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裡踩到貓被抓傷,男子索賠6000,店老闆:錢給順了又來要
現在很多人都會養一些小動物作為寵物,比如說小貓小狗,動物不像人一樣理性,如果看管不到位,有可能給人類造成傷害。王先生(化名)最近就被一隻小貓給傷著了。這隻貓是一家玩具店裡的貓,小貓被王先生踩了一腳,於是抓了王先生一下,而這一抓,王先生可受罪了,之後他找玩具店老闆索賠,雙方卻吵了起來,玩具店老闆,當著記者的面都哭了,這是怎麼回事呢?
王先生說他那天到玩具店裡準備挑選玩具,沒注意到腳底下有一隻貓,就踩到了貓,於是就被貓用鋒利的爪子撓傷了。玩具店老闆則表示,貓的塊頭也不小,就在路中間,肯定都能看到。王先生則表示,貓和店裡的毛絨玩具長得太像了,看不清楚。
店老闆不承認這隻貓是他們店裡的,一直表示這是一隻流浪貓。王先生卻指出,他在店家門口坐了好幾天了,每天都能看到這隻貓,而且這裡還有專門給貓餵食的貓盆。
店老闆表示王先生的要求有些過分,之前她已經給了600,讓王先生打了疫苗,可是後來王先生又來了,說要6000。王先生則表示自己那天打完疫苗回家之後又發燒了,腳也腫起來了。他覺得這家店應該負責到底,不是賠多少錢的問題,而是態度問題。王先生特意找到媒體求助。
記者當著店老闆和王先生的面,撥打了律師的電話。律師表示,無論這隻貓是不是流浪貓,只要是在店裡,然後對王先生造成了傷害,店裡都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王先生自己作為成年人,沒有看清楚,踩住了貓,被貓抓傷,自己也有責任。店家負主要責任,王先生負次要責任。但老闆同意責任四六劃分,可是王先生不同意,表示接受不了,要走法律途徑。
店老闆委屈地哭了,她表示如果王先生要告她,她也要告王先生,因為王先生在這裡坐了幾天了,並在這裡大吵大鬧,影響了自己做生意,還一直說自己沒有責任。老闆表示她本以為自己第一次給的錢已經解決了這件事,沒想到王先生看給錢給順了就又來要。後來在記者和周圍鄰居的協調之下,王先生和店老闆達成了一致的賠償意見,責任三七分,店老闆又轉給了王先生730元。
小編想說的是,店裡如果養寵物或者出現寵物的話,肯定會對顧客造成影響,尤其像貓咪這樣的動物,竄來竄去,速度很快,又不易察覺。一個不小心真有可能踩到,而且這家店還是賣毛絨玩具的。所以店老闆佔主要責任,而王先生自己沒有注意到腳下也有責任。店老闆一開始已經給了王先生錢,讓他先去打疫苗,如果錢不夠,王先生可以要求一個合理的數字,我覺得6000塊錢實在是有一些多了,好在最後協調成功,也希望店老闆能夠吸取教訓,不要讓貓咪再逗留在店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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