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直在看《三人同舟》的書蟲版,這篇文章是對這本書籍的簡單介紹。
01. 作者與版本
《三人同舟》(Three Man in a Boat)作者是傑羅姆·K·傑羅姆(Jerome·K·Jerome,1895—1927),寫的是一部讓人心情放鬆的幽默小說,曾被英國《紳士》雜誌評為「史上最幽默的50部文學作品」之一。這本書的書蟲版還有另外一個名字叫《三怪客泛舟記》。
傑羅姆寫過許多著名小說和劇本,他生於英格蘭的斯坦福郡,從小受到良好的教育,嗜閱讀,代表作品包括《三人同舟》(1889)和《朝聖日記》(1891)等。
這本書的國外版本非常多,可以去搜傑羅姆的英文網址Jerome Society
這是1889年由布裡斯託出版的版本封面,這本書的原版在豆瓣評分9.4,算是很高了;書是關於在泰晤士河划船的故事,是作者和朋友經歷的故事,不過情節頗讓人發笑;而且很多時候我們可以從那些看似荒謬的舉動中看到自己的影子。
《三怪客泛舟記》是「一個真實故事的記錄」,但是這樣的世界早已不復存在;那是一個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前,英格蘭田園般的生活場景,也是泰晤士河遊覽的經典描述。
2. 摘錄與感悟
這本書會讓我想起憨豆先生。雖然豆瓣評分很高,但是作為書蟲系列,它的知名度,遠遠落後於《簡愛》一類。甚至某個電子書籍網站的統計裡顯示只有我點擊過這本書。
可見它是多麼不受重視!當然條件具備,推薦讀原版,或者外研社翻譯的,情節和細節更豐富。
比如書蟲的(適合初中水平):
"One day I had a little health problem, and I went to the British Museum Library to read about it. I took the book off the library shelf, and I began to read. After some time, I turned over the page and I began to read about another illness. I don't remember the name of the illness, but I know it was something really terrible. I read about half a page-and then I knew that I had that disease too."
有一次我有點小毛病,就去了大英博物館查查醫書。我從架子上拿下書,翻起來。不一會兒,翻到第二頁,又看到另一種病。我記不清叫什麼名字,但我知道是種極其兇險的不治之症。半頁還沒看完,我斷定自己也得了這種病。
原版是這樣的:"I remember going the British Museum one day to read up the treatment for some slight ailment of which I had a touch-hay fever, I fancy it was. I got down the book, and read all I came to read: and then, in an unthinking moment, I idly turned the leaves, and began to indolently study diseases, generally. I forget which was the first distemper I plunged into-some fearful, devastating scourge, I kn「ow-and, before I had glanced half down the list of "premonitory sypmtoms", it was borne in upon me that I had fairly got it."
記得有一次我有點小毛病(據我猜測是花粉熱),就去了大英博物館查查醫書,怎麼治療。我從架子上拿下書,翻起來,把應該的部分讀完了。接著漫不經心地又翻了幾頁,不緊不慢地看看還有什麼病,又看到另一種病。我記不清叫什麼名字,但我知道是種可怕的、毀滅性的疫病。先兆性症狀還沒讀到一半,我就斷定自己也中招了。
書蟲版本接著寫還有其他病症也是,除了一種病之外,他懷疑自己得了所有的病;那一種是什麼病呢?文章沒有提。
而原版裡會提到具體的病症包括傷寒、瘧疾、腎病、白喉、霍亂……他沒有得的那一種病是只有女傭才得的「膝蓋囊腫」。
不過我們既然講書蟲,自然是因為它足夠簡單,幾乎沒有生詞。雖然犧牲了某些細節,但是整體故事邏輯還是很好的。
現在有些人做直播,會放一個小寵物——貓兒、狗兒在旁邊;這個可不是新鮮事,這本書,雖然是三人去划船,但是帶了一條叫做「元帥」的狗(to say nothing of the dog, 不說狗狗的事)。
Montmorency's idea of a good time is to collect together all the most awful dogs he can find and then go round the town, looking for other awful dogs to fight.「元帥」腦子裡最妙的事不過是把所有的癩皮狗聚齊,在城裡瞎轉,找另外一群癩皮狗開戰。
作者寫作的風格,就是論述一件事情的時候,跳躍非常多,特別像電影的鏡頭。比如過水閘的時候,他寫「對我個人來說,我是十分喜歡水閘的。我還想起有一次喬治和我在一個水閘差點惹出禍來……」「他們一旦看見熟人,就會跳出船,躲到樹後面去。我還記得有一年夏天,我和幾個朋友也租了那樣一條船……接著就開始講故事了。
而他的故事充滿了英國式的幽默:在一個酒吧有個魚缸裡面養著一條很大的魚,他們坐在那裡看,結果人來人往,每個人坐下都給他們說,那條魚是自己釣的,然後開始講怎麼釣到的魚的故事。
最後他們頗為懷疑,畢竟一條魚怎麼可能那麼多版本,他們開始懷疑,於是把魚的各種版本講給酒吧的老闆聽,結果老闆聽了,笑著和他們講了他自己釣到魚的故事。最後,魚缸不小心打破了,魚碎成了片——那不是一條真魚。
3.泰晤士河的風光
這次旅行不是橫跨大西洋的冒險,也不是探尋南北極的壯舉,它只是一次兩周的沿河旅行,而這條河就是——泰晤士河,Thames,倫敦就在這條河的岸邊。
對英格蘭來說,泰晤士河就是他們的母親河,泰晤士流域也是英格蘭文化的聚集地,城市如倫敦、溫莎、牛津、亨利、雷丁等。至於沿河航行,倫敦到出海口可以進入郵輪;倫敦到牛津可以進駁船、汽輪等;而雷丁等只能是小船了。
本書提到的三個人坐的船一定就是小型號的了,還需要他們自己拉縴。甚至他們在租船公司見到的「泰晤士河皇后號」(The Queen of the Thames)只是一塊古老的爛木頭。
作者寫這本書的時候,工業革命已經開始,因此他們在河裡洗衣服,結果本來勉強能穿的衣服經過在河水裡的一番折騰之後更髒,拿回去給酒店的洗衣工,還需要付3倍的價格才能洗乾淨。
後來遇到清澈的河水,他們認為原因是河裡的髒東西都被衣服帶走了,所以才變乾淨的。因為他們是逆流,很顯然,當時的一些上遊河段沒有受到汙染。
書裡面出現了很多地名、河上水閘的名字,容易繞暈;不過如果看地圖應該更好了解。他們是從泰晤士河的金士頓開始,逆流而上,抵達雷丁,最後返回倫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