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1年,日軍在東北發動「九·一八事變」起開始侵華戰爭,直到1945年8月15日,裕仁宣布日本無條件投降,9月2日正式籤訂投降協議,自此日本侵華戰爭結束,前後共計十四年。而在這14年中,日軍制定了很多慘無人道的戰爭政策!其中最駭人聽聞的便是「三光政策」
三光政策
制定者:岡村寧次及其他日軍頭目
岡村寧次(1884年5月15日-1966年9月2日)侵華日軍戰犯。岡村寧次在百團大戰後調任為華北方面最高司令長官,指揮日軍對八路軍各抗日根據地進行了殘酷的大掃蕩,並對華北地區的平民進行了慘絕人寰的屠殺。而三光政策,又稱三光作戰,便是在中國抗日戰爭期間,侵華日軍的一種軍事策略。
可笑的是岡村寧次對中國犯下了滔天大罪,卻於1949年1月26日,被中華民國政府軍事法庭在上海宣布其「無罪」。1966年9月,岡村寧次因病去世,時年82歲。
(配圖,戰犯岡村寧次)
制定三光政策的原因
1.日軍對紅軍的遊擊戰術始終沒有有效的應對方法
抗日戰爭時期,紅軍根據敵強己弱的特點,依託根據地堅持遊擊戰。遊擊戰雖是非正規作戰,但是具有高度的流動性、靈活性、主動性、進攻性和速決性,並能廣泛動員群眾投入戰爭。敵駐我擾,敵疲我打,敵進我退,敵退我追,遊擊戰的作戰方式讓日軍十分頭疼,先後進行了多次的圍剿,始終無法找到有效的應對方法!
2.革命根據地全民皆兵
中華民族從來不是被奴役的民族,抗日戰爭後期,紅軍革命根據地的人民,無論男女老少,全名皆兵,或者直接參與抗爭成立各村民兵小隊,區小隊,或者給紅軍提供後勤保障,傳遞信息,所有人民同仇敵愾,一同抗日!
也正是因為有廣大人民的參與,使得日軍的每一次圍剿行動都不能有效打擊我方實力。於是窮兇極惡的日軍對我軍敵後抗日根據地在一遍一遍的掃蕩的時候,竟然選擇遷怒於人民群眾,實行三光政策。
(配圖:民兵在埋設地雷)
三光政策具體內容
殺光,燒光,搶光
對於根據地當地居民百姓,無論男女老少,全部殺光,不留一人;對於根據地的所有糧秣房舍等物資進行徹底的搶劫。如果不能拿走全部燒光,破壞。並將此方式逐漸系統化、規模化、長期化,即「燒光、殺光、搶光」。日軍推行"三光"政策,是為了達到徹底消滅抗日根據地的軍民,摧毀抗日根據地的罪惡目的。
史料下的三光政策:
1939年9月發動秋季大掃蕩,採用"單刀直入"戰術,以獨立第8混成旅團,深入北嶽區的中心地區。進行大掃蕩,僅僅北嶽區的崞縣,從1938年9月到1939年6月,就有4萬群眾被殘殺。
在山東區,1939年至1940年,日軍千人以上兵力的掃蕩達25次,其中萬人以上的掃蕩兩次。1941年冬,日軍以5萬兵力掃蕩山東區中心的臨沂、留田,屠殺群眾3000多人,燒毀房屋5000餘間。
河南內黃縣棗林村,日軍用機槍屠殺男女老幼1300餘人,並把一些屍體分別填入七八口水井,又倒入一米多厚的生石灰,全村人幾乎被殺絕。對此,日軍第35師團的士兵富田曾於1944年揭露說:當時在機槍的射擊下,"老頭、老太太、孩子都紛紛倒地。過了15分鐘,中隊長命令把屍體拋到井裡,連那些沒有斷氣的也被拋到井裡。中隊長又下令把剩下的百餘間房子燒盡。"
……
日軍的三光政策,讓無數的百姓慘死,這種無差別,滅絕人性,令人髮指的做法,放眼整個世界又有幾次!而日軍的慘無人道的政策,更是激起了我國人民的奮起反抗,無數革命先輩拋頭顱灑熱血,最終打敗日本帝國主義,讓日本在投降書上簽字!
直到如今,日本官方從來沒有說過「我錯了,對不起」!從來沒有做出正式的道歉!最後借用一句日本人的原話:他們「愛記仇」
筆者想說:「我們雖然不是日本侵華的直接受害者,但是對於抗日戰爭年代死難的同胞,我們沒資格替他們作出原諒日本的決定,牢記歷史,不忘國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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