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建築技術的發展,科技的發展。
現在建房已不再像以往,只能建6層高的樓梯房和11層高的電梯房。
回首過去,我們會看到,從2007年後,房屋逐漸往高層住宅方向發展,23樓,32樓,48樓的高層住宅比比皆是,且目前一手樓盤開發商建的,也是這樣的高層住宅。
仿佛,樓梯樓和小矮層從樓市上消失了。
實際,樓市上最受購房者歡迎的依舊是電梯小矮層,依次才是高層住宅,往後才輪到樓梯樓。
然而,從2006年後,房企拿地成本不斷上漲,再也不敢隨隨便便建小矮層了,即便知道好賣,但地價高,建起來就只能賣一套虧一套了。
而高層住宅,因為建築技術的進步,往往能建到23樓以上,相比高昂的地價,多建一層的成本反倒九牛一毛。
建高層住宅,房企能賺到更多的利潤,同時高層住宅洋房在目前樓市,還是比較受購房者歡迎的。
但是,今年已經是2019年了。
這意味著,最早一批高層住宅樓齡已經有了至少13年。
相對於房產證70年產權,還有57年可以使用,這13年,看著其實也不長。
但是,我們得理清一點,電梯的使用期一般為15-20年。
高層住宅是非常依賴電梯的,能使用15年的電梯,如果保養不佳,可能第五個年頭,就會浮現出很多問題。
而15年後怎麼辦?
電梯如果使用15年後,修無可修了,那就只能換了。
而不說換電梯的成本,單說換電梯究竟是業主出錢還是物業出錢,這裡面的糾紛就足以讓人感到揪心。
當然,按照物權法,無論是修也好,換也好,都是由物業保管的維修基金來負責。
如果物業沒有維修基金了呢?
這個時候,要麼業主繼續交,要麼就開始查帳本吧。
當然,電梯其實只是小事,相比,接下來的才是大事!
電梯的使用期只有15年,那大家想過,鋼筋混泥土的壽命又有多長?
一般來說,70年是沒問題的。
但是,在現今開發商偷工減料大行其道,強制提前收房,收房後還得自己翻新房屋的樓市,大家還會對鋼筋混泥土有信心嗎?
如果,高層住宅不到70年就變成了危樓,那就只有一個解決辦法了。
舊改,拿賠償款。
這裡,又衍生出了一個問題。
同樣是住宅,樓梯房的佔地面積,小矮層的佔地面積,高層住宅的佔地面積區別有多大?
佔地面積區別不大,建築面積區別大!
而對於開發商來說,舊改給多少賠償,是按佔地面積賠償,還是按建築面積賠償?
佔地面積賠償,高層住宅,建得越高,賠償款分的越薄,說不定賠償款到各戶手上,只有房屋市價的十分之一也說不定。
那也可以不接受舊改,不過,危樓就只能在那危著了。
或者,按建築面積賠償?
如果是小矮層和樓梯樓按建築面積賠償,我相信開發商還是很願意的。
但是,高層住宅?
開發商會虧到哭出來的。
這也是為什麼高層住宅願意買的人越來越少的緣故。
從影響最小的電梯老化,到樓宇老化,再到開發商舊改成本過高。
所以,大家覺得現在買房,是買小矮層還是樓梯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