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農村的「三塊地」,是指存在於農村地區的「農用地」、「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和「宅基地」。這「三塊地」名稱、性質、用途、處置方式等都有所區別。那麼,農村「三塊地」到底有何用途呢?下面一起來看看。
一、農用地
農用地,是指用於農業生產的土地,包括耕地、園地、林地、牧草地等等,無論經營權歸誰,農用地的土地性質不能改變,經營的內容不能改變,應用於農業生產尤其是糧食生產的土地絕不允許改作他用。同時國家通過政策保障措施,鼓勵農戶和經營者搞好農業生產和糧食生產。
二、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
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是指鄉村建設用地,主要包括 鄉村公益事業用地和 公共設施用地,以及農村居民住宅用地 。根據新的政策,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可以出讓、出租、轉讓。
出讓:按照同地同價的原則入市交易。
出租:可以將土地出租,也可以建設房產進行出租。
轉讓:將使用權轉讓。
三、宅基地
宅基地,是指是農村的農戶或個人用作住宅基地而佔有、利用本集體所有的土地。
有觀點提出中國要實行新型城鎮化,要讓廣大農民在中小城市落戶,必須得有「啟動資金」。就像城鎮居民十多年來基本上達到戶均一套自有住房,多數靠當初福利分房的「原始股」一樣,農民市民化也得有「原始股」,這就是他們在宅基地上的權益,或有償出讓、或抵押、或擔保。
根據「三權分置」原則,農村宅基地可以有以下用途:
轉讓:應按照相關原則將宅基地使用權進行轉讓;
出租:將宅基地包括住宅在內出租給其他農戶或城鎮居民使用;
流轉:將宅基地包括住宅在內的使用權轉讓給其他農業或非農業居民使用。
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的目的是為了讓農民享受更多的土地權益,幫助農民增加收入。按照目前的發展趨勢,相信未來將會有更多的投資者把目標瞄向農村,助力鄉村發展。農民即便是有地不自己種,也能夠賺取更多的經濟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