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慶永泉土地流失調查:鎮政府用地是否違規

2020-12-11 搜狐網

  鎮政府用地是否違規

  大慶市永泉村土地流失真相調查之五

  2006年8月16日,記者在永泉「荒地」上現場觀察,發現在村民描述中曾經是一片耕地的場景,已經被大片成排的廠房、養殖場、高牆林立的繁育中心、辦公樓、瞭望塔所代替。

這一片地域,已被鎮政府開發為「現代農業示範基地」。

  由於「荒地」承包合同的混亂,「荒地」成為「現代農業示範基地」後的土地性質成為村民關注的焦點。

  對此問題,鎮政府主管農業示範基地建設的李希文言辭肯定地說:「我們的農用地性質沒有改變,所有權依舊歸村集體,我們鎮政府只有規定期限內的使用權。」

  事實是否如李希文所述,「農用地性質沒有改變」呢?

  土地性質是否被改變

  在龍鳳區委、區政府所做的《關於大慶市龍鳳區龍鳳鎮永泉社區王忠成等3人所反映問題的調查報告》(龍信領字(2006)4號)中,對這一「現代農業示範基地」是這樣表述的:「2001年4月,龍鳳鎮政府爭取到國家計委批准的現代農業示範基地項目。龍鳳區、龍鳳鎮人民政府屬於項目建設單位……成立了大慶市龍鳳現代農業有限責任公司……規劃10個項目中心,於2002年5月26日動工建設,建設地點為龍鳳鎮永泉村『荒地』,2002年,建設了農業技術培訓中心、胚胎移植中心、水禽良種繁育中心飼養舍、中藥材標準化繁育中心、魚類養殖中心、特種玉米繁育中心、苗木快繁中心等7個項目;2003年,建設了花卉園藝中心、工廠化育苗中心等2個項目;2005年,建設了水禽良種繁育中心1個項目。」以上簡單地勾勒出了「現代農業示範基地」的建設歷史。

  從事過多年土地法律服務工作的李治學分析,大慶市國土資源局2000年4月修測的永泉「荒地」圖上,清晰地標明了「荒地」的耕地符號,共計耕地面積2019.9畝,屬於受國家法律嚴格保護的基本農田性質,「這一點毋庸置疑」。

  2002年11月26日,大慶市人民政府建設用地審批件(慶政土(2002)45號)下發,同意將「龍鳳鎮建設用地範圍內、現代化農業示範基地內佔用的農用地2.4260公頃(其中:耕地1.2090公頃;牧草地1.2170公頃)轉為建設用地,待報省徵為國有後,作為現代化農業示範基地建設用地」。2002年12月31日,黑龍江省人民政府建設用地審批件(黑政土(2002)第151號)下發,同意將「龍鳳鎮永泉村集體旱地1.2090公頃、天然草地1.2170公頃徵為國有」。

  律師李治學認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第45條規定:旱地1.2090公頃作為基本農田之一,其徵用為國有前,必須經過國務院批准。但似乎這一批件未能通過國務院批准就直接審批下來徵用。

  不僅如此,村民賈寶順、張殿富等人還認為,《調查報告》中所述2002年5月26日動工建設並不準確,早在2001,村民們就開始發現在「荒地」上崛起的建築物,於是他們找到村委,要求澄清土地的來龍去脈,這才有了2001年4月17日的附件合同,作為對主合同的補充。即便按照《調查報告》的日期建設,也早於大慶市和黑龍江省的土地審批件時間。早於審批前進行的建設,已經實質上將此土地變成現代化農業示範基地的建設用地,所以改變了「荒地」的基本農田性質,屬於違法。

  對此,龍鳳鎮政府李希文卻一口咬定:「我們的建設項目的爭取來自國家計委,有省和市裡的立項文件、批覆文件、建設規劃許可證,都是合法的。」

  用地面積是否與審批面積相符

  在李希文等鎮政府官員提供的、由大慶市規劃局於2002年6月28日至9月10日頒發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9個,該證對「農業示範基地」內大慶市龍鳳現代農業有限責任公司、大慶市田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所屬的每項用地單位的規劃土地面積都進行了規定,分別是:

  家畜性別優化控制技術繁殖奶牛產業基地,佔地25.4公頃;

  水禽良種繁育中心,佔地5.25公頃;

  苗木快速繁育中心,佔地1.4公頃;

  永泉村道路,佔地7.5048公頃;

  中草藥標準化繁育中心,佔地0.553公頃;

  特種玉米繁育中心,佔地0.156公頃;

  水禽繁育中心辦公樓,佔地0.6724公頃;

  農業培訓中心,佔地0.644公頃;

  特種魚類養殖中心,佔地6.545公頃。

  以上計劃建設的總面積為:48.1252公頃。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建設用地審批件(黑政土(2002)第151號)下發,同意將「龍鳳鎮永泉村集體旱地1.2090公頃、天然草地1.2170公頃徵為國有」。也就是說,批准轉為建設用地的面積,為2.4260公頃,僅為規劃建設面積的1/24。

  更令人不解的是,區委、區政府、鎮政府發布的《調查報告》這樣認定農業示範基地的佔地面積:農業示範基地目前建設佔用耕地12.21畝,荒草地32.68畝。「顯然與批件中、建設用地許可證上的說法不符!」村民王忠成說。

  隨之而來的問題是,農業示範基地存不存在非法佔地的事實?

  2004年4月10日,大慶市國土資源局出具《行政處罰告知書》,該告知書認定,大慶市龍鳳現代農業有限責任公司因未辦理土地手續進行土地上建設,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44條規定,做出行政處罰。在市國土資源局另一份《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上,對大慶現代農業示範基地所屬的4處建築地農業技術培訓中心、組培中心、中藥材培育中心、胚胎移植中心佔地實行行政處罰。

  2004年4月20日,大慶市國土資源局正式下達《行政處罰判決書》(慶國土資罰(2004)029號),認定「大慶龍鳳現代農業有限責任公司於2003年9月在龍鳳區龍鳳鎮永泉村,佔用村集體所有的耕地、荒草地4150平方米,建設苗木快速繁育中心、花卉園藝中心、工廠化育苗中心、信鴿運動中心廠房、車間用地項目,在未辦理用地審批手續情況下擅自開工建設,構成未經批准非法佔地土地違法行為」。責令拆除建築及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對地上建築物「予以沒收」。

  2004年7月7日,大慶市國土資源局向龍鳳區人民法院提交《國土資源行政處罰強制執行申請書》(慶國土資函(2004)13號),要求區人民法院對龍鳳現代農業有限責任公司強制執行。

  2004年7月12日,龍鳳區人民法院對市國土資源局申請作出回應,在《受理案件通知書》((2004)龍行執字第188號)文件中法院作出自己的受理決定:「本院決定立案受理。」

  2006年11月3日,記者來到龍鳳區人民法院對法院是否強制執行進行核實,接待記者的行政庭庭長夏英紅對此並不知情。在複印了記者提供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等資料以後,對記者提出的問題,以「要向上級領導匯報後才能決定是否接受採訪」為由,拒絕回答。隨後她把記者送出法院。

  而在市國土資源局一位姓賈的工作人員肯定了記者手中的這份文件,並進一步補充說:「2004年是一次處理,早在2002年,我們也對這一事件做過處理。」

  11月4日,副鎮長楊淑玲在看到記者手中的這份行政處罰判決書後,立即派人複印,並說:「我們此前沒有接到過這樣的判決書,我們根本不知道。」

  鎮政府真的不知道2004年的行政處罰判決書嗎?

  2006年5月22日,區委、區政府做的《關於大慶市龍鳳區龍鳳鎮永泉社區王忠成等3人所反映問題的調查報告》中,提到了這一行政處罰:「經規劃批准未上繳土地費用,已建成的項目佔地面積0.1379公頃,其中由大慶花圃建設的花卉園藝中心佔地0.0493公頃……由龍鳳廣廈公司建設的工廠化育苗中心佔地0.0886公頃,受到大慶市國土資源局(2004)第029號行政處罰,現已移交法院強制執行。」而2006年8月7日鎮政府出具的《關于田樹林等人信訪事項的調查處理報告》多處地方全文引用區委、區政府的調查報告,但卻在現代農業開發問題的答覆中對行政處罰一事隻字未提。如今,副鎮長楊淑玲肯定對此行政處罰不知情。

  且不論「現代農業示範基地」存在諸多問題,那麼,「現代農業示範基地」為村民、政府、社會帶來了什麼收益與貢獻呢?

  在區委、區政府《關於大慶市龍鳳區龍鳳鎮永泉社區王忠成等3人所反映問題的調查報告》中認為,農業示範基地「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胚胎移植中心2003年成功繁育出全國第一個通過「性別控制」手段培育的奶牛」,兩年來,共創產值1000餘萬元;花卉園藝中心「年創利潤30萬元」、「農業示範基地在2005年國家五部委清理整頓開發區的過程中,通過了驗收,成為全省保留的41個開發區之一。」

  然而,村民們卻說對這些所謂的成績不但不知情,而且還認為,農業示範基地沒有起到「農業示範」的作用,跟當地村民「一點關係都沒有」。村民鄒連生甚至感慨:「連養殖場的鴨子都保護,怎麼我們2400多口人的死活就不管了?」

  後記

  失地農民的艱難生存

  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失去了土地的永泉村村民目前處在一種非常艱難的生存條件之下:

  無地可種。1960年代初期,這個村莊人均耕地3畝。進入1970年代之後,雖然被大慶石化總廠佔了部分耕地,但是人均還有1.1畝耕地。然而進入2002年以後,剩下的大部分土地基本上被鎮政府佔用,全村所剩的有效耕地僅剩564.4畝,相當於當初土地總數的十分之一,人均只有0.27畝地。而且,當地的土地為旱地,每年只能種一季,以種植玉米為主。平均每畝產量500—600斤,一般三口之家耕地總面積只有0.81畝,每年的玉米收入只有400斤左右,按照當地的市場價格,折合人民幣200元左右。減去成本,每戶每年種田的收入只有100元左右,這還不含勞動力的投入。基於此,大部分農戶就放棄了種地,全村886戶村民將土地無償轉借給十幾戶村民。

  無魚可捕。據村民王忠成回憶,永泉村原來擁有天然草原9504畝,後變成水面沼澤,於是,村裡有六七十戶村民每年以捕魚為生,戶均年收入在1—2萬元之間,從1990年代中期開始,大慶市在該區域中實施禁漁政策,尤其從2003年開始,大慶市政府從永泉村將這塊水面沼澤拿過來,建成自然保護區。從此村民就徹底斷了打魚的生路。但是,大慶市政府至今沒有支付給村民一分錢的租賃金。

  無牧可放。永泉村原有9937畝天然集體草原,後陸續被大慶石化總廠、鐵道建設佔去三分之一。那時,該村以戶戶養牛、家家放牧聞名於安達縣,曾經一段時間,該村有奶牛300餘頭,馬200餘匹,在當地是遠近聞名的富裕村。1990年代以後,黑龍江實施禁牧政策,同時,村幹部以每年9000元的租金將6000畝草原全部承包給自己的親戚,租金被村委會佔用,致使村民無處放牧。現在該村已經沒有人養馬了,只有一戶村民養奶牛4頭,還有60餘戶養豬、養羊的村民艱難度日,因為他們無處放牧,只能在被村幹部租出去的草場買草料回來在家圈養牲畜。

  無工可打。1973年,大慶石化總廠建廠徵佔該村土地2396畝土地,其中佔用耕地1155畝,致使該村耕地所剩1207畝,原大慶市革委會對此提出把永泉大隊改為半蔬半農隊,糧食補足部分由國家給予補償,同時,安排220個農民合同工成立副業隊,在該廠入工。現如今,全村886戶村民只有四分之一的農戶有這樣一份合同工收入,其他四分之三的家庭只能靠在周邊做零工維持生計,因為農民合同工是個苦力活,該廠只收50歲以下的村民,所以,50歲以上的村民就斷了生計;

  眼下,許多村民為了生存,或者打零工,或者擺地攤,或者蹬人力三輪車,或者撿破爛。記者在村裡專門對50歲以上的村民做了統計,該村以撿破爛為生的農戶有22戶,蹬人力三輪車的46戶,擺地攤的有33戶,均慘澹經營。

(責任編輯:王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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