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老話說得好:「親兄弟,明算帳。」親兄弟之間,平時可能互不計較,但在分家的時候,是一定要明算帳的。在老輩,分家有一套專門的流程。通常是以長輩命令或者兄弟抓鬮的方式,確定各自分配的財產,在保人的見證下,黑紙白字寫成契約。本文要講述的,就是掖縣農村兄弟抓鬮分家的一個小故事,作者「建華」先生根據其外祖父口述整理。)
以下是正文——
我(建華先生的外祖父,以下第一人稱均同)出生在1935年,小名叫廣生。我爺爺有兩個兒子,就是我大爺(伯父)和我父親。他們兄弟倆長大之後,就面臨分家的問題。
當時,家裡只有一處房屋,十多畝地。分家的時候,難以平分,只能各有側重。
按照慣例,家裡叫來一個村的主事人和族內長輩。寫兩個紙條,一個寫「房」,一個寫「地」。兄弟二人抓鬮,一人將分得房屋和少許的土地;另一人會分得大部分的土地,但沒有房屋。我的父親抓到了「房」。
於是,由村裡的主事人執筆,用墨筆在毛頭紙上寫下房契。這處百餘年的房屋從此成了我的家。和這處房屋一起分到我家的,是僅一畝半田地,由於位置在王河的西岸,所以我們當地稱「河西崖」。而我的大爺,他抓到了「地」,他得到了其餘的十幾畝地。
與當時很多掖縣人一樣,我的父親年輕時也闖關東做生意,很少回來。在我的印象裡,我家僅有的一畝半地是由我的母親——一位小腳的農村婦女來照料。我還記著我七八歲的時候,遇上麥收時節,母親天不亮就醒了,小腳一步一步地往河西崖挪。我家沒有車(編者註:畜力車),母親從家走到河西崖,要40分鐘,等走到了天也亮了,母親就開始拔麥子。如今我們這裡還將麥收稱為「拔麥子」。
那時,小麥成熟後,家家都是將麥子連根拔起,捆成一捆,再挑回家打場晾曬。麥秸和麥根用來燒火做飯。建國後成立生產隊,才改為人工鐮刀收割,將麥茬留在地裡,麥秸拉到場院。一直到本世紀初的頭幾年,麥收時還經常可見戴著白頭巾的職業割麥人。而把麥秸粉碎還田,將麥根直接打碎到地裡的聯合收割機全面普及,至今不過十年有餘。母親將麥子捆好,我挑著扁擔,一頭放一個大捆,另一頭挑兩個小捆。「河西崖」的田地土質差,收成低。一畝半地,我只挑了三趟,我家這一年的收成就挑完了。
過了幾年,土改評成分開始了。成分的評定是按照地級分數的高低來劃分。我村的田地大部分在村西。村西口,有一段下坡路,下了坡,這裡就叫做「西門外」。從「西門外」開始,由近及遠,村裡人分別叫做「小河崖」,「二河崖」,「三河崖」和「河西崖」。從東向西,墒情呈現漸次的趨勢。「小河崖」的地級分數最高,屬於40級地。「二河崖」稍次一些,屬於30級地。往西類推「三河崖」是20級地,「河西崖」的地級只有10級。這樣,田地都有了等級分數,再乘以畝數,得到的就是地級分數。
富戶的房子多,也要計算分數。由於我家只有一畝半地,而且是土質最差的「河西崖」地段,我家的地級分數只有20分,所以給我家評的成分是「貧農」。我的大爺因為分家分的土地多,雖然田地不在好地段,但是數量稍多,所以給他評的成分是「中農」。
實際上當初分家的時候基本是平分,而後來的成分卻不一樣,只能說當時還是田地更顯金貴吧。(本文作者:建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