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的婚難結,姑娘也不像過去一樣,可以和一窮二白的小夥子不顧一切在一起了。獨生子女沒吃過什麼苦,父母也希望自家千金能嫁個好人家。所以女孩子選夫婿,都要選那種有房有車的,這樣的話至少後半生有依靠,不會因為經濟問題而發愁。但是新婚姻法今年有規定,如果婚前不出錢買房,離婚後,無權分割房產,這實在是讓女人心寒啊!
女人結婚是一生的大事,很多女性婚前十指不沾陽春水,婚後卻飽受艱辛。於是父母用自己的經歷告訴女兒,一定要讓後半生有經濟保障。一再飆升的房價讓很多適婚男青年只能單身,畢竟要想結婚,要想女方家裡同意,房子肯定是最重要的。很多男性打拼十年,事業氣色後才能湊夠首付買房。
這時男性就有資本結婚了,但人到中年,遇到的對象也總是不如意,實在不行就湊合著結婚了。然後結婚之後發現婚姻過得並不幸福,也許有了孩子,但依然想離婚。可能很多女性結婚都是看中了對方的房子,在婚姻不能繼續下去的時候,希望能夠分到房產,無奈不可以了。
女性如果沒出這個房子的首付,就算一起換房貸,離婚時也無權分割財產。最多就是男方給女方一些賠償。而且如果是婚前男方已經全款買的房,女性就更沒有權利對這個房產進行爭奪了,因為這本來就屬於男方的私人財產。而如果是男方父母贈予男方的房子,女性嫁過來之後住進來,離婚後也和房子無關。
這一次婚姻法的調整,讓很多處於婚姻中的女人深深擔憂起來。自己為了家庭放棄事業,沒有了經濟來源,在家做保姆帶孩子。如果丈夫提出離婚,自己很有可能一無所得,淨身出戶。所以很多女人表示不想結婚,而且就算結婚也絕對不能放棄自己的事業,不然到時候給別人甩了吃虧的是自己,要記得女孩子無論何時也要保持自己的經濟獨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