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拆通知已下違建兩年沒拆

2020-12-07 濟南時報
  

花樣年華小區東南側,違建小院大門緊閉。 見習記者劉玉樂 攝
  下達強拆決定書兩年後,堤口路花樣年華小區3處違建仍紋絲不動。為此,小區居民韓振光將天橋區城管執法局告上法庭,官司打到了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韓振光也沒贏。拆違拆臨大形勢下,3處違建究竟能否拆除?
因為違建他將天橋城管告上法庭
  50多歲的韓振光,在天橋區城管系統已是人盡皆知。因為小區內的3處違建,他把天橋區城管執法局先後多次告上法庭。
  韓振光住在堤口路花樣年華小區,樓下就是兩處違建,都是獨立小院;小區大門口還有一處,是一棟小樓。「違建依然擺在那裡,至今尚未拆除。」韓振光表示,天橋區城管執法局具有對轄區內違法違章建築進行查處的法定職責。
  詢問個人動機,韓振光稱,《濟南市城鄉規劃條例》中早有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向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舉報和控告違反城鄉規劃的行為。
  根據天橋區人民法院和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先後判決,韓振光均敗訴。敗訴理由是:被上訴人天橋區城管執法局接舉報後,對涉案建築查處立案、進行拍照取證等現場勘驗、並針對涉案建築負責單位中鐵十局履行了調查詢問等法定程序,作出了強制拆除違法建築決定,並向天橋區人民政府請示對中鐵十局違法建設建築工程採取強制措施,已經履行了對轄區內違法違章建築進行查處的法定職責。
強拆通知下了兩年三處違建仍在
  5日,花樣年華小區內,3處違建仍然存在。小區正北門,一臨街兩層小樓目前是愛義行洗車店,正在營業。業主介紹,該小樓曾是花樣年華小區售樓處,小區銷售完後並未拆除,而是改成了洗車店。小區東南側,兩處小院緊鄰小區廣場和綠地,從高處俯看格外明顯。其中一處佔地近百平方米的小院,院牆破敗不堪,院內搭建了一排磚瓦平房堆滿了廢鐵。相隔不遠,另一處小院同樣大門緊閉。院內建了10間平房,佔地亦有近百平方米。「平房10年前就建了起來,以前是幼兒園。」小區居民介紹。
  記者查詢發現,2015年10月15日,天橋區城管執法局在同一天,給3處違建下過強拆決定書。決定書中,洗車店屬原花樣年華小區售樓處,責任人為中鐵十局集團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原幼兒園位置違建責任人為濟南魯鐵天成工程安裝有限公司;破敗小院責任人為劉某。決定書中均提及,2015年9月21日,天橋區人民政府就已責成堤口路街道辦事處組織力量(區有關部門配合)對3處違建實施強制拆除。

【部門回應】
  5月底前爭取全拆完
  2015年9月21日,天橋區人民政府下達的《關於立即拆除花樣年華小區內三處違法違章建設的通知》中,措辭嚴厲地稱「為維護法律尊嚴和城市規劃的嚴肅性,經區依法整治違法違章建設領導小組研究……責成堤口路街道辦事處組織力量(區有關部門配合)對上述三處違法違章工程在五日內予以拆除」。
  時隔兩年,3處違建為何一直沒拆?5日,天橋區城管執法局回應,3處違建早已交由堤口路街辦強制拆除。同樣的問題,堤口路街辦城管科稱,為何多年未拆並不清楚。對於3處違建的拆除時限,堤口路街辦城管科稱,已經列入了第三批拆違拆臨計劃名單,洗車店18日將搬離,另外兩處小院隨後就會向當事人下達拆除通知。5月底之前爭取全部拆完。 (記者李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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