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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遷徙物種」是指野生動物任何物種或其次級分類的全部種群或該種群在地理上彼此獨立的任何部分,它們中相當大的部分周期性地可預見地穿越一個或多個國家管轄的邊界。遷徙物種的保護往往需要各國合作,因此聯合國建立了《保護野生動物遷徙物種公約》(Convention on Migratory Species,簡稱CMS公約)。
《保護野生動物遷徙物種公約》於1979年6月23日籤訂於德國波恩,故又名波恩公約(Bonn Convention)、養護野生動物移棲物種公約、保護遷徙野生動物物種公約。其目標在於保護陸地、海洋和空中的遷徙物種的活動空間範圍。是為保護通過國家管轄邊界以外野生動物中的遷徙物種而訂立的國際公約。1979年6月23日在德國波恩通過,1983年12月1日生效。公約規定:應訂立具體的國際協定,以處理有關遷徙物種養護和管理問題;設立科學理事會就科學事項提供諮詢意見;在兩個附錄中分別列出了瀕危的遷徙物種和須經協議的遷徙物種。
下附組圖:
(圖片來源/CMS前執行副秘書長Bert Lenten。攝影/CBCGDF)
整理/Littlejane 核/綠茵 編/Ang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