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老崔,生在農村,長在農村。農村就像萬花筒,每天都有新鮮事。如果您想了解鄉村裡的大事小情,村幹部的苦甜酸辣,鄰裡間的家長裡短,鄉民們的喜怒哀樂,敬請關注「聽我老崔話三農」!今天老崔想要和大伙兒聊的主題是:村集體急用錢,能用四荒地抵押貸款嗎?政策咋說?
近日小編老家一個村遇到了這樣一件事,村集體想辦一個養豬場,由於缺乏資金,就考慮用村裡的一座荒山作抵押向銀行貸款,結果遭到銀行方面的拒絕,理由是村集體的包括荒山在內的四荒地,即荒山、荒溝、荒丘、荒灘,政策有規定,不能拿來作抵押。村幹部不解,為什麼有的私人可以拿承包的荒山向銀行抵押貸款,而村集體就不可以呢?於是就又去國土資源部門諮詢,通過國土資源部門解釋,村幹部釋然,資金問題另想辦法解決。
事實上我國相關政策確實有這樣的規定,村集體的四荒(荒山、荒溝、荒丘、荒灘)地不能拿來向銀行抵押貸款。那麼,村集體這大片大片的寶貴的土地資源就真的沒有一點用處了嗎?其實情況也不是這樣的。實際在我國,農村耕地一般適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這樣能讓土地產生更大經營效益,而四荒地卻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進行生產經營。因此,國家政策規定,這些不宜採取家庭承包經營方式的四荒地,適宜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三種方式進行承包經營。通過這三種方式承包出去的四荒地,承包人如果有必要,就可以用這些四荒地的承包經營權去銀行貸款了。這樣一來,這些看似荒蕪的土地就「活」了。
政策原來如此。那麼,什麼是四荒地招標、拍賣、公開協商?了解一下或許對農民朋友有所幫助。所謂四荒地招標承包,就是指在村集體規定的期限內,由符合規定的條件的單位或個人以書面的形式,競投某塊四荒土地的承包經營權。所謂四荒地拍賣承包,就是指在村集體規定的時間內,在村集體負責人(拍賣人)的主持下,由若干競投者手舉統一編號的應價牌應價,競投在一定年限內的四荒土地地承包經營權,誰出的價格最高,誰就獲得該塊土地的承包經營權。所謂四荒地公開協商承包,就是由村集體負責人與想要取得四荒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人充分協商,最終與符合條件的人籤訂四荒土地承包經營合同的活動。
村集體無論是採取哪種形式公開對外發包村裡的四荒地,特別要注意公開、公平,公正、遵守當下村務活動的相關制度規定。首先是村黨支部、村委會要召開相關的會議,就對外發包村裡的四荒地事項進行溝通交流,在取得一致意見的基礎上,再召開有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參加的村民代表大會進行討論,充分徵求群眾的意見,並且在獲得大多數村民代表同意的情況下,會議所討論的相關事項才能通過有效。而後還得進行一定期限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後,才可以再組織進行四荒地對外承包的招標、拍賣或公開協商活動。這樣做不僅符合當下農村村務活動的相關規定,而且也有利於發包方和承包方合法權益的保障。
無論是單位還是農民個人,通過以上這三種方式取得的四荒土地承包經營權(如有必要)均可以拿來向銀行抵押貸款,不過這裡還有幾個很關鍵的環節必須要注意,第一,就是你事先必須得經發包方也就是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後才可以的。第二,抵押人在獲得發包方也就是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後,還應委託相關的具有土地價格評估資格的中介機構進行地價評估,並經土地管理部門確認後,才能與銀行籤訂抵押貸款合同。第三,農民個人擁有的自留山或者責任山不屬於四荒土地。自留山和責任山是林地的組成部分,不能用於抵押。
我是老崔,生在農村,長在農村,熟悉農村。如果您想了解鄉村裡的大事小情,村幹部的苦甜酸辣,鄰裡間的家長裡短,鄉民們的喜怒哀樂,請關注「聽我老崔話三農」,並對老崔今天所發文章的觀點與認知點擊評論,或贊或踩,照單全收!【文章配圖來自網絡,如有侵權聯繫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