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認為,制定法律需要時間,而應對疫情情況緊急,全國人大常委會先出臺一個應急性的決定,是明智之舉
今天(24日)召開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
《決定》確立了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的制度。對違反現行法律規定的,要在現行法律基礎上加重處罰,以體現更加嚴格的管理和嚴厲打擊。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長常紀文今晚在接受第一財經記者採訪時表示,為了應對目前仍在繼續的新冠病毒肺炎事件,切實保障公共衛生安全,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決定,體現了國家立法機關敢於擔當的精神,《決定》可以倒逼全民形成對國家和社會負責的環境友好型飲食方式,倒逼野生動物人工繁育企業轉型。
常紀文對記者說,《決定》體現了風險預防和科學治理的法律原則。他說,目前雖然沒有百分之百的科學證據證明,新冠肺炎完全是由非法野生動物交易和濫食野生動物造成的,但基於目前的科學研究,基本可判斷新冠肺炎病毒原始宿主來源於野生動物。
常紀文說,鑑於重要立法一般需要半年以上的時間,而應對疫情情況緊急,全國人大常委會先出臺一個應急性的決定,是明智之舉。
山東某地的一家野生動物養殖場。攝影/章軻
常紀文表示,《決定》針對各環節開展全鏈條的規範構建,對違法行為規定了適用或者參照適用的法律責任現,發揮了法律的「牙」和「齒」的管制作用。他認為,由於參照適用不可能持續太久,所以《野生動物保護法》修改時,有必要基於本決定的實施情況,規定相關的行政、民事和刑事責任。此外,還需要給各部門建立權力清單制度,並開展執法考核,促進依法執法監察,防止執法部門之間相互推諉。
今晚,世界動物保護協會科學家孫全輝也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決定》是一個巨大的進步,通過擴大法律調整範圍,確立了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的制度,有助於從源頭上防範和控制重大公共衛生安全風險。
孫全輝說,法律的修訂需要時間,而全國人大的決定彌補了現行法律的短板。這次疫情,各界普遍支持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新規順應了民意,有助於更有效的執法,當然也給即將修訂的《野生動物保護法》指明了方向。
孫全輝同時表示,此次《決定》雖然未將魚類等水生野生動物列入禁食範圍,但一些瀕危魚類和水生野生動物也需要保護,未來《野生動物保護法》修訂應予以考慮。同時,一些非食用的野生動物展示及藥用野生動物的保護,也要加快制定相應的保護措施。此外,將野生動物用於娛樂表演、保健、寵物等不僅給野生動物造成傷害和虐待,也同樣涉及公共衛生安全問題,要完善立法,引導相關企業轉產轉型。
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展基金會秘書長周晉峰今晚在接受第一財經記者採訪時表示,《野生動物保護法》修法應以生物多樣性保護為目標。他說,應針對電商平臺和網絡非法野生動物貿易,加強對非法野生動物貿易平臺的查處。可建立「中國國家生物與科學倫理委員會」,有社會組織和人民群眾的廣泛參與。對於野生動物的馴養和繁殖,應經過這個倫理委員會的批准,並要有公眾參與機制、公示程序。
讓候鳥飛一線志願者劉懿丹今晚也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徹底關閉消費需求,是遏制野外種群盜獵,保障公共衛生安全的唯一路徑。大量一線案例證明,人工養殖「野味」無法保護野外種群免於盜獵。《決定》的出臺,將不再需要為了一小部分野味食客的消費市場,浪費大量資源來研究鑑別手段,更不需要為盜獵「洗白」,大大減少了打擊野生動物非法貿易的機會成本。
本文來源:第一財經 責任編輯: 郭晨琦_NBJ9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