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違法建築是指違反法律、法規,沒有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違反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建築,或者是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而新建、擴建或改建的建築。
《土地管理法》中規定了「一戶一宅」,那麼一戶一宅的違建,是否需要被強拆呢?
中國人歷來有房子情結,自古就把房子當成安身立命之所。
《漢書·元帝紀》說:「安土重遷,黎民之性;骨肉相附,人情所願也。」
有了房子就有了依託,生活就有了最基本的保障。簡而言之,在中國人眼裡,房子是家的前提,家是幸福的源泉。
在城市,人們可以通過買賣獲得房屋。但在我國廣大農村,在土地性質為集體土地,房地產開發不發達的情形下,廣大農村村民便只能自己修建住宅,以保障基本生活需求。
修建房屋勢必要使用土地。我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也就是說,農村只能「一戶一宅」。
一、法律為何規定「一戶一宅」?
法律如此規定是有原因的。
首先,土地是我國最寶貴的資源之一,「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也是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其次,城市和農村的土地性質不同。農村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集體土地,是屬於集體所有的。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權,本身帶有極強的公共利益屬性,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分給村民無償使用的,不涉及向村民收取任何土地部分的費用。為了在農村內部公平分配,則必須要求「一戶一宅」。
二、未取得規劃許可證的違建,補辦手續
如果是2008年之後修建的房屋,如果沒有規劃許可證,在不違反總體規劃和不改變土地性質的情況下,對於符合「一戶一宅」並滿足當地宅基地面積等相關政策的前提下,也可以補辦規劃許可相關手續。
三、違法佔地、佔用基本農田的違建
如果房屋確實存在嚴重的違法情形,比如嚴重影響規劃、佔用基本農田等,也有可能被認定為違法建築,不會因為符合「一戶一宅」就使房屋的違法建築性質得以改變。
但是即便是違法建築也必須要由有權機關進行認定,且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合法強拆。
同時,在被強拆之後,在符合「一戶一宅」等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下,村民可以重新申請新的宅基地修建住宅。
總 結
所以,對於「一戶一宅」的違建是否需要強拆的問題不能一概而論,而是需要討論房屋違法的程度及歷史因素等影響,進而綜合判斷是否需要強拆。
同時,還需要告訴大家的是,即使存在「一戶多宅」的情形,也不一定就是違法建築,相關政府機關不能僅僅因違反「一戶一宅」原則就對村民的房屋進行強拆。
撰稿:吳玲君/審稿:何 豔/編輯:馬睿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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