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有人買了帶花園的房子,交付後,卻把開發商告上法庭?

2020-08-28 老鍾房談

我們經常會看到這樣的房子:

洋房一樓,送花園,用洋房的價格,體驗別墅的享受。

這種房子聽上去很美好,尤其是在售樓處聽置業顧問滔滔不絕描述住在花園洋房的美好生活,尤其是女士,非常容易被打動,畢竟每個女人都有一個花園的夢想。

但是,寧波就有一位女業主,買了所謂帶花園的一樓,交付之後,滿心歡喜把花園用心打造一番,自然是花了不少銀子,但最後這位女士卻選擇將開發商告上法庭,這是為什麼呢?

先來看寧波知名博主西門町的消息。

圖片截圖自寧波自媒體大佬西門町

老鍾是房地產業內,在知名房企從業了很多年。這種類型的房子自然也是賣過不少。

其實這個事件的起因很簡單,老鍾用幾句話梳理一下:

  1. 一樓的房子難賣,於是開發商在一樓南向做了一片綠地,謊稱可以給一樓業主私享;
  2. 在開發商內部,我們稱之為產品價值提升,說白了,就是忽悠的價值點增加了;
  3. 一般土地出讓時,政府會把限制性條件標註清楚,綠化率不得低於30%;
  4. 開發商為了利益最大化,必定把容積率做足,綠化率等於30%即可,寸土寸金;
  5. 30%的綠化面積歸全體業主所有,個別業主無權私自佔用;
  6. 其他業主可能投訴了事件女主,也有可能物業將情況上報城管。

前因後果說完,老鍾來教大家如何識別並防範類似問題的發生。

洋房花園看起來很美好

關於所謂贈送花園:

  1. 向你的銷售問清楚,這個花園是否在整個小區30%的綠化面積之內;
  2. 如果銷售回答不在此範圍內,那麼你再問銷售,我的花園和別人的花園,用什麼分割?如果銷售回答是高度1.2米的綠籬,那麼銷售在忽悠你。如果銷售回答是1.5米以上的鐵藝欄杆,或者實體圍牆,那麼銷售沒有撒謊;
  3. 基於上述情況,要注意在合同中是否有相關條款或者補充協議註明;
  4. 如果銷售回答,你的花園在30%綠化範圍內,但是開發商會讓其他業主放棄這部分綠化使用權的聲明,老鍾告訴你,這種聲明或者協議,沒有任何法律作用。舉個例子,我自然放棄生命,由另一個人將我殺掉,並籤署協議。但事發後,那個人依然會被拘捕並判刑,因為他沒有權力結束我生命。

頂樓違章搭建必拆

和花園問題性質類似的,是頂層露臺使用問題。

  1. 頂樓難賣,於是開發商會將頂層的房子做成複式,上層會有一個小房間,可以通到頂層屋面;
  2. 在這種房子的銷售過程中,銷售會告訴你,其他業主不會上頂樓,這個屋面就是你一個人使用,你可以做陽光房,或者做空中花園;
  3. 老鍾明確告訴你,頂層屋面歸全體業主所有,任何人都可以到頂層屋面,你沒有權力阻止;
  4. 如果你在頂層屋面搭建了任何東西,城管都有權力讓你拆除,並要求你進行復原;
  5. 最為噁心的是,開發商不會給你任何承諾頂層屋面可以供你獨家使用的書面協議。

寧波東邊有個樓盤,頂樓業主多花大幾十萬,就圖有個大露臺,現在啥也用不了,聽說準備打官司呢。

關注老鍾房談,以後這樣的悶虧,可以少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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