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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資條裡面包含很多的勞動權益,在關鍵的時候可以做證據取證。別看他是一張小小的工資條,但是包含的權益可是有很多呢。工資條不僅僅能夠反應員工每個月的工資總額,而且也能夠判斷是不是低於最低的工資標準,單位裡面有沒有在工資裡面扣除員工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還有失業保險以及住房公積金、個人的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的徵收是以一定的工資的起點作為標準,單位是不是按照合同按照規定的時間發工資,這些在工資條裡面都可以看出來。一旦有勞動爭議的發生,工資條就是重要的依據。
2.企業不發工資條?根據我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六條第三款規定: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及其籤字,並保存兩年以上備查。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該向勞動者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依據這一條規定,企業是必須發工資條。同時企業有查職工工資條的義務,當員工像工作人員查詢的時候,用人單位有義務做出解釋。
3.用人的單位不得隨意更改工資條的明細:因為工資條的上的每一條信息都跟你的權益息息相關,也就是說是你實際工資報酬的體現。用人單位是不能隨意更改的。具體有以下幾點:1.基本工資不能隨意更改:降低基本工資是屬於勞動合同的變更,應該需要雙方的一致協商,用人的單位不能隨意更改;2.加班費不能隨意的降低:對於員工來說,加班費的多少直接影響工資的收入,所以這一點用人單位也是不能隨便更改的。
4.用人單位不能夠擅自給員工降薪:在一般的情況下,公司有權利根據公司發展的情況需要來調整員工的崗位。但是前提是該工作的崗位與薪酬鼠未寫入勞動合同中。用人單位一旦與勞動者籤訂了勞動合同,明確了薪資報酬之後,用人的單位是沒有權利給勞動者私信降低薪酬的。用人單位如果想變更勞動者的薪酬尤其是減少薪酬,應該經過勞動者本人的同意,否則,用人單位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用人單位如果想調整員工的工作崗位,必須和員工的協商一致。
除此之外,還要知道關於工資條的一些基本的內容:
1.工資條裡面重要的內容應該要知道,一個簡單的工資條一般會包括9個項目:工號、職工姓名、基本工資、職務工資、福利費、住房公積金、應發工資、個人所得稅以及實發工資。
2.核對總分和項目是不是正確:工資條拿到手裡以後,可以對照工資條上面的數字是不是按照勞動合同籤訂數額進行發放。還有一點需要注意的就是,用人單位不可以用實物來代替貨幣的工資。
3.關於扣款項目,這個一定要看仔細,一般來說,企業為員工繳納的」五險「,其中工傷保險和生育險自己個人不需要繳納,因此反映在工資條上面的個人扣款就只有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這三項。需要記住的一點就是」三險一金「扣款其實是一種」定期儲存「的好事。
4.個人的所得稅扣款是不是正確的,每個月進行扣稅,但是自己也不能扣的稀裡糊塗的,看看工資條就可以一目了然了。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式:應納稅所得額=應發工資-「五險一金」個人繳存部分-30%交通補貼-20%通訊補貼-起徵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