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曙光股份: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關於對遼寧曙光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相關事項的監管工作函》的公告
股票簡稱:
曙光股份證券代碼:600303 編號:臨2020-084
遼寧曙光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關於對遼寧曙光汽車
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相關事項的監管工作函》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
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
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公司於 2020年12月28日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關於對遼寧
曙光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相關事項的監管工作函》(上證公函
【2020】2757號,以下簡稱「《監管工作函》」),主要內容如下:
2020年12月28日,你公司公告稱,收到中國證監會遼寧監管
局《關於對遼寧曙光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
定》,因公司被華泰汽車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泰集團)協議收
購及完成實際控制人變更後,違規將公章與財務章交給華泰集團委派
的人員,使得公司的公章和財務章被置放於公司之外第三方,公司被
採取責令改正的監管措施。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
17.1條規定,現就有關事項要求如下。
一、公司應高度重視,查找印章保管、使用等相關內控問題及發
生的原因,明確責任人,並及時、全面進行整改,切實提高公司內部
控制水平,確保公司內部治理規範運作和經營穩定。
二、公司應充分評估公章與財務章被置放於第三方對公司的影
響,自查是否存在因公章與財務章被置放於第三方,而導致公司資金
實際或潛在受限、利益可能受損的情形,並全面核實是否存在公司控
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任何利益相關方,通過違規擔保、資金侵害等
任何形式佔用公司利益的行為。
三、後續,公司及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恪守聲明
和承諾,本著對公司和投資者負責的態度,勤勉盡責,密切關注公章
與財務章被置放於第三方對於公司資金安全等方面的影響,保證公司
人員、財務、機構、業務以及決策獨立,全面保障公司資產、資金安
全,切實維護上市公司利益,並依法依規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請你公司收函後立即披露本函件內容,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及實
際控制人、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本著對投資者負責的
態度,儘快妥善處理上述事項,認真落實本工作函要求,並及時履行
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
公司收到上述《監管工作函》後高度重視,公司將按照《監管工
作函》的要求儘快組織落實並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媒體為《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
(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遼寧曙光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8日
中財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