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隨州12月25日電(通訊員吳玫霖)近日,由湖北省隨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陳某某妨害動植物防疫、檢疫案經隨縣人民法院審理後一審宣判,被告人陳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並處罰金二萬元。
經查,2018年12月至2019年3月,被告人陳某某收購農戶無合法來源證明的松木並加工成託架對外銷售。2019年3月,隨縣森林公安局民警會同隨縣林業局工作人員開展檢疫執法時發現,陳某某的木材加工廠加工大量疑似感染松材線蟲的松木疫木。經鑑定,民警現場取樣送檢的9個樣本中有5個含有松材線蟲。隨後,民警對與陳某某有業務往來的相關公司進行抽樣檢測,均檢測出松材線蟲。
松材線蟲病是松樹的一種毀滅性流行病,破壞自然景觀及生態環境,對松林資源構成嚴重威脅。法院經審理認為,陳某某違反動植物防疫、檢疫的國家規定,非法調運、生產、經營感染重大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的森林植被產品,有引起重大動植物疫情危險,情節嚴重,構成妨害動植物防疫、檢疫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該案系該院辦理的首例妨害動植物防疫、檢疫案件,檢察官也提醒從事林業植物及其產品的生產經營者規範生產和經營。
(責任編輯: HN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