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寧,關於三產房的各種問題每年都會爆出很多,我們也經常各種提醒購房者,買房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貪便宜,不要買五證不全的樓盤。
然而,還是有很多購房者被騙了。
前幾天寫了一篇關於三產房的文章後,有好幾個購房者看了之後向我們哭訴,說自己就是被開發商騙買到了三產房。當初買房的時候業務員騙說是回遷安置房,5年後可以辦證,於是就交了首付款。過後才知道,實際上房子是三產房,根本辦不了證。
其中購房者劉女士說自己那時候剛出來工作不久,在外面租房住了一段時間,房東漲價後就有了想買自己房子的念頭。那時候對房地產不了解,也不知道有三產房,有人推銷一個地段比較好的樓盤,說是可以辦證,她覺得不錯,就交了首付款。
過後,劉女士才知道她買的房子是辦不了證的三產房。氣急之下,她到售樓部要求開發商退房款,然而開發商表示合同已經籤了,錢退不了。如果你要退錢,你得按合同來辦,交一筆違約金,違約金竟然比首付還要高,擺明了是不想退。
劉女士去售樓部鬧過幾次之後,還遭到了開發商的威脅。對此,劉女士急了,怎麼辦?開發商不肯退錢?我的錢還要得回來嗎?而且現在房子都買了一年了,地基都沒有起。
首付款已經交了,如何向開發要回首付款?
相信很多被騙買了三產房的購房者,都是有著相似的經歷,交了定金或者首付款後,開發商死活都不肯退,購房者也被弄得心力交瘁。前幾天南寧江南區比較熱的一個新聞,就是購房者被騙買了三產房,開發商不肯退定金,直接帶著老婆孩子睡在了售樓部。
那麼,已經交了首付款或者定金是否還能再要回來呢?
首先再次給大家說說什麼是三產房。
三產房,也稱第三產業留用地,是政府為了解決城市內及周圍農民的土地被徵用後產生的就業及生活問題,而留給農村集體組織用於發展第三產業的集體土地,以往多用於建農貿市場、商鋪、寫字樓等。
我在上一篇關於三產房的文章已經提到,南寧市政府曾發布《南寧市徵收集體土地補償安置辦法的通知》(南府規〔2018〕38號),提到「在符合城鄉規劃的前提下,產業用地可以用於發展第二、第三產業,或者以建設用地使用權入股、聯營等形式創辦企業,禁止用於商品住宅開發。」
這就說明,三產房是禁止用於商品住宅開發的。
另外,一般購房者買商品房時,籤的是商品房購房合同,而購房三產房只籤一個合作開發建房協議,這個合作協議實際上也是不具備有法律效力的。
如果購房者和開發商協商之後,開發商仍然不肯退回購房款,可以保留相關的證據,通過法律渠道來維護自己的權益。我們諮詢了相關專業的律師,律師表示,走法律途徑是可以拿回全部房款和定金的,但是需要的時間比較長,可能需要三四個月或者半年左右。這個過程比較折騰,要是遇到缺錢的開發商,拒絕執行的,可能會更漫長。
再三提醒 買房要選擇五證齊全的房子
再三提醒,購房三產房的風險:1、它不能辦房產證,辦的只是大產權證,所以不能落戶,不能轉讓,小孩也不能入學;2、小開發資金鍊容易斷裂,爛尾跑路風險大;3、三產房只有40年土地使用權,到期了以後,這部分土地仍然會回歸到村民,歸全體村民所有,那麼,你買的這個房子,就不能繼續享有它的土地使用權。
買房要選擇正規的商品房,並查看是否五證齊全,這五證包括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以及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
另外,三產用地只要符合政府相關部門的規劃報建,是可以有四證的,這四證為集體不動產權證、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批准證、施工許可證的。和正規商品房最大的區別就是沒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最後,希望大家買房路上,謹慎一些,別貪便宜,也希望能多分享文章內容給身邊的朋友,買房時少一些踩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