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1日《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發布以來,各項政策文件密集出臺,有力推動了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順利開局。以下為迄今已發布政策文件匯總(共78項),一起來看看↓↓
人才個人所得稅方面1、財政部、稅務總局聯合印發《關於海南自由貿易港高端緊缺人才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2020年6月23日)
對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其個人所得稅負超過15%的部分予以免徵。
2、省政府印發《海南自由貿易港享受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高端緊缺人才清單管理暫行辦法》(2020年8月26日)
享受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須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工作並一個納稅年度內連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含12月當月),且與在海南自由貿易港註冊並實質性運營的企業或單位籤訂1年以上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等勞動關係證明材料。
企業所得稅方面3、財政部、稅務總局聯合印發《關於海南自由貿易港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2020年6月23日)
對註冊在海南自由貿易港並實質性運營的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徵收企業所得稅。
4、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發布《關於海南自由貿易港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2020年7月31日)
「零關稅」方面
5、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聯合印發《關於海南自由貿易港原輔料「零關稅」政策的通知》(2020年11月11日)
發布了包括椰子等農產品、煤炭等資源性產品、二甲苯等化工品及光導纖維預製棒等原輔料,以及飛機、其他航空器和船舶維修零部件共169項8位稅目商品的《海南自由貿易港「零關稅」原輔料清單》。
6、海關總署發布《海南自由貿易港進口「零關稅」原輔料海關監管辦法(試行)》(2020年11月30日)
離島免稅購物方面7、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關於海南離島旅客免稅購物政策的公告》(2020年6月29日)
離島旅客每年每人免稅購物額度為10萬元,不限次;擴大免稅商品種類,增加電子消費產品等7類消費者青睞商品;僅限定化妝品(30件)、手機(4部)和酒類(合計不超過1500毫升)商品的單次購買數量;具有免稅品經銷資格的經營主體可按規定參與海南離島免稅經營。
8、海關總署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海南離島旅客免稅購物監管辦法》(2020年7月6日)
9、省財政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發布《關於海南離島免稅購物經營主體有關問題的公告》(2020年7月10日)
按照經營品牌、品種、價格和國際三同步的原則,採用招標等市場化競爭方式選擇並確定新增加的海南離島免稅購物經營主體。
10、國家稅務總局出臺《海南離島免稅店銷售離島免稅商品免徵增值稅和消費稅管理辦法》(2020年9月29日)
「一線」放開、「二線」管住方面11、海關總署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洋浦保稅港區監管辦法》(2020年6月3日)
對區內鼓勵類產業企業生產的不含進口料件或含進口料件在洋浦保稅港區加工增值超過30%的貨物,出區進入境內區外銷售時,免徵進口關稅。
12、海關總署發布《關于洋浦保稅港區統計辦法的公告》(2020年9月20日)
人員進出自由便利方面13、省政府印發《海南自由貿易港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認定標準(2020-2024年試行)》(2020年9月16日)
14、省委人才發展局印發《關於開展海南自由貿易港國際人才服務管理改革試點工作的實施方案》(2020年9月21日)
省內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法定機構可根據需要引進境外人才,按人事管理權限進行報批任命。在省內高校、醫院、科研院所和法定機構拿出一定數量專業技術高級崗位和工勤技能一級、二級崗位,開展面向外籍人員招聘工作。
15、省政府印發《海南自由貿易港境外人員參加職業資格考試管理辦法(試行)》和《海南自由貿易港境外人員執業管理辦法(試行)》(2020年9月21日)
取得境外職業資格的境外人員,符合條件並通過技能認定,可直接為海南自由貿易港內企業和居民提供相關專業服務。未取得境外職業資格的境外人員,可自願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參加有關職業資格考試,考試合格並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後,可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就業創業。
16、省委人才發展局等部門聯合印發《海南自由貿易港對境外人員開放職業資格考試目錄清單(2020)》和《海南自由貿易港認可境外職業資格目錄清單(2020)》(2020年9月22日)
人才引進方面17、省委人才發展局、省人社廳等部門聯合出臺《吸引留住高校畢業生建設海南自由貿易港的若干政策措施》(2020年6月19日)
全面放開對省內外高校畢業生的落戶限制,允許離校三年內的全日制本科學歷及以上的高校畢業生在海南省先落戶後就業,相應享受引進人才落戶待遇。
18、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2020年7月7日)
19、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聯合印發《海南自由貿易港高層次人才認定辦法》(2020年9月23日)
20、省委人才辦印發《海南自由貿易港高層次人才分類標準(2020)》(2020年9月23日)
21、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聯合印發《海南省有突出貢獻的優秀專家獎評選獎勵實施辦法》(2020年9月23日)
22、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印發《關於支持海南自由貿易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2020年10月23日)
23、省財政廳、省委人才發展局印發《海南省人才開發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修訂)》(2020年10月27日)
24、省委統戰部、省委人才發展局印發《鼓勵港澳臺地區人才服務海南發展若干意見》(2020年11月6日)
25、省委人才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印發《海南自由貿易港人才服務「單一窗口」建設方案》(2020年11月16日)
建設國際教育創新島方面26、省教育廳印發《引進知名高校補助資金管理辦法(暫行)》(2020年6月9日)
支持知名高校在瓊設立分支機構,補助資金專項用於高校分支機構辦學活動,採用負面清單管理。
27、省政府印發《海南陵水黎安國際教育創新試驗區管理局設立和運行管理規定》(2020年8月28日)
28、省委、省政府發布《海南省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行動方案》(2020年9月3日)
跨境資金自由流動方面29、國家外匯管理局海南分局印發《關於開展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試點工作的通知》(2020年6月19日)
30、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市場監管局、人民銀行海口中心支行、中國證監會海南監管局聯合印發《海南省關於開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內股權投資暫行辦法》(2020年10月26日)
31、國家外匯管理局海南分局印發《海南自由貿易港內公司境外上市登記試點管理辦法》(2020年11月26日)
交通運輸方面32、國家發改委公布《海南現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2020年9月29日)
33、中國民用航空局印發《海南自由貿易港試點開放第七航權實施方案》(2020年6月3日)
34、財政部、交通運輸部、稅務總局聯合印發《關於海南自由貿易港國際運輸船舶有關增值稅政策的通知》(2020年9月3日)
35、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海口海關聯合印發關於進出島航班加注保稅航油政策的實施方案(2020年9月7日)
36、國家稅務總局發布《國際運輸船舶增值稅退稅管理辦法》(2020年12月2日)
37、國務院印發《關於在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暫時調整實施有關行政法規規定的通知》(2020年6月28日)
在海南暫時調整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事務擔保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海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和海上設施檢驗條例》和《國內水路運輸管理條例》5部行政法規的有關規定。
38、海關總署發布《關於調整海南進出境遊艇有關管理事項的公告》(2020年7月9日)
對海南自駕遊進境遊艇,遊艇所有人或其委託的代理人免於為遊艇向海關提供擔保。
39、交通運輸部發布《關於在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深化改革開放調整實施有關規章規定的公告》(2020年9月14日)
暫時調整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海運條例實施細則》(交通運輸部令2019年第41號)第五條第一、二、三款的有關規定;暫時調整實施《船舶檢驗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6年第2號)第六條第四項的有關規定。
40、海南海事局印發《海南自由貿易港船舶登記程序規定》(2020年11月3日)
支持產業發展方面41、省財政廳、省商務廳聯合印發《海南省支持會展業發展資金管理辦法》(2020年7月27日)
42、省政府印發《海南省支持高新技術企業發展若干政策(試行)》(2020年10月24日)
43、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聯合印發《關於提振現代服務業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2020年11月1日)
44、省委、省政府印發《關於促進中醫藥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傳承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2020年11月2日)
重點園區建設方面45、省政府印發《海南自由貿易港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遊先行區臨床急需進口醫療器械管理規定》(2020年6月2日)
臨床急需進口醫療器械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遊先行區內使用所產生的臨床真實世界數據,符合我國醫療器械註冊申報相關要求的,可以用於申請進口產品註冊。
46、省人大常委會出臺《海南自由貿易港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遊先行區條例》(2020年6月16日)
集聚發展高水平醫療服務機構和科研機構,鼓勵境內外資本在先行區投資舉辦醫療機構,放寬境外資本股比限制。
47、省人大常委會發布《關於批准在洋浦經濟開發區等六個園區推廣適用「三園」特別極簡審批的決定》(2020年7月31日)
在海南自由貿易港洋浦經濟開發區、海口江東新區、海口綜合保稅區、三亞中央商務區、文昌國際航天城、陵水黎安國際教育創新試驗區推廣適用「三園」特別極簡審批。
48、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中國(三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2020年8月7日)
49、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海南自由貿易港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遊先行區制度集成創新改革方案》(2020年9月1日)
賦予文昌國際航天城自主發展權,鼓勵社會資本參與航天城基本建設。
50、省政府印發《文昌國際航天城管理局設立和運行管理規定》(2020年9月17日)
賦予文昌國際航天城自主發展權,鼓勵社會資本參與航天城基本建設。
51、省人大常委會發布《關於批准在三亞崖州灣科技城等三個園區推廣適用「三園」特別極簡審批的決定》(2020年9月27日)
52、省人大常委會出臺《海南自由貿易港三亞崖州灣科技城條例》(2020年12月2日)
智慧財產權保護方面53、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的實施意見》(2020年8月11日)
54、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實施意見》(2020年8月28日)
營商環境方面55、省人大常委會公布《海南省多元化解糾紛條例》(2020年6月16日)
允許境外商事調解機構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參與商事調解活動。
56、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海南省政務服務事項目錄管理辦法》和《海南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電子證照應用管理實施辦法》(2020年9月1日)
57、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海南自由貿易港制度集成創新行動方案(2020—2022年)》(2020年10月9日)
圍繞「五自由一有序」,推動全方位、大力度、高層次的制度集成創新,制定出18項行動、60項任務清單。
58、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海南省創一流營商環境行動計劃(2020—2021年)》(2020年10月10日)
59、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發布《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關於實行財產和行為稅合併納稅申報的公告》(2020年11月20日)
社會治理方面60、推進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智慧海南總體方案(2020-2025年)》(2020年8月14日)
61、省人大常委會公布《海南熱帶雨林國家公園條例》(2020年9月3日)
62、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深化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實施方案》(2020年6月4日)
63、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深化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實施方案》(2020年6月12日)
64、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和改進鄉村治理的實施意見》(2020年11月10日)
65、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印發《關於實施海南熱帶雨林國家公園生態搬遷土地權屬置換的指導意見》(2020年8月28日)
66、省人大常委會公布《海南熱帶雨林國家公園特許經營管理辦法》(2020年12月2日)
67、省人大常委會公布《海南省生態保護補償條例》(2020年12月2日)
其他方面68、推進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海南能源綜合改革方案》(2020年8月14日)
69、省委出臺《海南自由貿易港公職人員容錯糾錯辦法(試行)》(2020年11月24日)
70、省人大常委會公布《海南自由貿易港消防條例》(2020年7月31日)
71、省人大常委會發布《海南省華僑權益保護條例》(2020年12月2日)
72、省政府印發《海南省實施國務院授權土地徵收審批事項管理辦法》(2020年11月24日)
73、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推進「百家央企進海南」行動方案(2020-2022)》(2020年6月4日)
74、省委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快推進海南自由貿易港高素質專業化公務員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2020年9月11日)
75、省資規廳等七部門印發《關於海南省建設用地出讓控制指標和產業項目用地準入協議實施有關問題的通知》(2020年9月30日)
76、省人社廳等四部門印發《海南省創業擔保貸款管理辦法(試行)》(2020年11月18日)
77、省資規廳印發《海南省產業用地先租後讓管理實施細則》(2020年11月30日)
78、海口邊檢總站印發《關於貫徹國家重大戰略推進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的實施意見》(2020年7月16日)
來源: 海南自由貿易港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