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03 21:13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6月2日上午
在武漢市公安局江岸區分局
塔子湖派出所內
經營寵物店的小朱
領回了自己上個月
在網上被騙的2000元錢後
感慨不已
小朱:
現在做點小生意真不容易,沒想到還遇到了騙子,能把損失要回來多虧了盧警官。
小朱口中的盧警官
就是我們今天的主人公
武漢市公安局江岸區分局
塔子湖街派出所刑偵民警
盧 錦 鋒
同事們說起盧警官,第一反應就是精神小夥、辦事麻利,參警一年就參與破獲一起金額高達700餘萬元的詐騙案,成功為40多名受害人挽回損失,榮獲市局個人嘉獎。
在盧錦鋒看來,因自己參警時間不長,能夠參與這類數額巨大,案情複雜的案子,是對自己的一種鍛鍊。
4月27日晚,一女子在江岸區公安分局塔子湖所門口徘徊,正在值班的民警盧錦鋒見狀上前詢問,女子低著頭說道「我是來自首的,我騙了別人的錢!」
原來,這位女子姓劉,之前在網上看到有人發布求購寵物貓的信息,當時自己正缺錢,於是和買主小朱聯繫,雙方通過微信達成了一筆1.56萬元購買9隻寵物貓的交易。
由於疫情原因,小朱直接通過微信給劉某付款,等貨款支付後,劉某由於沒有小朱需要的9隻貓,於是以各種理由推脫,最後乾脆不理睬。直到最近在手機上看到公安宣傳電信詐騙嚴懲的信息,為自己的詐騙行為感到後悔,於是獨自一人來到派出所自首。
劉某將贓款還給小朱
案子辦完了,可民警盧錦鋒還是有些失落,人雖然到案,但錢款已被揮霍完,受害人的損失還是沒有挽回,為此盧錦鋒一邊安撫受害人,一邊給嫌疑人普法,要她想辦法盡力將騙得的錢款還上爭取法院從輕處罰,最終劉某答應分期將騙取的錢款退還給小朱,從而就有了還錢的這一幕。
說起自己的從警經歷,盧錦鋒說有兩個場景令他終生難忘。
一是剛參警兩個月時,他偶遇一對受傷的母女,將她們緊急送醫後,小女孩的爺爺拿著一面錦旗來所裡感謝警察,這是他第一次穿著警服扶危濟困,心裡有種說不出的自豪。
第二就是當疫情來襲時,他毫不猶豫的選擇逆行回漢,參與抗疫值守和患者轉運工作。
盧 警 官 提 示
❖任何公檢法等國家機關絕對不存在「核查帳戶」、「安全帳戶」,也絕對不會讓公民轉帳匯款到私人帳戶。
❖一旦遇到自稱某部門工作人員,主動「幫你」轉接電話至公檢法的,一定不要輕信。
❖凡是要求前往酒店、家裡、網吧等隱蔽的環境接受調查或自證清白,要求通電話內容絕對保密,或通過網絡出示「通緝令」「警官證」的,都是詐騙。
❖公安機關工作人員需要向公民了解情況時,會當面詢問當事人並製作相關筆錄,不會通過電話或社交軟體展開。
❖個人信息要保護好,特別是銀行卡號、密碼、簡訊驗證碼、U盾信息等千萬不要透露給陌生人,也不要在不明網站留下個人信息。
青年民警盧錦鋒
用自己的實際行動踐行著
一名人民警察應有的使命與擔當
正是一個又一個
像他一樣的漢警
用堅守築起了這座城市
最牢固的安全防線
素材來源:江岸區分局
通訊員徐飛 唐時傑 視頻陳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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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網上買貓被詐騙,90後刑警多方奔走挽回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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