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川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調整完善說明

2021-01-10 延川縣人民政府

第一章 規劃調整完善概述

    第一節 規劃調整完善的必要性

    為更好地保障「十三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確保我國實有耕地數量穩定、質量不下降,提高土地利用節約集約水平,維護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嚴肅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根據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以下簡稱二次調查)成果,經國務院同意,對《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2006~2020年)》(以下簡稱《綱要》)進行調整完善。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完善(以下簡稱「規劃調整完善」)是城鄉建設、土地管理的綱領性文件,是落實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重要依據,是實行最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一項基本手段。按照省市統一部署和安排,為了切實保護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優化城鄉建設用地結構和布局,促進「十三五」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保障重點基礎設施和民生項目用地,推進節約集約用地,協調土地利用和生態環境建設,構建良好的土地利用景觀風貌,落實市級規劃下達主要任務,解決本輪規劃存在的土地利用結構和布局不合理、建設用地規劃指標彈性不足、剛性有餘等問題,合理配置土地資源,結合延川縣實際情況,編制《延川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調整完善》,以提高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對縣域經濟社會發展的保障能力,促進縣域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第二節 規劃調整完善編制過程

    一、準備工作

    制定規劃調整完善工作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和要求;召開全縣規劃調整完善工作動員部署會議;制定工作計劃,明確責任分工,落實工作任務;前期調研及收集並整理規劃調整完善工作所需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規劃實施中期評估、規劃修改及局部調整、年度土地變更數據等資料。

    二、完善規劃實施中期評估成果

    在已形成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期評估報告基礎上,完善規劃中期評估成果,進一步摸清狀況、分析趨勢、找準問題、查明原因、提出措施。一是以第二次國土調查成果及其連續變更至2014年的土地利用數據為基礎,遵循統一的標準、分類和要求,將評估基準年調整到2014年,進一步摸清全縣規劃實施情況,全面總結規劃實施成效和存在的問題,完善土地規劃實施中期評估成果。二是對耕地減少過多、建設用地增加過快的地方,要深入分析原因,有針對性地提出加強管理的措施;三是對國家和我縣近年來出臺的促進區域發展、加強生態建設等措施,實事求是分析對我縣規劃實施的影響,提出對策建議。四是在評估過程中,充分利用二次調查、國土資源遙感監測等成果,及時開展資源環境承載力評價研究,明確區域國土資源合理開發利用承載力和方向,為規劃目標確定、指標規模調整、空間布局和結構優化等提供科學依據。

    三、制定規劃主要指標調整方案

    採取「自上而下、上下對接」的方式論證確定規劃主要指標調整方案。重點做好基本農田和建設用地布局的調整優化。依據二次調查和耕地質量等別評定成果,遵循耕地保護優先、數量質量並重的原則,對現有基本農田布局作適當調整。現有基本農田中的建設用地、林、草地和未利用地,以及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基本農田布局要求的耕地,不得劃定為基本農田。

    根據調整完善下達我縣的建設用地目標,在保證不突破指標的前提下,應體現區域協調發展、新型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的戰略要求,遵循國家產業政策和供地政策。合理安排生產、生活、生態用地空間,優化城鄉用地結構和布局,統籌安排規劃建設用地規模和布局。優先安排和保障社會民生、扶貧開發、戰略性新興產業,以及國家、省上支持發展的健康和養老服務業、文化產業、旅遊業、生產性服務發展用地等。完善後的調整方案報我縣人民政府審批後,分解下達各鄉鎮主要指標。

    四、編制規劃調整完善成果

    認真聽取相關領域專家學者的意見和建議;充分徵求各部門及廣大人民群眾的意見,在確定規劃主要指標和空間布局的基礎上,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完善工作成果質量要求,編制縣級規劃調整完善成果。成果包括文本、調整完善說明、規劃圖件。按照成果質量要求,更新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資料庫,編制資料庫更新成果報告。最終形成各級規劃調整完善成果,包括規劃調整完善方案、規劃調整完善說明、規劃調整完善圖件及規劃調整完善資料庫成果。

    五、規劃調整完善成果評審和驗收

    規劃調整完善成果在經過徵求縣、鄉鎮各有關部門意見後,按照相關要求,在上級部門的組織下,聘請專家對規劃調整完善成果進行評審和驗收。評審後,按照專家意見進行修改完善,確保成果質量合格。

主要規劃成果有:

    (一)文字成果

    1、《延川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調整完善》;

    2、《延川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調整完善說明》;

    3、延川縣各鄉鎮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調整完善》;

    (二)圖件成果

    1、延川縣土地利用現狀圖(2014年);

    2、延川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2006-2020年)調整完善;

    3、延川縣基本農田保護規劃圖(2006-2020年)調整完善;

    4、延川縣建設用地管制分區圖(2006-2020年)調整完善;

    5、延川縣土地整治規劃圖(2006-2020年)調整完善;

    6、延川縣重點建設項目用地布局圖(2006-2020年)調整完善; 

    7、延川縣中心城鎮土地利用現狀圖(2014年);

    8、延川縣中心城鎮土地利用規劃圖(2006-2020年)調整完善

   (三)規劃調整完善資料庫成果

    主要包括縣級規劃調整完善資料庫成果和鄉級規劃調整完善資料庫成果。包括,矢量數據、柵格數據、規劃文檔、規劃表格、元數據等。

    六、上報審批和備案

    規劃調整完善成果通過評審後,按法定程序報原規劃批准機關審批,並按規定公布實施,上報陝西省國土資源廳和市國土資源局備案。

第二章 規劃修改的方向與重點

    第一節 規劃調整完善的目的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完善是黨中央、國務院依據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和土地資源國情,為進一步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促進「十三五」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作出的重要部署。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完善工作堅持以國家要求為遵循,以保障發展、保護耕地、促進現代農業發展為目標,按照系統謀劃、統籌安排、聯動推進的工作思路,堅持總體穩定、局部微調,應保盡保、量質並重,保護優先、優化布局,統籌兼顧、協調推進的原則,確保及永久基本農田劃定統一部署、協調一致,同步推動、相互促進。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完善,圍繞陝西「十三五」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追趕超越」目標,用好用活用足國家增加建設用地規模、核減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一增兩減」規劃指標,推進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和城鎮開發邊界「三線」劃定,優化生產、生活、生態空間格局;圍繞經濟社會發展和相關規劃,合理調整耕地、基本農田和建設用地等規劃指標,著重優化建設用地結構和布局,強化耕地保護和集約節約用地,保障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各項政策措施落地。

    第二節 土地利用戰略與主導方向的變化

    一、土地利用戰略

    認真貫徹落實「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的基本國策,緊緊抓住新一輪西部大開發、陝甘寧革命老區振興、資源型城市轉型發展等一系列重大規劃的機遇,以實現全縣經濟社會健康可持續發展的目標,堅持「三保、平衡、三嚴、調整、統籌」的土地利用戰略。優先保護生態環境,保護耕地、優化城鄉建設用地規模布局,保障交通、水利、能源、旅遊等基礎設施建設用地;作好耕地的佔補平衡;執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最嚴格的節約集約制度和最嚴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通過土地利用布局的調整優化,提升縣域人居環境,在經濟社會發展和土地利用中謀求雙贏。

    二、土地利用主導方向

    (一)重點突出,保障「十三五」重大項目落地

    實行建設用地總量和強度雙控,按照指標跟著項目走的原則,綜合考慮各地經濟社會發展需求、人口增長、規劃剩餘空間、新型城鎮化、支柱產業及基礎設施建設需求,圍繞落實區域發展總體戰略、新型城鎮化等相關規劃,以及國家穩增長促投資政策要求,重點做好戰略性新興產業、高新技術、以及養老、體育、旅遊、物流等產業項目;鐵路、公路、機場、電力以及等在內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脫貧攻堅及移民搬遷、保障性安居工程、小城鎮建設、改善農村生活基本條件等民生工程用地服務保障。

    同時,按照中省部署要求,在規劃調整完善工作中,以資源環境承載力評價為基礎,以農村土地綜合整治為抓手,做好建設用地結構和布局調整,促進新型城鎮化和城鄉統籌發展。

    (二)保護優先、質數並重,落實耕地保護責任

    依據國家安排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核減指標,統籌考慮納入國家、省規劃確定的新一輪退耕還林還草還溼規模,增水、增溼、增綠和關中水系建設,以及新型城鎮化、重大民生工程、基礎設施建設佔用等做好調整完善工作。

    在確保耕地和基本農田數量基本穩定、質量有所提高的前提下,耕地保有量核減範圍主要包括移民搬遷、漢江等江河治理、丹江口庫區水源地等生態退耕,全省佔補平衡儲備庫中變更調查已經認定為現狀的耕地,以及規劃期內允許減少耕地的剩餘量。基本農田保護面積核減範圍主要包括25度以上坡耕地,

    基本農田中的林地、草地,現狀建設用地,以及實施「十三五」重點建設項目和脫貧攻堅、移民搬遷等民生工程需要調整的用地。

   (三)銜接協調、有序推進,促進「多規融合」

    以部省合作開展的省級空間規劃試點為契機,進一步優化空間開發格局,轉變開發利用方式,提高空間發展質量和效率,優先劃定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紅線和生態保護紅線,合理確定城鎮開發邊界。

    按照規劃調整完善確定的目標任務和永久基本農田劃定規程、技術要求,把永久基本農田落實到具體地塊、明確保護責任、設立保護標誌、編制保護圖冊、嚴格監督管理;以規劃確定的允許建設區和有條件建設區為基礎,與城市規劃、產業規劃等相關規劃充分銜接,避讓永久基本農田和生態保護紅線、蓄滯洪區、地質災害高危區、礦產採空區等,從嚴確定城鎮開發邊界;以確保區域生態安全為底線,在重要生態功能區、生態敏感區、風景名勝核心區、水源地保護區等區域劃定生態保護空間,確定生態保護紅線。推廣總結榆林市、富平縣「多規合一」試點經驗,探索有利於各類空間規劃協調銜接的工作路徑和協作機制,著力解決規劃科學性不強、銜接不夠、執行不力等關鍵性問題,為完善延川縣土地用途和國土空間管制制度打下基礎。

    第三節 規劃調整完善的重點內容

    一、建設項目用地規模

    通過做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期評估工作和建設項目外業調查工作來摸清楚已有建設用地規模和未來三年即將建設的建設用地規模,做好規劃評估和建設項目外業調查工作是保質保量完成規劃調整完善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基礎。

    在延川縣已經形成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期評估報告基礎上,完善規劃中期評估成果,重點分析規劃執行期間土地利用變化情況、各項規劃指標執行情況、節約集約用地情況、土地利用空間布局落實情況等內容,明確重點建設項目用地安排主要指標、剩餘規模及布局情況;總結規劃實施取得的成效,進一步摸清狀況、分析趨勢、找準問題、查明原因、提出措施。

    一是以二次調查成果及其連續變更到2014年的土地變更調查數據為基礎,進一步完善土地規劃中期評估成果。二是對耕地減少過多、建設用地增加過快的地方,深入分析原因,有針對性地提出加強管理的措施。三是充分利用年度土地利用現狀調查數據,圍繞「十三五」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對土地利用的需要,研究區域、部門、行業用地合理開發利用的潛力和方向。四是開展建設用地摸底調查工作,查清已有建設用地和即將建設的建設用地規模,為規劃目標確定、指標規模調整、空間布局和結構優化等提供科學依據。

    二、土地利用功能布局優化

    在堅持統籌安排的基礎上,重點做好基本農田和建設用地布局的調整優化。

    基本農田布局確需調整的,必須依據二次調查和耕地質量等別評定成果,遵循耕地保護優先、數量質量並重的原則,按照布局基本穩定、數量總體穩定、質量有提高的要求,對現有基本農田保護任務和空間布局作適當調整。特別是要梳理城鎮周邊、道路沿線等區域未劃入基本農田保護區的現有耕地數量、質量和分布情況,聯合相關部門進行實地核查,結合城鎮開發邊界和生態保護紅線劃定,將質量等別和地力等級達到本地區平均水平以上的優質耕地,以及新建成的高標準農田,劃入基本農田;對現有基本農田中的建設用地、林、草地和未利用地,以及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基本農田布局要求的耕地,劃出基本農田;納入國家生態退耕總體方案中的耕地,經有關部門評價認定的受嚴重汙染耕地,以及自然損毀的耕地,劃出基本農田。對現有25°以上坡耕地中存在的基本農田,可適當調整其布局。

    建設用地布局的調整,應體現生態文明建設、新型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的戰略要求,遵循國家產業政策和供地政策。一是以資源環境承載力評價為基礎,加強與城鄉規劃、生態環境等相關規劃的協調銜接,按照新型城鎮化的要求,合理安排生產、生活、生態用地空間,避讓優質耕地,最大限度保護河流、湖泊、山巒等自然生態用地,促進形成規模適度、布局合理、功能互補的城鎮空間體系。二是堅持保護優先生態優先,在劃定耕地保護紅線和生態紅線的基礎上嚴控城鎮新區無序擴張。確需設立城鎮新區的,人口密度、尤其是用地產出強度和建設用地容積率必須達到相關標準。三是深入貫徹落實節約集約用地要求,切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妥善化解當前發展急需解決的難題和困局。四是適應城鄉統籌發展和新農村建設需要,結合全縣移民搬遷工作,因地制宜地對農村建設用地按規划進行土地整治、產權置換,促進農村農民住宅向集鎮、中心村集中。五是合理調整產業用地結構和布局,保障水利、交通、民生、能源等重點基礎設施項目用地,優先安排社會民生、扶貧開發、戰略性新興產業,以及國家、省上支持發展的健康和養老服務業、文化產業、旅遊業、生產性服務業發展用地等,嚴禁為產能嚴重過剩行業項目、對環境高汙染項目以及名列禁止供地目錄中的項目提供用地。

    三、控制規劃指標

    本輪規劃調整完善的工作重點是調整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數量和布局。新增建設用地規模原則上保持不變。

    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任務的調整,一是在數量上要確保實有耕地面積基本穩定。對於二次調查增加耕地的地方,除納入國家、省相關規劃確定的生態退耕面積等因素外,其他耕地都應予以保護。對於二次調查耕地減少的部分縣(區),原則上耕地保護目標相應減少,並相應降低基本農田保護比例;對耕地增加的縣(區),原則上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任務相應增加。二是在質量上確保耕地質量不下降。堅持耕地數量質量並重,確保把優質耕地和經過土地整治的其他耕地優先保護起來。

    對於建設用地的調整,在保持全縣新增建設用地規模原則不變的前提下,合理確定各鄉鎮建設用地規模,優化城鄉用地結構和布局。以鄉鎮為單元,綜合考慮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規劃剩餘空間情況,統籌安排各地規劃建設用地規模和布局,優化建設用地比例結構,通過倒逼存量挖潛,促進結構調整和發展轉型,確定規劃到2020年擬實施的重點建設項目用地需求。

    四、推進「三線」劃定

    根據調整後的規劃主要調控指標和用地布局,優先劃定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紅線和生態保護紅線,合理確定城鎮開發邊界,並與土地用途分區、建設用地管制分區相銜接。

第三章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期評估

    延川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估工作的開展,將有效配合國家城鎮化戰略的出臺和土地管理制度的完善,是規劃定期評估與修改制度的落腳點,是規划動態實施管理的基礎。通過規劃中期評估,摸清全縣規劃實施情況,加強建設用地計劃管理,正確處理保護耕地與保障發展的關係,優化土地利用結構,建立節約集約和高效用地新機制,總結規劃實施的成效和存在的問題,提出促進規劃有效實施的建議,為完善規劃實施動態管理、開展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完善工作工作提供科學依據。

    1、掌握規劃實施情況

    全面評估規劃實施情況,重點分析規劃執行期間土地利用結構變化情況、各項規劃指標執行情況、節約集約用地情況、土地利用與生態環境建設情況和土地利用空間布局落實情況,明確重點建設項目用地安排主要指標、剩餘規模及布局情況,總結梳理規劃實施成效以及存在的主要問題。

    2、促進規劃有效實施

    開展規劃實施評估,一方面就規劃目標和保障措施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另一方面,檢查規劃編制及實施主體職能履行情況,評判規劃任務落實情況,從而督促政府和相關部門採取針對性措施保障規劃實施效果,提高規劃的適應性、科學性和可操作性,充分發揮規劃的控制和引導作用。

    3、改進規劃實施管理

    以規劃實施評估為平臺,總結規劃實施經驗,提出改進規劃實施管理的相關建議和措施,以評估促改進,以評估促發展,創新規劃實施的保障方法和手段,推動規劃實施制度環境的良性發展。

    4、為開展規劃調整完善工作提供決策依據

    本輪規劃實施期限為15年,由於規劃決策信息的有限性、規劃實施期間經濟社會發展環境變化等因素,規劃難免和實施需求出現偏差。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的新形勢、新任務和新要求,評估規劃的現勢性與合理性,分析存在的問題,有利於判別規劃修改的有利時機。

    第一節 主要規劃目標實施情況及分析

    延川縣在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划過程中,全面落實延安市下達指標,同時根據實際土地利用戰略、各類用地需求、土地供給能力和可持續發展要求,在堅持節約和集約用地、統籌安排各類用地的原則下,確定規劃的主要目標及土地利用調控指標,根據本輪規劃確定的土地利用結構表,主要規劃實施情況如下:(二)規劃主要控制指標執行情況

    1、耕地保有量目標

    本輪規劃確定全縣2020年耕地保有量為23112.0公頃。至2014年末,全縣實有耕地面積為30709.0公頃,比規劃目標多7597.0公頃。

    2、基本農田保護目標

    本輪規劃確定全縣規劃期間基本農田保護面積為21110.0公頃。至2014年末,全縣實際落實基本農田面積21713.7公頃,比規劃目標多603.7公頃。

    3、城鄉建設用地規模

    本輪規劃確定全縣2020年城鄉建設用地總規模不超過5271.7公頃,至2014年末,全縣城鄉建設用地面積5038.3公頃,比規劃目標少233.4公頃。

    4、新增建設佔用耕地規模控

    本輪規劃確定全縣新增建設用地佔用耕地控制在311.0公頃以內,至2014年末,全縣新增建設佔用耕地面積累計58.0公頃,比規劃目標少253.0公頃。

    5、土地整治補充耕地目標

    本輪規劃確定的規劃期間土地整治補充耕地任務量為311.0公頃。至2014年末,全縣通過土地開發實際補充耕地面積58.0公頃,比規劃目標少253.0公頃。

    6、人均城鎮工礦用地

    本輪規劃確定的2020年人均城鎮工礦用地為58平方米。根據2014年土地利用現狀變更數據及延川縣城鎮人口,全縣人均城鎮工礦用地為65.0平方米,比規劃目標高7.0平方米/人。

    7、其他建設用地預期性指標執行情況

    2014年末,全縣建設用地總規模5878.0公頃,比2020年6106.7 公頃的規劃目標少228.7公頃;全縣城鎮工礦用地面積1009.8公頃,比2020年1286.7公頃的規劃目標少276.9公頃;2006-2014年累計新增建設用地646.0公頃,比2020年703.0公頃的規劃目標少57公頃;2006-2014年累計新增建設用地佔用農用地規模139.0 公頃,比規劃目標558.0公頃少419.0公頃。

    第二節 主要規劃目標實施不平衡性及分析

    經濟社會發展對建設用地需求的迅速增加,使建設用地相關指標使用速度較快。規劃實施以來,全縣社會經濟處於快速發展的重要階段,城鎮化水平不斷的提高,工業園區產業用地需求量在相當長時間內保持較高水平,截至2014年,城鄉建設用地規模、城鎮工礦指標、建設用地總規模指標均已超過規劃目標,新增建設用地已超過規模目標。新型的城鎮化的建設,將拉動區域性基礎設施用地的進一步增長。加之,縣域內實施建設用地整治進度緩慢。新增建設用地不斷增加與原有建設用減少緩慢,致使建設用地總規模、城鄉建設用地規模等指雖得到了控制,但使用速度過快。

    規劃實施以來,延川縣在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的前提下,實施對宜農荒草地的開發,同時實施治溝造地、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項目,增加了有效耕地,提高了耕地質量。

    第三節 規劃實施存在問題和經驗

    一、規劃實施的成效

    規劃實施期間,通過合理配置土地資源,促進各業之間、城鄉之間協調發展。規劃實施以來,嚴格各類建設用地規模控制與管制,通過加強土地資源管理,土地產出水平逐步提高,在城鎮用地規模不斷擴大的同時,用地結構也不斷得到優化。

    1、社會效益

    (1)促進了城鄉統籌發展,提高了城鄉居民收入

    規劃實施期間,由於土地利用結構調整與產業結構升級相互推進,有效地促進了國民經濟的平穩較快發展。全縣城鄉居民人均收入快速增長。城鄉居民收入的提高直接帶動了城鄉居民生活質量的改善。

    (2)保護了耕地和基本農田,保障了糧食安全

    規劃實施期間,明確了全縣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目標及空間布局,嚴格控制建設佔用耕地指標,有效保護了耕地和基本農田,確保了全縣糧食產能的不斷提高。為保持社會穩定起到了關鍵作用,為現代化農業的持續發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3)保障了經濟發展,促進了社會就業

    規劃實施期間,優先、合理安排了重大基礎設施、重點工程建設項目用地及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創造了新的就業機會,改善了廣大人民群眾的居住條件,維護了社會穩定發展。城鎮工礦用地的增加為全縣社會經濟的發展以及人民群眾生活水平的提升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2、經濟效益

    規劃實施期間,通過優化配置城鄉建設用地,保障必要的基礎設施用地、加強建設用地空間管制等措施,大大提高了土地資源的利用效率。全縣新增建設用地281.6 公頃,為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穩步發展提供了有效地用地保障。

    3、生態效益

    全縣把「生態延川」作為生態建設目標,依靠大工程,建設大生態,使區域生態環境不斷改善,堅持「北擴展,南提效,全縣封禁」戰略,同時加強地質災害的防治,有效遏制土地沙化和水土流失等生態災害,使風沙危害程度進一步降低,土地生態環境質量明顯提高。土地利用面臨的機遇與挑戰

    二、規劃實施存在問題

    1、耕地保護和基本農田布局有待優化

    截至2014年末,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保護面積雖未突破上級下達指標,但質量有待提高,布局需進一步調整。全縣現有基本農田中25°以上坡耕地、零星分散等低等別耕地面積近9078.0公頃,佔全縣耕地面積30709.0公頃比例近29.00%。但近年來已實施並驗收的質量等別較高的土地開發項目新增的耕地未納入基本農田保護區。需通過局部調整將25°以上坡耕地及其他劣質耕地調出基本農田保護區,將質量等別較高的耕地調入基本農田保護區,更好地完成規劃期間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目標。

    2、建設項目落地安排與規劃空間布局管制分區相衝突

    本輪規劃對於建設用地規模安排合理,但由於重點建設項目選址的不確定性,導致規劃實施期間產業用地不符規劃狀況較多,加大了用地難度,拉長了項目建設周期。隨著縣域新的城鎮規劃、城鄉一體化規劃、產業園區規劃的實施,管制分區的確定性和未來建設項目用地的不確定性,成為建設用地空間布局的主要制約因素,也是本輪實施面臨的最迫切問題。

    3、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不高

    2014年未,全縣人均城鎮工礦用地面積65平方米,與2005年48平方米/人相比土地集約利用水平略有降低,與規劃確定的58 平方米/人的目標相比,還差7平方米/人。人均農村居民點用地達311.7平方米,與《鎮規劃標準》(GB 50188 - 2007)規定的140平方米/人的村鎮人均建設用地面積上限相比較,用地嚴重超標。縣內建設用地粗放利用現象普遍,農村居民點整治潛力大,但也面臨拆遷難、成本高等諸多問題。規劃實施以來,延川縣已開展的兩期增減掛鈎試點工作正在推進和實施過程中,農村居民點的復墾及驗收工作僅在局部地區開展,成效甚微。未來仍需進一步加大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及低效用地再開發等措施提升節約集約用地水平。

    三、建議

    1、適度調整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保護面積。耕地實際面積遠低於規劃要求的耕地保護面積,且山地面積大,25°以上坡耕地比例佔到全縣耕地的三分之一,受退耕或撂荒影響已不適宜作為基本農田,因此應在規劃調整中儘可能降低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保護面積指標。

    2、適度調整建設用地規劃布局。通過規劃實施幾年來的情況看,受全縣項目建設計劃調整的影響,規劃中劃定的允許建設區與未來五年的項目建設實際用地需求之間存在銜接不到的地方,部分項目將無法落地建設,需在不突破用地指標的前提下對允許建設區、有條件建設區進行適當調整。

第四章 規劃基礎數據說明

    第一節 基礎數據來源

    一、社會經濟發展數據

    規劃採用的人口數據來源於縣公安局,人口數據包括全縣總人口、農業人口、非農業人口、城鎮人口、常住人口(戶籍、暫住)。縣域社會經濟綜合發展狀況、國民生產總值、第一、二、三產業產值、固定資產投資、人均收入、農民人均純收入、財政收入等經濟數據主要來源於縣統計局提供的2006年至2014年統計年鑑,各項經濟指標統一採用當年價;本輪規劃調整基準年為2014年,相關基期數據均採用2014年數據。

    二、其他規劃相關數據

    規劃期內交通、水利、旅遊、能源等項目用地數據均來自各相關部門提供的現狀和規劃資料。通過篩選、對比分析,並結合2014年土地利用現狀數據,選取合理的預測技術,科學地預測目標年各項數據

    第二節 土地基礎數據

    本輪規劃調整完善以2014年土地利用變更資料庫為基期年數據開展工作,依據國土資源部辦公廳《市縣鄉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指導意見的通知》(國土資廳發[2009]51號)文件關於「縣、鄉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完善編制中,應在土地現狀分類的基礎上,根據規劃管理需要,進行土地規劃分類與基數轉換,形成規劃基礎數據」要求和《縣(區)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規程》精神,延川縣本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對於規劃基數按照用途管制、依法核定、銜接可行、綜合平衡的原則,通過對2005年土地利用數據進行歸類、轉換而成。

    一、分類標準

    依據文件中關於「市、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基數分類,原則上分到二級類;根據管理需要,可對建設用地進一步細分」的要求,延川縣本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技術體系採用三級分類,一級分三類,為農用地、建設用地、其他土地;二級分十類,為耕地、園地、林地、牧草地、其他農用地、城鄉建設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其他建設用地、水域、自然保留地;農用地和其他土地原則上分到二級類,建設用地分到三級類,其中城鄉建設用地包括城鎮用地、農村居民點用地、採礦用地、其他獨立建設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包括交通運輸用地和水利設施用地。

    二、基礎數據轉換

    根據縣域實際情況及規劃需要,建立「地類轉換對應表」(見下表),對過渡地類轉規劃地類過程中具有 「一對一」和「多對一」的對應關係進行直接轉換;對於「一對多」的對應關係,要進行圖斑屬性信息標識,依據實際情況進行轉換;對轉換後的成果數據進行統計匯總,最終形成規劃基期年數據。

    農用地:耕地、園地、林地、牧草地和其他農用地轉換,參考《市縣鄉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指導意見的通知》(國土資廳發[2009]51號)文件中的「土地用途規劃分類與土地利用現狀分類對應關係表」依據「地類轉換對應表」進行轉換與歸併,分別納入相應規劃地類。

    建設用地:在保持建設用地一級分類面積不變的情況下,結合新一輪土地規劃的城鎮控制範圍和近年來撤鄉並鎮的區劃調整,對土地變更調查中城鄉建設用地內部結構進行調整。將城鎮控制範圍內的工業園區、獨立工礦用地、居住用地、特殊用地等歸併為城鎮用地;其餘按地類轉換表依次轉換歸併。

    其他土地:河流水面、灘涂、葦地、荒草地、裸巖石礫地等地類,對照「地類轉換對應表」分別納入相應地類,將河流水面、灘涂和葦地合併為水域,荒草地和裸巖石礫地合併為自然保留地。

    三、延川縣基數轉換成果

    延川縣2014年土地利用變更數據和土地規劃分類轉化對應表

                                        單位:公頃

土地利用變更數據轉化後的土地規劃基礎數據土地利用地類面積(公頃)土地規劃分類面積(公頃)全縣土地總面積198387.4全縣土地總面積198387.4農用地合計181382.9農用地合計181382.9耕地30709耕地30709園地21789.3園地21789.3林地44439林地44439牧草地80201.2牧草地80201.2其他農用地4244.4其他農用地4244.4建設用地合計5878建設用地合計5878

城鄉建設用地小計5038.3建制鎮695.1城鎮用地712.3居民點用地4028.5農村居民點用地4116.3工礦用地314.7採礦用地209.7

其他獨立建設用地0

交通水利建設用地小計839.7交通用地706.9鐵路0

公路706.3

港口碼頭用地0.2

管道運輸用地0.4水利設施90.4水庫水面74.3

水工建築16.1風景名勝及特殊用地42.4風景名勝設施用地12.3

特殊用地30.1未利用地合計11126.5其他土地合計11126.5其他土地2547.4水  域2547.4未利用土地8579.1自然保留地8579.1

    第三節 社會經濟發展數據

     規劃採用的人口數據來源於縣公安局,人口數據包括全縣總人口、農業人口、非農業人口、城鎮人口、常住人口(戶籍、暫住房)。縣域社會經濟綜合發展狀況、國民生產總值、第一、二、三產業產值、固定資產投資、人均收入、農民人均純收入、財政收入等經濟數據主要來源於縣統計局提供的2005年至2014年統計年鑑,各項經濟指標統一採用當年價;本輪規劃基期年為2014年,相關基期數據均採用2014年數據。

    第四節 其他規劃相關數據

    規劃期內交通、水利、旅遊、能源等項目用地數據均來自各相關部門提供的現狀和規劃資料。通過篩選、對比分析,並結合2014年土地利用現狀數據,選取合理的預測技術,科學地預測目標年各項數據。

第五章 規劃調整完善主要內容的說明

    第一節 規劃目標調整變化的說明

    一、規劃目標調整確定依據

    (一)《延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分解下達2006-2020年各縣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主要指標的通知》

    (二)《延安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三五」規劃(2006-2020)》

    (三)《延川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三五」規劃(2006-2020)》

    (四)規劃調整完善工作前期收集的各部門基礎資料。

    二、規劃目標調整理由

    本輪規劃實施以來,全縣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土地資源的利用與管理也面臨新挑戰,基礎設施用地、民生用地以及產業用地需求進一步釋放,建設用地空間布局與規劃不符狀況日益凸顯,現行規劃繼續實施將對全縣社會經濟建設發展形成一定的束縛。

    按照省市統一部署和安排,為了切實保護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優化城鄉建設用地結構和布局,促進「十三五」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保障重點基礎設施和民生項目用地,推進節約集約用地,協調土地利用和生態環境建設,構建良好的土地利用景觀風貌,落實市級規劃下達主要任務,解決本輪規劃存在的土地利用結構和布局不合理、建設用地規劃指標彈性不足、剛性有餘等問題,合理配置土地資源,結合延川縣實際情況,現進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完善。

    三、規劃目標調整內容

    (一)耕地及基本農田保護目標

    1、基本農田保護面積指標情況說明

    規劃到2020年全縣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低於14176.0 公頃,與調整前規劃目標21110.0 公頃相比,減少了6934.0公頃。

    指標量的減少在於本輪規劃調整完善的目的是對基本農田進行布局優化,優進劣出,依據調整後的耕地保有量,考慮建設佔用、生態建設、低等級基本農田調出及優質耕地調入等因素,以2014年基本農田保護面積為基礎,合理調整各鄉(鎮)基本農田保護任務。

    2、耕地保有量

    規劃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於22441.0 公頃,與調整前規劃目標23112.0 公頃相比,減少了671.0公頃。

    在實有耕地面積基本穩定的前提下,綜合考慮各地耕地後備資源潛力、土地整治補充耕地能力等耕地增加因素以及生態退耕、建設佔用耕地、已納入耕地佔補平衡儲備庫的耕地、採礦塌陷難以恢復的耕地等耕地減少因素,合理調整鄉(鎮)耕地保護任務

    (二)建設用地規模控制目標

    為落實「十三五」規劃項目,把握「管住總量、嚴控增量、盤活存量、優化結構、提高效率」的原則,分解出延川縣建設用地指標情況。

    規劃到2020年建設用地總規模控制在6141.0 公頃以內,與調整前目標6106.7 公頃相比,增加了34.3公頃。

    城鄉建設用地規模控制在5241.0 公頃以內,與調整前目標 5271.7 公頃相比,增加了-30.7 公頃。

    城鎮工礦用地規模控制在1110.0 公頃以內,與調整前目標 1286.7 公頃相比,減少了176.7公頃。

    新增建設用地規模控制在1321.0 公頃以內,與調整前目標703.0 公頃相比,增加了618.0 公頃。

    新增建設佔用農用地不超過737.0 公頃,與調整前目標 558.0 公頃相比,增加了179.0公頃。

    新增建設佔用耕地不超過315.0 公頃。與調整前目標311.0 公頃相比,增加了4.0公頃。。

   (三)土地整治補充耕地目標

    規劃到2020年,通過土地整治補充耕地的義務量和任務量不低於630.0公頃,與規劃調整前規劃目標691.0公頃相比,減少了61.0公頃。

    (四)土地節約集約用地目標

    隨著延川縣經濟社會的發展,土地利用結構布局的優化和調整,規劃到2020人均城鎮工礦用地不超過100平方米,比規劃調整前的指標65公頃人均城鎮工礦用地增加35公頃。

   (五)生態環境建設目標

    積極加強生態林建設和水土流失治理,規劃到2020年,全縣園地、林地、牧草地總面積達到162568.0 公頃,與調整前規劃目標154014.0 公頃相比、減少了8554.0公頃。

    1、園地

    本輪規劃調整完善後指標面積為21580.0 公頃,與調整前規劃目標26482.0 公頃相比,減少了4902.0公頃。

    2、林地

    本輪規劃調整完善後指標面積為52408.0 公頃,與調整前規劃目標41247.0 公頃相比,增加了11161.0公頃。

    3、牧草地

    本輪規劃調整完善後指標面積為80026.0 公頃,與調整前規劃目標94839.0 公頃相比,減少了14813.0公頃。

    調整前調整後各項指標變化情況如「延川縣規劃目標調整完善前後對比表」所示。

    

延川縣規劃目標調整完善前後對比表單位:公頃、平方米/人              年份                      調整前調整後調整前後增指標屬性指標名稱(2020年)(2020年)(+)減(-)數一、總量指標1.耕地保有量2311222441-671約束性2.基本農田保護面積2111014176-6934約束性3.園地面積2648221580-4902預期性4.林地面積412475240811161預期性5.牧草地面積9483980026-14813預期性6.建設用地總規模6106.76141101.3預期性7.城鄉建設用地規模5271.7524136.3約束性8.城鎮工礦用地規模1286.71110-176.7預期性二、增量指標1.新增建設用地規模7031321693預期性2.新增建設佔用農用地規模558737179預期性3.新增建設佔用耕地規模3113154約束性4.土地整治補充耕地義務量3113154約束性5.土地整治補充耕地任務量380315-65預期性三、效率指標(單位:平方米/人)人均城鎮工礦用地6510035約束性

    第二節 土地利用結構調整規模變化的說明

    一、土地利用結構調整依據

    (一)《延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分解下達2006-2020年各縣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主要指標的通知》

    (二)延川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三五」規劃(2016-2020年)

    (三)延川縣全域永久基本農田劃定成果

    (四)延川縣移民搬遷規劃

    (五)各部門相關規劃等。

    二、土地利用結構調整理由

    土地利用結構調整必須以產業結構優化為前提。按照產業發展序列調整土地資源在國民經濟各部門中的分配,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利用效益,合理利用土地,是土地利用結構調整的方向。隨著延川縣「十三五」規劃戰略定位和發展目標的轉變,必然引起土地利用結構的布局調整。現行規劃確定的土地利用結構布局已無法適應區域新形勢的需求,需要根據新的經濟社會發展目標對土地利用結構布局進行優化。

    按照省市統一部署和安排,為了切實保護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優化城鄉建設用地結構和布局,促進「十三五」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保障重點基礎設施和民生項目用地,推進節約集約用地,協調土地利用和生態環境建設,構建良好的土地利用景觀風貌,落實市級規劃下達主要任務,解決本輪規劃存在的土地利用結構和布局不合理、建設用地規劃指標彈性不足、剛性有餘等問題,合理配置土地資源,結合延川縣實際情況,開展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完善。

    三、土地利用結構調整內容

    規劃到2020年,全縣土地總面積198387.4 公頃。其中,農用地181568.7 公頃,佔土地總面積的91.52 %,與調整前任務189130.4公頃,佔95.33%相比,減少了7500.5公頃;建設用地6140.9 公頃,佔土地總面積的3.13%,與調整前任務6106.7公頃,佔3.08%相比,增加了60.0公頃;其他土地10677.8 公頃,佔土地總面積的5.32%,與調整前任務3150.3公頃,佔1.59%相比,減少7399.2公頃。

    (一)農用地

    1、耕地

    規劃到2020年,全縣耕地面積22529.5 公頃,與調整前規劃目標23112.0公頃相比,減少582.5公頃。

    耕地核減類型主要有核減25度以上坡耕地、「十三五」建設項目佔用以及其他類型。

    2、園地

    規劃到2020年,全縣園地面積21681.1 公頃,與調整前規劃目標26482.0公頃相比,減少4800.9公頃。

    園地面積變化主要因為「十三五」建設項目佔用以及農業結構調整。

    3、林地

    規劃到2020年,全縣林地面積52935.3 公頃,與調整前規劃目標41247.0公頃相比,減少11688.3 公頃。

    林地變化主要因為「十三五」建設項目佔用及雙退項目。

    4、牧草地

    規劃到2020年,全縣牧草地面積80234.9 公頃,與調整前規劃目標94839.0公頃相比,減少14604.1公頃。

    牧草地變化主要因為退耕還草、土地開發以及農業結構調整。

    5、其他農用地

    規劃到2020年,全縣其他農用地面積4187.9 公頃,與調整前規劃目標3450.4公頃相比,增加737.5公頃。

    此部分變化主要因為全縣耕地面積的減少。

    二、 建設用地

    1、城鄉建設用地

    規劃至2020年,城鄉建設用地5240.4 公頃(其中,城鎮用地884.2 公頃,農村居民點用地4131.0 公頃,採礦用地225.2 公頃),佔建設用地總規模的86.09%,與調整前城鄉建設用地5271.7公頃(其中,城鎮用地1004.7公頃,農村居民點用地3985.0公頃,採礦用地282.0公頃)佔建設用地總規模比例86.33%相比,增加31.3公頃。

    2、交通水利用地

    規劃至2020年,交通水利建設用地859.4 公頃(其中,其中,鐵路27.0 公頃,公路735.7 公頃,民用機場用地0.0 公頃,港口碼頭用地0.2 公頃,管道運輸用地0.4 公頃,水庫水面79.9 公頃、水工建築用地16.2 公頃),佔建設用地總規模的13.99 %,與調整前交通水利建設用地746.1公頃(其中,公路592.6公頃,水庫水面95.0公頃、水工建築用地58.5公頃),佔建設用地總規模比例12.22 %相比,增加113.3 公頃。

    3、其他建設用地

    規劃至2020年,其他建設用地41.1 公頃(其中,風景名勝設施用地10.9 公頃,特殊用地30.2 公頃),佔建設用地總規模的0.67 %,與調整前其他建設用地88.9 公頃(其中,風景名勝設施用地88.9 公頃),佔建設用地總規模比例1.46 %相比,減少47.8公頃。

    三、 其他土地

    1、水域

    規劃至2020年,水域面積為2539.3 公頃,佔其他土地總規模的23.78 %,與調整前水域面積2577.9 公頃,佔其他土地總規模比例81.83 %相比,減少38.6公頃。

    2、自然保留地

    規劃至2020年,自然保留地面積為8138.5 公頃,佔其他土地總規模的0.7622 %,與調整前水域面積572.4 公頃,佔其他土地總規模比例18.17 %相比,增加7566.1公頃。

    具體土地利用結構調整情況如「延川縣土地利用結構調整任務前後對比表」所示

延川縣土地利用結構調整任務前後對比表   單位:公頃                        年份                           調整前2020年規模任務數調整後2020年規模任務數調整前後增地類名稱(+)減(-)數全縣土地總面積198387.4198387.40一、農用地189130.4181568.7-7561.71.耕地                  2311222529.5-582.52.園地2648221681.1-4800.93.林地4124752935.311688.34.牧草地9483980234.9-14604.15.其他農用地3450.44187.9737.5二、建設用地6106.76140.934.21.城鄉建設用地5271.75240.4-31.3(1)城鎮建設用地1004.7884.2-120.5(2)農村居民點用地39854131146(3)採礦用地282225.2-56.8(4)其他獨立建設用地0002.交通水利建設用地746.1859.4113.3(1)鐵路用地02727(2)公路用地592.6735.7143.1(3)民用機場用地000(4)港口碼頭用地00.20.2(5)管道運輸用地00.40.4(6)水庫水面9579.9-15.1(7)水工建築用地58.516.2-42.33.其他建設用地88.941.1-47.8(1)風景名勝設施用地88.910.9-78(2)特殊用地030.230.2(3)鹽田000三、其他土地3150.310677.87527.51.水域2577.92539.3-38.62.自然保留地572.48138.57566.1

   第三節 中心城鎮開發邊界劃定的說明

    中心城鎮規劃範圍包括縣城(延川鎮)6個行政村和賀家灣鄉1個行政村,分別為延川鎮拐峁村、楊家灣村、城關村、趙家溝村、張家灣村、劉家灣村及賀家灣鄉郭家塌村。以村界為中心城鎮的邊界範圍線,總面積為1946.9 公頃。

    規劃期間,中心城鎮將形成「一心、兩軸、三區」的城鎮發展空間結構。以縣政府為中心形成城市中心,210國道和環城路為對外交通軸,北新街、河東橋、秀延巷為濱江景觀軸,形成縣城北段至郭家塌的綜合居住區、縣城中段行政辦公、商業金融、文化娛樂、體育中心區和縣城南段工業倉儲區,區內均配套相應的公共服務設施用地。

    縣域地處清澗河河谷地帶,東西兩側均為山體,南北沿清澗河、201省道和210國道兩側較開闊,可作為中心城鎮主要建設用地區域,包括劉家灣村、張家灣村、楊家灣村、趙家溝村、拐峁村、郭家塌村周邊區域。

在本輪規劃調整完善中,中心城鎮的規模未發生變化,布局情況發生變化。

    原規劃中心城鎮規模為1946.9公頃,其中建設用地佔地規模為247.2公頃,佔總規模的20.49%;農用地佔地規模為1455.3公頃,佔總規模的74.75%;其他土地佔地規模為92.7公頃,佔總規模的4.76%,

本輪規劃調整完善後,中心城鎮規模為1946.9公頃,其中建設用地佔地規模為466.3公頃,佔總規模的24.10%;農用地佔地規模為1390.4公頃,佔總規模的71.27%;其他土地佔地規模為90.2公頃,佔總規模的4.63%。

    第四節 耕地和基本農田規模和布局調整的說明

    一、耕地布局調整情況及調整理由說明

    2014年末,延川縣耕地總面積為30709.0 公頃,佔總幅員面積的16.93%,其中,包括水澆地189.8公頃、旱地30519.2公頃,分別佔耕地比例0.62%、99.38%耕地開發較為充分。

    本著耕地數量基本穩定、質量不下降的原則,綜合考慮延川縣內的耕地後備資源潛力、土地整治補充耕地的能力以及延川縣「十三五」的經濟發展情況,本輪規劃調整完善後耕地面積核減至22529.5 公頃,全縣耕地平均土地利用等別為13.83,不低於市級下達指標。此次調整後耕地主要分布於延延高速公路兩側的關莊鎮、禹居鎮、文安驛鎮、高家屯鄉、馮家坪鄉等鄉(鎮),同時分布於縣域東邊黃河沿岸西側的土崗鄉、延水關鎮、眼岔寺鄉等鄉(鎮)。

    規劃調整完善過程中,核減耕地面積8635.8 公頃,其中,建設佔用240.1 公頃、其他調整8395.7 公頃,核減的耕地主要分布在永坪鎮、關莊鎮、賈家坪鎮、高家屯鄉、文安驛鎮、馮家坪鄉等鄉鎮。補充耕地456.3 公頃,其中土地整理增加公頃、土地開發增加446.2 公頃,主要布局在關莊鎮、賈家坪鎮、高家屯鄉、永坪鎮、馮家坪鄉、延水關鎮等鄉(鎮)。

    規劃調整完善後,全縣耕地面積22529.5 公頃,全縣耕地平均土地利用等別為13.81,主要布局在關莊鎮、禹居鎮、文安驛鎮、延川鎮、楊家圪坮鎮、延水關鎮、土崗鄉、高家屯鄉等鄉(鎮)。

    二、基本農田布局調整情況及調整理由說明

    本輪規劃調整完善調整前全縣總面積為21713.4公頃,基本農田大多分布於延川鎮、永坪鎮、文安驛鎮、賀家灣等鄉(鎮)。

    規劃修改調整完善後基本農田在縣域中實際落實面積為14184.9 公頃,比調整前減少了7528.8 公頃,主要分布於縣域東邊黃河西岸的土崗鄉、延水關鎮、眼岔寺鄉等鄉(鎮),沿黃公路交通沿線兩側的禹居鎮、楊家圪坮鎮、馬家河鄉等鄉(鎮)以及縣域西邊的關莊鎮、高家屯鄉等鄉(鎮)。

    將延川縣全域永久基本農田劃定成果的保留區和調入區,全部納入調整完善的基本農田保護區;將全域基本農田劃定中的調出區,根據調出類型不同,劃入調整完善的相應用途區。其中,25度以上坡耕地和零星分散的地塊,作為退耕還林目標區,全部調整為林業用地區;建設佔用和現狀已為非耕地部分,根據規劃地類不同納入相應用途區進行空間管制。

   永久基本農田一經劃定,實行嚴格管理、永久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佔用或改變用途,除對國家經濟社會有重大影響的重點交通、水利、能源、軍事項目外,不得佔用基本農田作為非農業建設用地。同時積極加強紅線內農田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加大農業科技投入,提升農業空間利用水平。

    延川縣各鄉鎮基本農田具體調整情況如下表所示。

延川縣基本農田調整表面積:公頃鄉鎮名稱調整前面積調整面積(+ -)調整後面積延川鎮901.7-483.3418.4永坪鎮259.9-130.9129文安驛鎮1000.4-519.8480.6延水關鎮1694.2-613.21081高家屯鄉2094-1066.61027.4馮家坪鄉749.2-257.5491.7賈家坪鎮1414.4-269.71144.7關莊鎮3524.2-1291.42232.8禹居鎮2193.3-883.21310.1賀家灣鄉977-186.9790.1眼岔寺鄉1355-244.41110.6馬家河鄉1831.3-437.91393.4楊家圪坮鎮2161.7-576.71585土崗鄉1557.4-567.3990.1合計21713.7-7528.814184.9

   三、基本農田布局調整與永久基本農田劃定成果銜接情況

    根據延川縣全域基本農田劃定成果,調整縣級基本農田的面積和範圍,優化基本農田布局,劃定基本農田保護紅線。

    2014年,全縣基本農田面積21713.7公頃,佔耕地面積的70.70%,基本農田中耕地平均土地利用等別為13.23,主要分布在關莊鎮、文安驛鎮、禹居鎮、延川鎮、延水關鎮、高家屯鄉、土崗鄉等鄉(鎮)。

    規劃調整完善過程中,核減基本農田面積7822.6 公頃,其中「十三五」重點建設項目佔用公頃、25°以上坡耕地及其他劣質、損毀、零星分散公頃,核減的基本農田主要分布在關莊鎮、文安驛鎮、延水關鎮、延川鎮、楊家圪坮鎮、高家屯鄉、土崗鄉等鄉鎮;新劃入基本農田293.8公頃,主要布局在關莊鎮、延水關鎮、永坪鎮、禹居鎮、賈家坪鎮、馮家坪鄉等鄉鎮。

    規劃調整後,基本農田面積為14184.9 公頃,佔耕地面積的%,基本農田中耕地平均土地利用等別為13.21。基本農田主要布局在南部清澗河流域、拓家川河和中部文安驛川河流域寬大的階地、210國道沿線等周邊質量好、農業設施齊備地方。經調整,基本農田集中程度得到了提高,耕地質量相比劃定前提高了0.02,確保了基本農田數量基本穩定,質量有提高,從而布局上得到優化。通過內業分析,將劃定的永久基本農田成果與規劃的基本農田保護區進行套合比對,做到永久基本農田劃定成果全部納入調整完善後的基本農田保護區及地塊圖斑中,確保規模布局銜接一致。

    調整後的基本農田保護區總面積15089.6公頃,其中基本農田面積14184.9 公頃。主要分布於縣域東邊黃河西岸的土崗鄉、延水關鎮、眼岔寺鄉等鄉(鎮),沿黃公路交通沿線兩側的禹居鎮、楊家圪坮鎮、馬家河鄉等鄉(鎮)以及縣域西邊的關莊鎮、禹居鎮、賈家坪鎮、高家屯鄉等鄉(鎮)。

    四、基本農田整備區劃定

    延川縣基本農田整備區主要布局在已劃定為永久基本農田周邊,選擇地形、土壤、有機質含量等自然條件較好,交通、農田水利、電力等基礎設施較為完善的耕地,通過後期高標準基本農田整理、土地綜合整治項目的實施,促進基本農田整備區耕地質量有較大的提高,且與已劃定基本農田集中連片。

    全縣共劃定了300.2公頃作為基本農田整備區,耕地平均質量等級為12.98,按行政區劃分延川鎮0.9公頃、文安驛鎮14.9公頃、延水關鎮3.1公頃、高家屯鄉94.5公頃、馮家坪鄉38.5公頃、賈家坪鎮35.3公頃、關莊鎮47.8公頃、賀家灣鄉17.5公頃、馬家河鄉9.1公頃、楊家圪坮鎮31.4公頃、土崗鄉7.3公頃,按現狀地類分耕地221.2公頃和園地79.0公頃。以保障國家和省級重點建設項目佔用基本農田的補充。

    第五節 生態保護用地布局調整的說明

    一、生態保護用地調整情況

    生態保護用地主要指承擔生態服務和生態系統維護功能的地域,以自然生態為主,對維護區域生態安全及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保障人民群眾健康具有關鍵作用。本輪規劃生態保護用地面積3098.2公頃,調整後7073.1 公頃,淨增加3955.2 公頃。

    重點生態保護區主要包括延川縣黃河蛇曲國家地質公園保護區、寒砂石水庫災害高易發區核心區,黃河、清澗河、文安驛川河等河流水域,河道、河灘、蓄滯洪區及河道兩岸的人工溼地。依據自然資源條件、主導農業分布類型、城鎮工業布局和人文景觀資源,全縣構築構建集歷史遺產、紅色文化、民俗文化為一體的多樣化的人文景觀系統。

    二、生態保護紅線的銜接情況

    生態保護紅線是指對維護國家和區域生態安全及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保障人民群眾健康具有關鍵作用,在提升生態功能、改善環境質量、促進資源高效利用等方面必須嚴格保護的最小空間範圍與最高或最低數量限值。生態保護紅線的劃定是一項系統的工程,應在不同區域範圍內,根據生態保護對象的功能與類型進行分別劃定,通過疊加分析綜合形成區域生態功能紅線。

    結合現行規劃確定的禁止建設區,充分協調銜接生態功能區劃、林地保護區劃等各類規劃成果,將延川縣黃河蛇曲國家地質公園保護區一級保護區、寒砂石水庫災害高易發區核心區以及黃河及其兩岸一百米的蓄滯洪區,還有清澗河、文安驛川河等河流水域劃入縣域生態保護紅線範圍,規模為3357.1 公頃,佔全區總面積的1.69 %,其中延川縣黃河蛇曲國家地質公園保護區一級保護區面積為139.0 公頃,寒砂石水庫地質災害高易發區面積為667.1 公頃,黃河及其岸邊一百米處蓄滯洪區,還有清澗河、文安驛川河等縣域內全部河流水域,河道、河灘、蓄滯洪區的面積為2551.0 公頃。

    第六節 建設用地布局調整的說明

    在「十三五」期間,延川縣城鎮化、工業化、新農村建設的步伐大大加快,在建和即將開工的重點工程項目很多,必將進一步促進該縣經濟發展和基礎設施建設。

    建設用地結構調整,要遵循以下原則:建設用地內部優先安排交通、電力、水利、能源等重點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用地;各類用地的擴大以內涵挖潛為主,節約集約用地;建設用地需擴大的,應儘量不佔或少佔耕地,確需佔用的,應保證耕地總量動態平衡的基礎上,做到「先補後佔」。

    一、建設用地調入調出情況

    1、本輪規劃調整完善新增調入建設用地總規模為613.6公頃,結合「十三五」規劃重點建設項目,主要為交通、能源、水利、電力、環保、以及其他旅遊、民生等基礎設施建設用地,分別佔新增面積為15.9公頃、5.6公頃、50.9公頃、5.0公頃、7.9公頃、528.3公頃。 

    2、減量規劃共安排303.7公頃,主要為農村居民點整理部分。

    二、有條件建設區調整情況

    本輪規劃的有條件建設896.2公頃,調整後的有條件建設為1039.8公頃,佔允許建設區的18.67%,主要分布於延川鎮、文安驛鎮、永坪鎮、延水關鎮、賈家坪鎮、賀家灣鄉、馬家河鄉等鄉鎮。

    三、土地節約集約用地情況

    本輪規劃按照「落實最嚴格的節約集約利用制度,提升土地資源對社會經濟發展的承載能力」的總體思路,堅持規模引導、調整用地結構、優化用地布局的原則,積極引導工業向園區集中,人口向城鎮集中,住宅向社區集中,整體優化土地利用布局,全面推進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達到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的目的。到規劃期末控制人均城鎮工礦用地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內;嚴格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年度新增計劃指標安排新增建設項目,控制建設用地總規模和新增建設用地規模。統籌區域內和區域間的產業發展,發揮土地集中利用的規模效應;提高農村建設用地集約水平,在尊重農民意願的前提下,開展農村居民點建設用地整理,加強「空心村」舊宅基地的整理復墾,減少閒置農村居民點。積極引導農村居民住宅逐步向小城鎮和中心村集中。

    四、建設用地布局調整與城鎮開發邊界的銜接

    結合延川縣城市空間布局,遵循城市緊湊布局、集約高效的原則,避讓生態保護紅線、基本農田保護紅線,銜接城鄉規劃建設用地安排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劃定的有條件建設區。

    延川縣中心城鎮開發邊界範圍與本輪規劃確定的中心城區開發邊界範圍基本保持一致,布局做以調整,規模保持不變,本輪規劃中心城鎮開發邊界總規模1946.9公頃,本次調整完善確定規模為1946.9公頃,本次調整邊界主要完善了本輪規劃在劃定城鎮開發邊界時打破了行政界線的不足。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完善中,將城鎮開發界內的城鎮建成區和規劃的城鎮發展區,全部納入規劃的允許建設區,將城鎮發展預留的彈性空間,納入有條件建設區。做好城鎮開發邊界與規劃建設用地管制銜接一致。  

第六章 規劃協調、專家論證、公眾參與等情況

    第一節 公眾參與情況

    一、領導高度重視,保證科學規劃

    延川縣政府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工作高度重視。在規劃部署啟動之初,即根據國家和陝西省關於開展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工作部署的有關精神,明確規劃修編的重要意義、工作任務和具體要求;在規劃研究階段,政府領導多次聽取規劃工作匯報,密切關注規划進展情況,對規劃目標、用地空間布局、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等問題提出具體調整意見,對大綱的修改完善起到了指導性的作用。

    二、聘請專業機構編制規劃

    本輪規劃調整完善啟動後,延川縣就確立了聘請專業機構進行規劃編制的工作思路,在分析比較的基礎上,選擇了具有規劃編制豐富經驗的作業單位承擔延川縣規劃修編工作。

    三、加強部門配合,廣泛收集資料

    為保證規劃的科學性和合理性,使規劃更加符合延川縣實際情況,本輪規劃是在廣泛收集各部門、各行業相關基本資料的基礎上編制的。在全縣規劃修編動員大會上,成立了規劃修編領導小組,相關各部門負責人為領導小組成員,同時,各部門確定了一到兩名規劃修編負責人員,負責協助工作專班收集相關基礎資料。先後收集了發展改革局、國土局、建設局、規劃局、交通局、水利局、林業局、農業局、統計局、旅遊局等部門的資料,為規劃修編工作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四、徵求部門意見,確保方案合理

    在基礎研究階段,技術協作單位為更加深刻的了解延川縣的實際情況,派技術人員進駐延川縣,與相關的部門進行溝通交流,並就一些延川縣的情況進行實地調研。

    規劃大綱編制階段,在專題研究成果的基礎上,規劃編制人員針對研究中的一些問題相關部門進行了溝通協調,並補充大綱編制的相關資料;在大綱完成初稿後,由延川縣人大、縣委、縣政府組織各部門對大綱實施進行審查,提出修改意見,技術單位根據意見進行了修改完善,對於不一致的意見專門進行過面對面的交流和解釋。

    第二節 與上級規劃協調

    本輪規劃參照延川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 - 2020),規劃在編制的過程中,嚴格按照延川縣規劃大綱下達的控制指標進行落實。把規劃控制指標,分解各鎮並落實到地塊後,建設用地總規模等於下達數,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不高於下達數,建設佔用耕地不高於上級下達數,耕地保有量不低於上級下達數,基本農田數量不低於上級下達數,開發新增耕地數量不低於上級下達數,符合國土資源部頒布的《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規程》之規定。

    第三節 與相關規劃協調

    一、與「十三五」規劃的銜接

    本規劃與《延川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和遠景目標綱要》進行了有效的銜接。本規劃確定的經濟、社會發展目標、產業布局以及建設用地、耕地、基本農田等指標與之進行了緊密的銜接,保障了未來五年內延川縣社會、經濟發展對土地的合理需求。

    二、與城鎮規劃的銜接

    在城鎮建設規模協調時,充分協調城鎮規劃管理部門,在城鎮範圍內安排部分新增建設用地,將其餘部分納入有條件建設區,既維護了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權威性,又保證了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彈性。

    三、與其他規劃的協調

    本規劃與縣發改委、旅遊、農業、林業、交通、水利等部門進行了多次協調,充分參考了延川縣黃河乾坤灣景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延川縣延川縣十一五水利建設規劃、延川縣「一村一品」發展規劃等,著眼於推動延川縣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建設一體發展。

    為進一步加強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鄉總體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銜接。完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延川縣城鎮、縣城規劃、鄉鎮和農村新型社區建設規劃、交通水利等規劃,整體推進城市和農村的現代化,構建現代城市和現代農村和諧相融、歷史文化與現代文明交相輝映的新延川縣。健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管理機制,確保規劃修編制工作有序進行。技術承擔單位在收集了相關行業及重點項目的資料(包括規劃資料)基礎上,按照各行業的用地定額及其輕重緩急情況,科學安排各業用地,最大限度的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執行率。

第七章 關於規劃圖件編繪的有關說明

    第一節 文字說明部分

    本輪規劃調整完善工作的文字成果主要包括:《延川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調整完善說明》、《延川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調整完善說明》。

    上述各項規劃成果是在按照《縣(區)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編制規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審查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令第43號)的基礎上,結合縣內文物、生態、交通、水利、農業等規劃,採用定性、定量、以及定性定量相結合的方法對縣域內土地未來利用進行深入透徹研究形成完整的文字說明,文本包含文字、附表、附圖三部分。

    第二節 圖件編制說明

    一、圖件成果

    按照《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規程》(TD/T 1024-2010)及《陝西省縣鄉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完善技術要點》要求,縣級規劃調整完善編制的成果圖件有:土地利用現狀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建設用地管制分區圖、基本農田保護規劃圖、土地整治規劃圖、重點建設項目布局、中心城鎮土地利用現狀圖以及中心城鎮土地利用規劃圖等八種圖件。

    圖件的表示方法、表示內容、表達的圖示完全遵照《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製圖規範》(TD/T 1021-2010),圖內的要素用色深淺及劃線粗細,結合圖件比例尺大小,主要用途地類的分布面積作了科學調整。

    二、圖件的數學基礎

    (一)參照系統

    圖件比例尺中心城鎮採用1:1萬,其他圖件採用1:7.5萬,1980西安坐標系,1985國家高程基準,中心城鎮圖件採用3°分帶,其他圖件採用6°分帶。圖面數學要素主要表示公裡網及註記、經緯度及註記、數字及線劃比例尺。

    (二)圖件比例尺

    1、縣級掛圖:1:7.5萬;

    2、中心城鎮掛圖:1:1萬。

    三、表示的方法

    採用ArcGis軟體製圖,首先編繪全縣土地利用現狀圖,採用土地規劃用途分類,農用地和其他用地表示到二級,城鄉建設用地表示到三級,其他圖件均以現狀圖為底圖,由規劃專業人員編制繪圖。各種用地安排在資料庫上進行量算,最後按圖件表示要求編繪成符合要求的系列圖件。

    四、建立規劃資料庫

    規劃調整完善方案確定後,按《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資料庫標準》(TD/T1027-2010 )更新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資料庫。縣級規劃資料庫成果包括:規劃文檔、規劃表格、柵格圖件、矢量圖層與規劃元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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