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霸王條款"動真格 兩飯店"禁止自帶酒水"被查處
2014年07月15日 09:01:58
浙江在線07月15日訊新《消法》正式實施,對酒店餐飲業普遍存在的一些「霸王條款」有了約束。但實際上,還是有酒店對此視而不見、我行我素。昨天,越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兩起餐飲業「霸王條款」案例,市區瑪格麗特酒店、金時代府山人家酒店等兩家酒店因仍存在「禁止自帶酒水」等情況而涉嫌違反相關法律規定被查處。
據了解,今年3月份,越城區消保委發布調查報告,公開揭露市區還有多家餐飲企業仍存在各種「霸王條款」情況。之後,消保委向這些餐飲單位發出勸諭書要求整改。越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又對設置「霸王條款」的餐飲單位進行了行政約談和專項整治。
近日,相關方面對40家涉及「霸王條款」的餐飲單位進行明察暗訪,結果發現瑪格麗特酒店、金時代府山人家酒店仍拒不整改,依然存在「禁止自帶酒水」等情況。如瑪格麗特酒店前臺有「本餐廳謝絕自帶酒水,如有自帶收費如下:一個品種20元/桌,一個品種以上50元(含兩種)的提示牌。而府山人家酒店內則仍有「謝絕自帶酒水,否則另加收每瓶50元服務費」的告示。相關方面認為,通過自查自糾後,酒店仍有這種「霸王條款」的做法,明顯違反相關規定,遂依法對上述兩家酒店進行立案查處。目前這兩家酒店還被市場監管部門列入本年度消費「黑名單」,取消其參與「消費者信得過單位」等榮譽評比的資格。
「儘管目前查處的僅兩家,但這種現象可能還會有存在,以後市民在酒店消費中如果遇到類似『霸王條款』,可以舉報投訴。」越城區市場監管局有關人士說,對於餐飲業的「霸王條款」現象,作為酒店經營者一定要加強自律,倡導「平價酒水」消費。而對於消費者來說,平時也要理性消費,要有維權意識,一旦發現被侵權要注意收集、保留相關證據,以有效維權。
記者 湯桂平 實習生 範靜
編輯:黃杭豔(實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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