:停工兩年維權難

「為了拿回血汗錢,我們筋疲力盡!」近日,廣州市民李傑(化名)向羊城晚報記者投訴稱,2018年4月,她與佛山盛明置業有限公司(下稱「開發商」)籤訂了《物業使用權轉讓合同》,後者將向其轉讓盛明廣場1座某號物業(酒店式公寓)20年的使用權,若付清總轉讓款,可以無償享受使用權至2051年12月30日。2019年3月,到了交付物業毛坯的時候,開發商找到李傑籤了一份「返租合同」,約定將該物業交給開發商進行統一的酒店式裝修和統一管理。

李傑向開發商付清了合同總款32萬元。當年7月,正當她滿心歡喜準備「收樓」的時候,接到銷售電話,對方明確告訴她「房子要延遲交樓」。經溝通,開發商稱,願從違約交付之日起,每月以合同總款千分之一支付給她作為補償。「但只給了兩個月,到了10月以後,就再也沒給了」。

幾經周折,李傑在網上找到了盛明廣場的業主群。直到此時,她才知道,該樓盤早已停工一年多時間,業主群裡有1000多人,其中很多人有著相同的遭遇,籤補償協議、退款協議,卻根本拿不到錢;有許多業主已經訴諸法院,要求開發商退錢賠償損失。「開發商就是在拖,明明停工很久,卻把我們蒙在鼓裡!」

佛山市民張利(化名)告訴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她和家人於2017年底接到銷售推銷電話後,認為盛明廣場有不錯的區位優勢,下了1萬元訂金購買了一套物業,但直到去付合同尾款的時候才被告知,她購買的酒店式公寓僅有使用權,沒有產權。「我當時還質問他們為什麼不早說,而且廣告宣傳裡,根本沒有提只有使用權而沒有產權的問題。」

銷售向其解釋稱,房子交樓後,會採取每個月「返租」的形式,讓其儘快收回成本。幾經權衡,張利交了全款,誰知至今無法收樓。2019年7月,張利等7戶投資者一起向法院提交了起訴狀,要求開發商退款並賠償損失,7戶投資者全部勝訴。但到了強制執行時,卻被法院執行中心告知,開發商帳戶上已經沒錢可以執行。

不僅投資者無法退款,盛明廣場總承包商——中興建設有限公司派駐現場的項目經理陳雙喜告訴羊城晚報記者,按照停工前進度,開發商已經支付了2.5億工程款,仍拖欠工程款近1.2億元。他表示,由於開發商的資金鍊和管理出現問題,項目自2018年12月10日停工至今。如今,工地上僅有六七個人留守。

記者在盛明廣場工地走訪了解到,該項目總共約25萬平方米,其中一期11萬平方米已完成95%以上,二期13萬平方米也已完成8萬平方米框架結構建設。

由於去年底以來,投資人多次前來要求退款,售樓部早已大門緊鎖,裡面僅有保安值班,工地周圍已經被封鎖。一名當地人惋惜地告訴記者,盛明廣場地理位置優越,又靠近西樵山、觀音湖等風景和文化旅遊區,未來也會通地鐵,許多西樵人也投資了盛明廣場的物業,沒有想到項目「難產」至今。

西樵鎮政府:早已「提示風險」

張利等投資人告訴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4月中旬,西樵鎮委鎮政府相關負責人與業主代表進行溝通時提出,投資人可以採取共同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方式維護權益,或等待政府與開發商進一步的協調和溝通。

西樵鎮政府回應投資者和媒體時表示,自2018年10月起,盛明廣場項目因資金問題停工至今,受影響投資者有2000多戶。項目停工後,西樵鎮成立了專項工作組,多次協調處理相關事宜,並多次約談項目負責人,督促其儘快落實復工。

對盛明廣場是否違規及涉嫌哪些違規操作的問題,西樵鎮政府表示,盛明廣場項目屬於農村集體建設用地項目,不屬於房地產開發項目,項目不能分割辦理不動產權證,投資者只有一定時期的物業使用權,該項目有合法合規的土地審批和規劃報建施工手續。但前期發現,項目方聘請的第三方公司涉嫌虛假宣傳,為預防矛盾糾紛,加強風險識別,保護各方合法權益,當地政府已第一時間進行風險提示。

羊城晚報記者查詢發現,2018年11月29日,西樵鎮國土城建和水務局就盛明廣場的開發和銷售模式,通過各大媒體及網站向公眾發布了一則風險提示。提示信息中稱,該項目的建設及使用具有特殊約定,提示公眾應特別注意土地性質、非住宅用地管理以及該項目使用權出租合同等三方面問題。

西樵鎮國土城建和水務局還提示,根據《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出租合同》的約定,該項目的協議租期分為前20年(自2011年12月31日起至2031年12月31日止)和後20年(自2031年12月31日起至2051年12月31日止)。前20年租期合同已經鑑證,後20年租期合同根據合同法和屆時政策執行。未申請續租或申請續租未獲批准的,土地及地上建築物、附著物將由集體土地所有權人無償收回。

實際投資人:「好心辦了壞事」

4月25日,佛山盛明廣場的實際投資人、珠海盛明國際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梁文貫在接受羊城晚報記者採訪時「大吐苦水」。據其稱,佛山盛明廣場項目的停工以及後續產生的糾紛,是完全沒有預料到的,令他非常悲哀,感覺自己「好心辦了壞事」。

梁文貫稱,西樵鎮愛國村是他的家鄉,當初投資這一項目是希望帶動當地稅收和經濟發展,給村裡的後代留下一些物業。「我都60歲了,本來打算辦完這個項目就退休了。現在是錢也沒了、榮譽也沒了、面子也沒了,總之是好心辦了壞事。」

他坦承,現在最大的難題就是「錢」,要讓盛明廣場繼續建設完成,至少還要投入四五億元,但在如何籌集資金的問題上,遇到了比較大的困難。他還表示,籌錢不僅要解決欠下的工程款等問題,也要解決已造成的違約問題。

對於涉嫌「虛假宣傳」的問題,梁文貫表示,一家企業銷售過程是否違法,應該由法律來裁定。如果真的涉及違法,執法部門可以「抓人」。對於有質疑其將收到的銷售款轉走的說法,梁文貫稱,「可以查帳,事實勝於雄辯」。

對於政府發布的風險提示,梁文貫顯得委屈和無奈。他認為,政府當時可以通過與企業溝通來了解存在的風險,「有則改之,無則加勉」。在這則風險提示發布後,項目的銷售遇到了很大困難,外界對項目產生了不信任,許多業主後續的分期付款也收不回來。

梁文貫透露,佛山盛明廣場目前銷售使用權物業2000多套,帳面金額達5個多億。這其中,向承建商支付了兩個多億,代理費支付了將近兩億,稅收繳納了2000多萬元,此外還有八九千萬沒收回。

梁文貫稱,盛明廣場是一個商業綜合體項目,需要在後期的經營中慢慢才能賺到錢,整個項目如今還有八九萬平米的物業可以銷售,如果當初再多賣兩個億,就不會出現這種資金鍊斷裂的情況。

「現在不管誰對誰錯,我只能儘快籌措出錢來去蓋好它,應該是可以解決的,但要給點時間。」

律師說法

使用權物業有天然性缺陷

廣東廣信君達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投融資專業部副部長梁顯軍接受羊城晚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投資者購買使用權物業過程中,獲得的僅僅是物權中的其中一部分權屬,其權利是不夠完整的,保護起來也會比較難。「投資這類物業本身獲得的是很弱的一種權利,是基於債權而獲得的使用權,更準確地說就是一個租賃的權利。」

梁顯軍認為,由於使用權物業的天然性缺陷,開發商在銷售過程中,可能會以各種方式虛高其價值,包括採用一些虛假宣傳或誤導性宣傳。

他還提到,如果是正常商品房開發,國家監管是很嚴格的,必須保障有足夠的建設資金在帳戶上。而在使用權物業的建設資金監管上,政策仍不夠完善。由於國家對物業租賃合同認定的年限最高為20年,盛明廣場合同中約定的「20年後可無償享受使用權至2051年」的說法,一旦訴諸法院將不被支持,這也將對投資者未來的收益產生極大的不確定性。

編輯:海輝

相關焦點

  • 佛山這個大型「使用權物業」面臨...
    「使用權物業」對許多人來說還是一個新詞,但因為使用權物業而引起的法律糾紛,近年來卻層出不窮,導致不少投資者竹籃打水一場空。在佛山,一個靠近西樵山5A級風景區的大型商業綜合體項目——佛山盛明廣場,也因為使用權物業問題,如今正面臨著商業信譽崩塌、資金鍊斷裂的「生死大考」。
  • 中海物業(02669.HK)訂立停車位使用權框架協議
    來源:格隆匯格隆匯10月23日丨中海物業(02669.HK)公布,2019年10月23日,中海物業與中國海外發展訂立框架協議,訂約方同意中海物業集團可不時就收購停車位使用權作為中海物業集團的庫存與中國海外發展集團訂立交易,該等停車位為中國海外發展集團所興建
  • 【問答】「買」了使用權房,為啥還要和物業籤協議?公房轉讓要注意...
    市民宋女士: 前段時間,我買了兩套使用權房,承租人姓名都已經改好,物業打電話通知我去領房票本,並且還讓我籤一份協議。我不理解為啥還要和物業籤協議,所以想諮詢一下:使用權房出售有什麼規定?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 公攤面積是用錢買的,就有使用權,物業憑什麼讓拆掉40cm鞋櫃!
    11-28 22:47:54 來源: 一起讀裝修 舉報   公攤面積是用錢買下來的,就有使用權
  • 上海著名爛尾樓爆破後,全國這十大爛尾樓將何去何從?
    該項目已爛尾四年多,佔地面積高達 500 多萬平方米,成為安徽最大的爛尾工程。中間投資人換了一批又一批,據說各方工程款拖欠的已高達 60 億。目前陽光半島已被恆大接盤。該項目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日期為 1999 年 6 月,開發商為印尼籍華人王恆心( HENRY ONGGO )。原本定於 2007 年封頂的大廈卻在接近竣工時沒能順利封頂,此後一直沒有投入使用。黃金置地大廈是目前陸家嘴容積率最低的一個項目,平均容積率只有 4.5 左右。
  • 公攤面積是用錢買下來的,就有使用權,物業憑什麼讓拆掉40cm鞋櫃
    定製了40cm的鞋櫃,基本不會妨礙到別人家的通行,自然也很難有什麼消防問題,物業憑什麼要求拆除了,就僅僅是不順眼? 我家買的這房子是一梯雙戶的戶型,而且電梯是雙開門的,過道什麼的,還是挺寬敞的,畢竟是花了錢了,也有使用權,這麼好幾平方的地方,不應該就這麼浪費了,就在定製一個鞋櫃。
  • 濰坊這幾個爛尾樓又活了!
    怕物業不靠譜坑人?不,這些都不是最怕的,小編認為,最令人擔驚受怕的,是花了大輩子積蓄錢買的房子竟然成了爛尾樓!也藉此機會,來跟大家聊聊買房如何避開爛尾盤!不管怎樣,咱大恆信拯救爛尾的功績,是不可磨滅的!買房如何避開爛尾1、綜合考察開發商實力,開發商的開發資質等級是從註冊資金、開發資歷等綜合來評判的。資質等級分為四個等級,一級為最高,四級為最低,如果開發商的資質是一級和二級,說明開發商的實力還是比較強的,選擇這樣的開發商,樓盤出現爛尾的機率是最低的。
  • 物業、劇組聯手侵佔私宅拍攝,事後竟稱:有權處置該房產的使用權
    林女士馬上回老家檢查後發現,果然家中有被人闖入的跡象,通過調查發現,是物業提供鑰匙讓劇組人員進入拍戲的,在此之前,林女士可並未允許任何人進入自己的家中!於是,一氣之下的林女士將物業、劇組以及播放平臺全部告上法庭,並且要求該電視劇停止播放,立刻下架。
  • 昆明2000畝「爛尾樓」西南海追蹤:45億重整資金到位將迎復工
    按照重整計劃,東方資產投放45億元重整資金清償債務,並提供西南海項目約10萬平方米未售物業實施以物抵債,完成已開發地塊復工續建。同時,通過在建工程轉讓模式由龍湖集團受讓項目未開發的地塊。  今年11月6日,「仁澤公司管理人」微信公眾號發布消息稱,東方資產將45億元重整資金支付至重整投資人上海東源添蒙投資中心(有限合夥)指定帳戶,仁澤地產破產重整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果,待完成調規后土地使用權再抵押至重整投資人名下,及部分合作協議商談籤署兩項重要工作後,即可滿足使用重整資金清償債權的全部條件,全面清償債權,恢復項目建設。
  • 抹去城市的傷痕,淮安市中心三大爛尾樓即將復活「重生」!
    淮安三大爛尾樓「前世」看點一覽1。淮安雨潤廣場由雲潤集團拿地,最初將打造蘇北第一高樓,後因種種原因停工,爛尾近10年。2、淮安融和廣場自18年被建旭房集團拿下後,項目遲遲沒有動靜。3、淮安潤城一品花苑於2011年拿地,2015年9月停工至今,已爛尾多年。
  • 廣州五大爛尾樓前世今生
    本專題為你盤點廣東歷史上最著名的十大爛尾樓。  一、珠海巨人大廈:18層加高到72層  現狀:依然爛尾。  它被譽為中國最著名的爛尾樓,由史玉柱在1993年開發,爛尾時間長達20年。當時巨人大廈規劃為18層,後史玉柱不顧實際地一再加高樓層不斷「加高」到72層,立志要建全國最高的樓宇。
  • 物權法草案徵求意見 建設用地使用權期滿收回
    隨後開始審議的物權法草案,就如何保護私有財產進行了詳細的規定,以確立保護私人財產權的具體法律制度。  幾經修改後,目前公布的物權法草案將國家、集體和私人所有權並列為一章,著重突出對公有財產和私人財產予以同等保護。  專家認為,法律對私人財產的保護,除最高層次的憲法保護外,還應有第二層次的民法保護,第三層次的單行法保護。
  • 樓頂使用權歸頂層了,業主裝成露天廚房和浴室,物業也不說違建
    見過在頂樓挖泳池、挖魚池、搭建陽光房等,這些事情隨便挑一個可能都屬於違建,搞不好會被物業強拆。今天就來看看不違建的!這位業主裝修時,在樓頂設計廚房和浴室,不過這大夏天的在頂樓吹吹風,吃個燒烤衝個澡回去睡覺,這日子過得還真的是瀟灑啊!
  • 那些「魔都知名爛尾樓」:有的涅槃重生 有的仍在沉睡
    爛尾樓形成的原因眾多,但一般而言,資金多是這些項目最終爛尾的命門。2019年以來,由於融資政策收緊、樓市下行致去化困難等原因,房地產開發商大面積破產,在建工程因資金緊張而中止,甚至進入拍賣程序的數量劇增,令整個樓市不寒而慄,爛尾樓的生存現狀也再次引發市場的極大關注。
  • 又一部電視劇爛尾了……用英文如何吐槽?
    { 今日問題 }怎麼用英文表達爛尾?從《迷霧》開播,豆瓣評分就直線上升,口碑不斷發酵,更有不少人稱其「預定年度最佳韓劇」……然後,它爛尾了。曾經真情實感追劇的小夥伴們紛紛吐槽,連帶著追了三集的英大心情也有點複雜~韓劇邊拍邊播的模式使得劇集常常高開低走,比如《奶酪陷阱》、《花遊記》,季播的英美劇也存在這種情況,比如《吸血鬼日記》、《行屍走肉》…那老外是如何吐槽爛尾呢?
  • 深圳「爛尾樓王」:邦達花園一「爛」20年 身價已漲百倍
    而深圳新貴片區前海,有一座樓一「爛」20年,號稱「深圳爛尾樓王」。「太複雜了,牽扯的利益方太多了!」這是業內人士對這座爛尾樓的一致評價。「賠償標準我們沒法定,登記截止日期也沒定,拿到賠償款時間快慢也不好預估」。
  • 寧波樓市高歌猛進的背後,那些爛尾樓何去何從?
    今天我們就來列舉幾個被遺忘的爛尾樓現狀如何。先來說說江北明州廣場項目,位於江北洪塘,2013年10月開建,股東幾經調整,最終因資金鍊斷裂於2017年8月停工。在爛尾了四年半後,已更名為盈隆商業廣場,成功復活。位於北侖主城區繁華地段的藍海中心項目,於2010年開工,由於開發商拖欠施工單位工程款無力支付便一直停工,如今已經有7年之久。就在今年8月,終於有好消息傳來,項目似乎有人接盤了,藍海項目以3.3億的價格成功拍賣。
  • 什麼是房子使用權?什麼是房子所有權?
    一般來說,我們租賃的房產只有使用權,居住者是沒有所有權的,但是對於想要有屬於自己房子的人來說,買房時要購買房屋的所有權,那麼什麼是房子使用權?什麼是房子所有權?什麼是房子使用權?房子使用權就是指對房屋的實際使用權利,並不說只有房屋的所有權人才對房屋有使用權,非房屋所有權人也可以通過一定的法律契約獲得房屋的使用權,如房主將房屋租給他人使用。房屋使用權是指承租人承租的直管公有住房。
  • 房屋「所有權」與「使用權」 有什麼區別?
    一般來說,我們租賃的房產只有使用權,居住者是沒有所有權的,但是對於想要有屬於自己房子的人來說,買房時要購買房屋的所有權,那麼什麼是房子使用權?什麼是房子所有權?   房子使用權就是指對房屋的實際使用權利,並不說只有房屋的所有權人才對房屋有使用權,非房屋所有權人也可以通過一定的法律契約獲得房屋的使用權,如房主將房屋租給他人使用。房屋使用權是指承租人承租的直管公有住房。
  • 爛尾復工,萬科接手,鎮江5大爛尾樓驚人逆襲真相!
    「如何在一個月花光十億」?熱映電影《西虹市首富》激起無數討論。看似荒誕又諷刺的是,為了花錢,王多魚買下的爛尾樓,居然建了所學校,成了學區房,反而大賺!   如何梳理遺留問題,產權問題如何解決,部分樓棟框架拆掉重建還是改建,對於開發商來說都是不小的挑戰。   小編曾經去過邊城售樓處,當我問及爛尾樓將如何改造時,銷售員沒有具體和我細說,只說會改造重建。不過有人接盤,總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