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不想和婆婆住在一起,丈夫張先生無法將母親趕出家門。當婆婆和兒媳不得不住在一起後,戰火四起,硝煙瀰漫。為什麼這對婆媳會勢同水火,她們之間到底發生了什麼,最終這對婆媳是在同一個屋簷下和平共處,還是各自分開?
同一個屋簷下生活,抬頭不見低頭見,可為什麼這對婆媳卻形同陌路人呢?想要知道這一切的真相,就要從三年前發生的一件事情說起。李女士說正是因為這件事,她和婆婆的關係迅速降到冰點,也正是因為這件事情,她第一次萌生了讓婆婆搬出去另住的念頭。
李女士說婆婆在老房子裡面藏的六千塊錢,不見了,居然懷疑是自己拿的。後面丈夫把她們兩個人拉開,之後這件事情就不了了之了。張先生解釋,自己當時是什麼事情都沒有做,自己想把這個事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這樣慢慢過去。
李女士說過了幾天,錢找到了,沒有人跟自己說一句對不起。自己最介意的就是丈夫也瞞著自己,錢找到了都沒有告訴自己一聲。
面對婆婆的懷疑和丈夫的不作為,李女士感到非常委屈。在真相大白之後,她氣憤不已的要把婆婆趕出家門去。聽到這裡,一直坐在場下的婆婆張女士忍不住抹起眼淚,為什麼她會有這樣的反應呢?對於兒媳婦所說的偷錢一事是否另有隱情呢?
婆婆說那天不是因為丟錢生氣,而是工作上面生氣。李女士說自己提供工作給婆婆,可婆婆卻諸多挑剔,一會要做一會又不要做,一會做的天數不划算,一會又嫌棄工資太少了,於是就不準備給婆婆這份工作了,自己就找到了娘家人過來幫忙。
婆婆認為在兒媳婦眼裡,她這個婆婆沒有娘家人重要,但是在李女士看來,她才是這個家的女主人。如果自己娘家人不能進門的話,婆婆也不應該住在自己家裡,否則就很不公平。
更讓她心理不平衡的是婆婆身在曹營心在漢,據李女士說,婆婆雖然住在自己家裡,但是心裡卻偏向大嫂一家,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的?
李女士說有一次吵架之後,公公幫自己做事情,婆婆也不準公公幫忙,又跟公公吵起來,就想不開尋短見了。尋短見的時候,就打電話給嫂子,說她有兩個存款單,分成兩份,其中六萬塊錢給公公養老,還有七萬塊錢就直接給嫂子了。
婆婆說當時小兒媳跟自己生氣,我能把錢給哪個,連兒子都生自己的氣,自己總不能把錢給丟了吧。婆婆說大兒子早年過世了,自己只能住在小兒子家。
這時觀察員武韻拿起了話筒,母親有錯,兒子應該及時指出,男方以後在家裡面一定要擔起責來,女方也應該要認可婆婆的付出。觀察員王劍認為,男人應該充當母親和妻子之間的橋梁。
經過調解員們的努力,李女士表示婆婆也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了,自己也不會跟以前一樣,自己會慢慢的接受婆婆的。婆婆也表示以前的事情過去就讓它過去了,現在就重新來過。
調解結束了,婆婆張女士主動挽起了兒媳婦的手,對於這個兒媳婦,她表示了充分的認可。對於過去的不愉快,他們一一翻過。他們的婆媳關係也隨著一句重新來過,迎來了新的篇章。
而看到自己最愛的兩個女人冰釋前嫌,張先生一時如釋重負。相信此刻他也應該明白,只有作為丈夫作為兒子的他積極去充當媽媽和妻子之間的橋梁,承擔起家庭責任,他們家這對婆媳才最終會化敵為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