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交明年物業費、停車服務費是否該按新標準交?

2020-12-14 騰訊網

這是一條與西安市每位業主利益都息息相關的新聞——新的《西安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即將於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物業服務費和停車服務費的收費標準發生了變化,那麼,業主若預交明年的物業費用,該如何繳納?是否應該按照新政策標準繳納?

預交了明年4個月物業費 收費標準是老標準還是新標準?

蓮湖區發改委回覆:物業費調整需走程序,還需要一段時間

停車服務費明年1月1日起按新標準執行

近日,有西安市民反映,新的《西安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即將於2021年1月1日實施,那麼,業主若預交明年物業費用,是否應該按照新政策標準繳納?

張樂(化名)是西安市群賢道9號高新尊寓的業主,今年11月底,小區物業客服管家發來信息催繳物業費,稱經查詢其2020年9月至12月的物業費未繳納,「我將398.4元的物業費繳納過去後,對方又稱再次查詢發現今年並未欠費,於是將錢轉成了明年一至四月的物業費,並直接開了收費單。」張樂說,她關注過新聞報導,西安市明年將實行「一費制」的物業收費新政策,物業為什麼仍按照老標準實行收費?

華商報記者在張樂提供的「陝西德澤良行物業服務有限責任公司」收款收據上看到,收取的費用周期為2021年1月至4月,包括電梯費、公共能耗、生活垃圾處理費、物業費共398.4元,繳費日期為12月2日。

今年11月9日,西安市發改委發布《西安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及物業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新的物業服務管理辦法2021年1月1日起執行,物業收費一費制,電梯費、公攤電費將合併入物業費內,不再單獨收取,停車服務費將下調。新辦法2021年1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物業服務企業執行新的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前,應按規定履行調價程序,調價程序履行完畢前仍按原合同約定執行。也就是說,2021年1月1日起,如果有小區調價程序仍未結束,物業費標準仍按照原價格標準暫時收取,直至調價程序結束。

12月10日,記者聯繫到小區德澤良行物業,物業人員稱,如果存在多收的情況,政策正式通知下來後,物業按照政策執行,肯定會退,具體情況還需核實。

記者隨後以業主的身份諮詢了西安市蓮湖區發改委價格服務科,工作人員介紹,西安市新的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2021年1月1日起執行,轄區內各個小區物業目前已經陸續著手,正履行調價程序,對於物業費來說,由於物業需要和業主籤訂新合同、業主進行「雙過半」投票、徵求業主意見等程序,可能還需要一段時間;但對於停車服務費來說,要求轄區內各物業於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新政策價格標準執行,不履行者,業主可向轄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進行反映。 華商報記者 于震

收房後發現多籤了份物業服務補充協議

物業費從每月1.5元/平方米漲成2.4元

收房時籤了多份協議並交了第二年一季度的物業費,回家後才發現有一份物業服務補充協議,實際總物業費為每月2.4元/平方米,感覺不合理。物業稱,收房可暫緩交物業費。

籤了物業服務補充協議

物業費每月多了0.9元/平方米

2019年,西安市民魯先生購買了西安市唐延路與科技六路交會處的萬達·西安one項目的商品房,今年12月初,開發商通知收房。

12月4日,魯先生到小區物業辦公室辦理了收房手續,籤了前期物業服務協議等,並交了契稅、大修基金和物業費。「物業人員讓我們交今年12月和明年第一季度的物業費,我們家物業費一共交了2800多元。」魯先生說,因為當時排隊收房的人特別多,他也沒有細看籤的協議內容,晚上回家整理票據時才發現,協議中竟然還有一份《物業服務補充協議》。

魯先生說,他查看後發現,補充協議中說明物業公司會提供補充服務,這部分的物業費是每月0.9元/平方米,原物業費是每月1.5元/平方米,這樣算下來的話,總物業費實際是每月2.4元/平方米。「我們現在還沒有業委會,物業費是物業公司直接定的,我覺得對業主來說,補充服務可有可無,所以不想要這個服務,而且協議上也說明這個是雙方自願籤的,現在服務還沒開始,所以我們提出取消補充協議。」

之後,魯先生向物業公司提交了書面資料申請取消《物業服務補充協議》。12月10日,魯先生說,目前物業方還沒有給出答覆。「還有業主收房時發現了這個問題就沒有籤補充協議,到現在也還沒收房。」

業主蔡先生說,12月4日、5日,他妻子去辦理了收房手續,交了契稅、大修基金,但沒有交物業費也沒籤補充協議,所以到現在都沒有拿到鑰匙。

物業:業主購房時已公示價格

收房可暫緩交物業費

12月10日,記者看到,萬達·西安one項目六地塊(高層)《物業服務補充協議》中說明,甲方為西安龍湖物業服務有限公司,該協議是為進一步提升物業服務水平,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簽署,補充服務有高於物業服務一級標準;提供增值服務,比如智慧平臺、管家服務、業主活動等。

補充協議中顯示,費用為按建築面積每月0.9元/平方米,該收費僅限於補充服務。《前期物業服務協議》中說明,物業費是按建築面積每月1.5元/平方米。

12月10日下午,記者聯繫到小區物業工作人員姚先生,他說,辦理收房時不會因未籤補充協議而拒絕辦理收房。「有業主反映該問題後,我們和開發商溝通得知,當時售樓部賣房時有公示物業價格和補充服務的價格,購房合同裡也有說明。」

「現在有業主不同意籤補充協議,我們已經先暫緩收取物業費,並讓業主正常收房,等業主入住體驗了物業服務後再決定是否籤補充協議。」姚先生說,明年1月將施行新的物業費標準,他們也在與住建部門、發改委對接學習相關政策解讀,目前物業費仍按此前備案過的價格收取,如果明年政策調整,新舊小區都需按統一標準收費的話,物業公司也會及時根據政策調整物業費。

隨後,記者聯繫到西安市發改委收費與價格服務處,值班工作人員說,具體負責物業費工作的工作人員暫時外出,他根據相關文件解釋稱,新的物業費管理辦法明年1月才實施,現階段是按之前籤訂的服務協議收取物業費,明年1月後,新政策也會有一個實施過程,具體的需根據相關政策進行調整。 華商報記者 田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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