舅舅公婆是「遠親」?擴大法定「近親屬」範圍,專家吵起來了……

2020-12-02 騰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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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丨陳佩玥

責編丨陸慧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草案近日進入二審稿審議。

這幾天,有關「近親屬」的劃定在社會上引起了熱烈討論。

平時跟你很親的姑姑、舅舅、阿姨乃至爺爺奶奶、外公外婆,他們都算是你的近親屬嗎?

對此,法律制定者堅持自己的觀點,民眾又有著自身的實際需求,而民俗專家也提出了自己的價值判斷。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草案二審稿第822條,對親屬、近親屬、視為近親屬以及家庭成員的範圍作出了規定。第822條第二款規定,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為近親屬。在此之前,我國《刑事訴訟法》中對近親屬的範圍規定為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張伯軍看來, 我國法律關於親屬尤其是近親屬的問題沒有統一規定,還有多部法律沒有明確近親屬的範圍,例如民事訴訟法、侵權責任法等,這容易導致權利主體與訴訟主體不一致的問題,也為司法實踐帶來了一些困擾。張伯軍建議統一明確近親屬範圍,特別是民商事領域的近親屬範圍,尤其考慮在特殊情況下是否可以將近親屬的範圍擴大,將共同生活的公婆、嶽父母、兒媳、女婿等,也視為近親屬。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羅保銘說,如果不設「共同生活」這個前提條件,公婆、嶽父母、兒媳、女婿也應該是近親屬。現在許多家庭都不是老少三代傳統的大家庭一起生活,大部分都是小家庭自己單過,甚至是和老人「一碗湯」的距離,所以對近親屬的概念還是範圍要從寬一點。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王硯蒙說,關於近親屬規定的範圍有點狹窄,在現實生活中有很多四世同堂甚至五世同堂的家庭,按照這條規定,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就被排除在近親屬範圍之外。

對於立法機構在審議近親屬時出現的爭論,坊間的聲音也是各執一詞。

上海大學社會學教授胡申生說,在我國傳統的農耕社會中,因宗族而居而產生了內親與外親、近親與遠親之分。民間有「娘親舅大」之說,可見舅舅在所有親戚中的地位是十分突出的。而且,農村的家族也是以本家姓氏為區分的,一旦家族與家族之間產生爭鬥,所謂「打仗親兄弟」,這裡的親兄弟必須是要包括同一個姓氏的堂兄堂弟的,他們也自然成了最親的近親屬。但是,現在時代變了,家族而居變成了家庭而居,如果將近親屬的範圍劃得比較大,首先就會在財產繼承上帶來很多麻煩。所以,刑訴法中的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等近親屬範圍,與繼承法中的繼承順位是一致的,這是有其道理的。如果過於擴大近親屬範圍,反而會因「利益」的糾葛而產生新的社會矛盾與法律糾紛,不一定有利於社會安定。

民俗專家、嘉定區博物館副研究員陶繼明表示,在民間習俗與家庭禮儀裡,我國始終沒有對誰是近親誰是遠親有過相對明確的規定,民間沒有,古代法典裡也沒有。但是,將叔叔、舅舅等歸於近親屬,則是中國的傳統習俗。這主要是緣於血親關係。特別是曾祖父,肯定是近親屬,因為血緣的一脈相承。當然,現在是法制社會,其對親屬遠近的劃分應當與農耕社會有所區別。婚姻法規定了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從血緣上來說,凡是禁止通婚的都應列入近親屬範疇。這是民間倫理意義上的定義,是十分寬泛的,法律意義上的近親屬就沒必要放得那麼寬了。

要不要擴大法定「近親屬」範圍,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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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丨新民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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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幾天,有關「近親屬」的劃定在社會上引起了熱烈討論。「平時跟你很親的姑姑、舅舅、阿姨乃至爺爺奶奶、外公外婆,他們都算是你的近親屬嗎?」對此,法律制定者堅持自己的觀點,民眾又有著自身的實際需求,而民俗專家也提出了自己的價值判斷。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草案二審稿第822條,對親屬、近親屬、視為近親屬以及家庭成員的範圍作出了規定。
  • 《民法典》近親屬範圍劃定引爭議
    平時跟你很親的姑姑、舅舅,和你一起生活的公婆或嶽父母,他們算是你的近親屬嗎?對此,法律制定者有些堅持自己的觀點,民眾有實際的感受,而民俗專家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草案二審稿第822條,對親屬、近親屬、視為近親屬以及家庭成員的範圍作出了規定: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為近親屬。
  • 《民法典》應該擴大「近親屬」的範圍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為近親屬。共同生活的公婆、嶽父母、兒媳、女婿等視為近親屬。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親屬為家庭成員」。  從上面的條款可以看出,在民法領域,法律意義上的「近親屬」將「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高祖父母、高外祖父母、曾孫、外曾孫、玄孫、外玄孫等」排除在「近親屬」及「家庭成員」之外。
  • 「娘舅親,輩輩親」,舅舅不算法定親屬?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草案正在...
    有委員針對草案關於親屬範疇的相關規定提出建議。草案第822條規定,親屬包括配偶、血親和姻親。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為近親屬。共同生活的公婆、嶽父母、兒媳、女婿,視為近親屬。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親屬為家庭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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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bsp&nbsp&nbsp&nbsp誰是我的「近親屬」?爺爺、奶奶,姥姥、姥爺,姑姑、舅舅,姨媽,嶽父母公婆是近親屬嗎?在外國的立法中,對於「近親屬」的界定並不規範,由此也引發了諸多問題,2019年12月28日公布徵求意見的《民法典(草案)》婚姻家庭編中對「近親屬」範圍的規定,引起較大爭議,誰是「近親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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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於這次草案的內容,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張伯軍建議,考慮在特殊情況下是否可以將近親屬的範圍擴大,將共同生活的公婆、嶽父母、兒媳、女婿等,也視為近親屬。所以在擴大近親屬範圍的這個新聞點上,網友們也是吵翻了天,有的網友笑稱,過了小半輩子,「說起來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公婆、嶽父母、兒媳、女婿等原本都還不算是近親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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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擴大法定繼承人範圍調整繼承順序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分組審議民法典繼承編草案時建議□ 本報記者 朱寧寧26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對民法典繼承編草案二審稿進行分組審議。建議適當擴大法定繼承人的範圍,調整繼承人順序,增加替補繼承制度、後位繼承制度等。繼承人範圍不宜過窄審議中,委員們指出,繼承人範圍過窄,與市場經濟充分尊重私人合法財產權益不相適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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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委員建議擴大法定繼承人範圍:允許四代以內直系血親相互繼承
    為了更好地保障私人合法財產權益,委員們建議,適當擴大法定繼承人的範圍,調整繼承人順序,增加替補繼承制度、後位繼承制度等。繼承人範圍不宜過窄審議中,委員們指出,繼承人範圍過窄,與市場經濟充分尊重私人合法財產權益不相適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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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律師協會民事業務研究委員會主任、上海市爾立律師事務所主任、上海市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理事施克強上海市律師協會民事業務研究委員會主任、上海市爾立律師事務所主任、上海市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理事施克強認為,在法定繼承人範圍、公證遺囑優先效力規則以及遺囑形式的增加上,此次民法典所做出的修改都具有進步性的突破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