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即將過去,再過十來天就是元旦了,新的一年也將全面開始,和第十四個五年規劃有關的措施也會全面部署。今年因為各地採取了嚴格的管制措施,對亂佔耕地建房的情況進行了全面的整治,許多村民現在也不敢隨意建房了,大家現在也在觀望,了解國家發布的各項禁令,以防建房後因為違規被責令拆除。
另外,還有些村民現在也在關心宅基地相關的政策。這段時間,不少網友也在詢問筆者一些和農村申請宅基地有關的政策。今天筆者就為大家科普相關的政策,2021年,村民申請建房,什麼情況下不批宅基地?以下這些新規定早了解!
大家都知道,以前農村建房是很隨意的,村民也不需要提交什麼申請書,只要村委會點頭了,就可以動工建房。可現在,隨著宅基地制度不斷完善,村民申請宅基地建房也必須走流程了。
除了按照一戶一宅的要求之外,村民建房必須提交建房申請書、宅基地建房(規劃許可)審批申請表以及申請人的身份證、戶口簿。如果有老房子且要重新申請宅基地蓋房的,還要籤訂承諾書,自願退出原宅基地並交由村集體。
另外,雖然說現在國家下發了宅基地的審批權以及簡化了宅基地申請流程,但不是說每個人只要申請宅基地就能獲得上級部門批准,一切都要根據村民的情況進行審批,如果村民申請建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都不予批准宅基地蓋房。具體如下;
1、村民所申請的宅基地存在權屬糾紛的不予批准;
2、村民申請的宅基地不符合村莊整體規劃的不予批准;
3、不符合「一戶一宅」要求的村民不予批准;
4、不是村集體成員;如;城鎮居民,城鎮戶籍的農村子女,戶口遷出農村的農轉非等等;
5、想申請宅基地建新房但又不願意將原宅基地退出的不予批准;
6、原村集體有住房,但已經出賣、出租,亦或者贈與他人居住或者改作生產經營用途的不予批准;
從上面的規定可以看出,現在申請宅基地建房已經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相信很多村民已經遇到了。在筆者當地,現在也是非常嚴格,早期建房的村民已經笑了,但這兩年準備回家建房的村民卻遇到了問題,一方面是當地採取了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另一方面是因為宅基地資源緊張,有多宅的村民也不願意轉讓或退出宅基地,從而導致許多年輕人想回家蓋房都無地可批。
而筆者深入了解之後,發現這種情況不僅僅在筆者當地才有,其他地區也一樣,人多地少的地方到現在村民也無法實現戶有所居,不少人也在呼籲國家處理這個問題。
雖然說現在農村宅基地資源緊張,申請宅基地也很困難,但如果村民沒有房子居住,想建房又該怎麼辦?想申請宅基地蓋房到底要符合哪些條件呢?據筆者了解的規定,村民只要符合以下條件之一是可以申請個人住宅建設的。具體如下
1、村民已經具備了分戶條件,現實生活中也的確需要分戶且現有的住房無法滿足分戶住房需求的情況下是可以向相關部門申請宅基地建設住宅的。
2、村民現在的房屋已經屬於危房,已經無法居住,村民願意承諾退還老宅基地,也是可以申請宅基地建房的,當然,因為各地的規定不同,如果原宅基地面積能夠滿足村民的住房需求,相關部門會根據情況允許村民拆除老房子,在原宅基地重建房屋。
3、村民的住房和宅基地因當地發生了自然災害(地震、泥石流)、亦或者因為其他原因滅失的,這些失去宅基地的村民是可以依法重新申請宅基地蓋房。
4、因當地實施了重大項目,村民的房屋必須遷移,那麼村民拿到補償之後是可以向村集體申請宅基地蓋房的,
當然,因為各地實施的政策不同,再加上各村莊的宅基地使用情況不一致,各地的申請宅基地也會有所變動,如果大家想了解詳細的信息,可以登錄當地住建部網站了解相關的政策,以上內容希望能給大家帶來幫助。對此,你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