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言:別跟最好的朋友合作生意,最後連朋友沒得做
很多朋友之間處得比較好,想著朋友之間志同道合,知根知底,
一起合夥做生意,肯定比陌生人搭夥要好,
於是一合計,就合夥做生意,或者合夥創業。
想法是好,但做到最後往往是不歡而散,
不僅生意沒做成,朋友也沒得做.
朋友之間合夥創業,得把這三個問題說清楚,否則早晚要鬧矛盾!
第一,誰管權?
不少人合夥做生意,兩個人的資源、能力都差不多,
誰也沒有絕對的優勢能服得了對方,
於是五五分成,兩個人各拿一半的錢,各佔一半的股份,
看起來相安無事,臉上都掛得住,
看似最公平,但實際是最不靠譜的分配方式,
生意做得越大,五五分成的弊端就越明顯。
即使兩個人同時創立,權力上也不能一模一樣,
股份上不能對半分,一定要有一個多,有一個少,
在職位上要有一個高一個低,在發生矛盾的時候,
若兩方沒有辦法達成共識,權利高的,股份多的人說了算,
這樣公司才能正常地運轉下去。
尤其是到了做得越大時,這種矛盾會越加明顯,
所以,絕對不能對半分,搞平均,看似公平,實則是埋下了一顆定時炸彈。
第二,誰管錢?
大家一起辛苦打拼,無非是為了掙錢。
那麼應該誰來管錢呢?這個一定要事先達成共識,
為了防止貪汙,同時也為了避嫌,
最好的方式是錢由第三方來管,
公司再小也不能缺了財務這個崗位,由財務人員來管錢,
只要做好對財務人員的監管,不要讓他貪汙跑路就行了,
這樣可以最大程度的避免創始人之間因為管錢而產生的矛盾,
或者是內心的猜忌。
第三,誰管人?
公司最大的財富不是資產,不是物品,而是人,
因為事情都是人做的,
因人成事,因人廢事,
人事的任免權權至關重要,在面對人事問題上,產生分歧是最難調和的,
會有更多的因素摻雜進來,使得事情更加複雜。
管人方面要注意兩件事情,
一件是:大的方向上要提前達成共識,比如說,在某些重要崗位上,一定不許用雙方的親戚,
否則容易拉幫結派,或者以權謀私。
另外一個原則,具體的人員上,做到專人專管,
不能一個人被幾個領導管,這樣就很難管理,員工夾在中間也很難受。
其實真正適合在一起做生意的朋友是很少的,
不要因為關係好,就覺得兩個人能搭夥,
一旦在一起合作了,才知道事情沒有想像的那麼簡單。
若是真的珍惜兄弟情誼,姐妹情誼,
就謹慎合作,別毀了雙方的感情。
無論親人和朋友,走得太近,是場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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