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說,隨著房價越炒越高,買房子對很多家庭來說是非常困難的,可能得靠著兩代人的共同努力,才能在城市裡買一套房子。
那麼,你有想過,房屋的過戶規則是什麼樣的?父母買的房子一定是歸子女所有嗎?
可能很多人第一感覺都是歸子女所有,但事實是,如果父母的房子不過戶,子女只擁有居住權,沒有房子的支配權。
這就意味著,子女不能出售或者抵押房子,房子拆遷後也拿不到拆遷款。所以,想要繼承房產,就必須按照法律規定來繼承。
一般來說,財產轉讓有3種方式:贈與、繼承以及買賣。
其中,贈與和買賣可以在父母過世前辦理,繼承則要在父母過世之後辦理。而且,這三種財產轉讓方式,辦理費用和程序是不同的。
1、贈與
贈與聽起來像是免費,實際上,贈與過戶會產生不少費用,因為需要承擔個人所得稅、公證費等一系列費用。
比如,一套房子價值500萬,如果通過贈與過戶的方式,光過戶費就高達20萬。並且,隨著房子價值越來越高,需要繳納的費用也會增多,因此,贈與是財產過戶中最費錢的一種,一般情況下,不建議使用。
2、買賣
買賣過戶,就是指父母將房子「賣」給子女,這樣可以節省過戶費。不過這種方式要求父母房產持有年限要超過5年,且其手中還有另外的房產。
如果房產持有不滿5年,也可以通過買賣過戶到子女手中,但要交額外的增值稅、附加稅,手續費用也不少。
另外,如果父母將唯一的房產「賣給」子女,還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3、繼承
繼承過戶只能在父母離世後辦理,如果想要通過這種方式拿到房子,就要確定繼承順位。
按照法律規定,如果父母有遺囑,則財產繼承以遺囑效力為先。子女可以在公證之後,確定自己唯一繼承人的身份,就可以實行房屋過戶。
如果有弟弟妹妹,只有一套房產時,就得讓弟弟妹妹放棄繼承人的身份,這樣才可以繼承。如果有人不同意,在遺產繼承上產生有糾紛,就無法辦理房屋過戶。
繼承過戶也是這三種方式中最省錢的,因為程序很簡單,只需繳納一些公證費和登記費就行。
大家都知道,《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即將在2021年1月1日起實行,其中,關於繼承過戶的相關規定也有了不同的解釋。
在新規下,如果老人離世前有遺囑,明確第二順位的人也可以繼承遺產,那第二順位的人和第一順位的人同樣擁有優先繼承的權利,甚至,遺產有可能直接歸第二順位繼承人所有,這也是最容易產生家庭糾紛的矛盾點。
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遇到糾紛時,法律是我們維權的最好途徑。
因此每個人都要懂法守法,絕對不能知法犯法。生而為人,多少要知道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識,推薦給各位公民這本《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法律常識一本全》。
前者涵蓋了最新修訂的法律法規,刷新我們對法律的認知;後者是我們解決日常生活中摩擦的必要手段,維護我們的基本權益,希望這兩本書能填補你的法律空白,從此不要再做「法盲」,早點知道,可以省下很多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