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是英雄王偉撞機失蹤17周年紀念日,我們追思英雄壯舉,更需為一線官兵思考如何用血肉之軀來保衛國家安全。
今天中國在一線站崗執勤保衛祖國的官兵依然面臨諸多難題:既要嚴格執行軍隊的「海空情況處置規定」,又要與對手共同遵守「海空相遇安全行為準則」;既要履行捍衛主權權益的使命,又要遵守即將與他國籤署的「南海各方行為準則」;既要保衛祖國不丟一寸土地,又不能對入侵者開第一槍,等等。然而,內部政策與外部協議往往難以有機銜接,任何規定、準則、協議也不能窮儘可能發生事態的處置方法,更不能保證對方一定能嚴守誠信。當軍隊執行任務不得不超出內部規定、外部協議,而又來不及逐上報時怎麼辦?我們是否可以允許一線官兵按以下原則處置:
主權重於協約
國際協議、條約需要雙方遵守,當對方首先破壞協約,甚至公然入侵我國領土、領海、領空時,我方不受協約限制!譬如中外雙方籤訂的「海空相遇安全行為準則」,對跟蹤監視艦機或意外相遇時應保持的距離、間隔及通信聯絡方法等有具體約定,但對動輒打著「航行自由」旗號有侵入我領海、領空傾向者,因為對方首先破壞了尊重我方主權的約束前提,因此我方不必單方面用相關「準則」來限制己方行動,可由現場指戰員在內部政策許可範圍內採取任何戰術處置措施!
國防重於外事
如今中國軍隊海上驅離侵入艦艇、空中驅趕偷窺飛機、陸上對峙入侵外軍已司空見慣!「海防無小事」、「邊防無小事」,多年來一線官兵嚴格執行外事紀律,即使尊嚴受到傷害也保持克制、忍讓,確保了邊海防的安寧。但即使這樣,也難以阻止外軍侵入我領土、領海、領空!個人尊嚴是小事,而主權受損是大事!對於故意滋事的惡意對手,要求一線官兵像外交紳士一樣泰然自若,會貽誤戰機,甚至喪失主權!軍隊當然要嚴格執行平時不打第一槍的規定,但有必要把戰略上的第一槍與戰術上的第一槍區別開來,戰略上的不打第一槍是指不主動挑起戰爭,這需要高層來把握。但這個戰略要求不應該束博基層官兵使用武器進行自衛,甚至外敵入侵了中國軍人也不能打第一槍。要勇於承受邊境摩擦帶來的外交壓力!有的國家吃準了中國一定會把正常的邊海防管理活動與國家間的政治外交直接掛鈎,專門挑事要挾中國,我們有必要改變思維,在以文明對野蠻的同時,還要以王道對霸道!
生命重於義務
為了彰顯大國擔當,中國軍隊已在世界各地廣泛履行反恐、維和、打擊海盜、人道主義救援等多種國際義務。但只有在確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才能有效履行國際義務。美軍維和部隊只要預計自己生命受到威脅,就可以開槍自衛;聯合國也允許駐黎巴嫩的維和部隊可以開槍自衛。而中國是現在世界上派出維和部隊、打擊海盜艦艇最多的國家,但中國一直執行動用武器最嚴格限制,歷年來已犧牲17名維和人員;護航行動中也難以對海盜進行武器打擊和抓捕,只能以驅趕為主。中國軍人在用生命的付出來履行國際義務!是否適當放寬中國軍隊在反恐、打擊海盜及維和任務中的武器使用限制,有必要在法律、政策等層面拿出切實可行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