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小的時候,學校裡老師都為大家講過「此地無銀三百兩」的故事。但是那是寫在書裡故事;今天筆者就為大家講一個當今的「此地無銀三百兩」的故事。
話說今年6月某日的下午,上海普陀區甘泉路派出所接到轄區內某工程公司的員工沈某的報案電話,聲稱在轄區內的一工程公司昨天晚上被盜竊了,失竊的金額為4萬元。警方接到報警後立即趕到案發地進行調查。在現場,民警遇到了本案的報案人沈某。他說他是幫助老闆報警的,老闆下午回到公司發現放在公司裡的4萬元現金不見了非常著急,立馬讓自己報警尋求警方的幫助儘快找回被竊走的錢財。
警方經過現場調查後發現,公司規模並不大。進進出出也就十幾個員工。所以警方斷定此案可能是「自己人」所為,但公司總工就這點人到底是誰呢?經過警方仔細分析,警方突然想起了沈某的那個報警電話。電話裡,沈某稱是昨天晚上錢財被盜的,可到了現場他卻說是下午被盜的。細心的民警好像從中發現了什麼。
後來民警經過多次的走訪調查後,民警對沈某進行了突擊審訊,審訊後果不其然,這錢就是沈某自己偷的,他為了掩人耳目自導自演的上演了開頭文章開頭的那一幕。經審訊沈某由於最近急著用錢,在吃飯的時候突然想起了老闆剛剛取回來放在公司的4萬塊現金,於是沈某變偷偷趁著沒人的時候把錢偷了出來。
目前沈某已經被上海普陀警方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