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先考察一下幾個字的本義。
首先是「聽」字,這是個形聲字。
左邊的「壬」表聲,「耳」表意,就是耳朵聽見聲音。
右邊的「/悳」,按傳統說法,從直從心,表示「外得於人,內得於己也」。
其次是「聽」字,在繁體字裡,「聽」和「聽」是兩個字,所以要分開講。
「聽」是個形聲字,「斤」表聲,「口」表意。
「聽」一開始是笑起來的樣子,司馬相如《上林賦》開篇「亡是公聽然而笑」,這裡的「聽然而笑」就是從容地笑。
捎帶說一下,上面兩個形聲字,它們的讀音和聲旁不一樣,這是今古音變遷的問題。
此外,「聽然而笑」裡的「聽」,有的詞典標作「yǐn」,這也是有傳承的。
清代段玉裁就說「聽」字是「宜引切」,就是「宜」的聲母(y)加「引」的韻母(ǐn),所以讀「yǐn」。
接下來說「聞」字,還是個形聲字,「門」表聲,「耳」表意。
當然,形聲字裡的聲符往往也帶一點表意的功能,所以「聞」字不妨理解為門裡的聲音。
這就是「聞」和「聽」的不同,「聞」更慎重,有辨別的意思,所以有「心不在焉,聽而不聞」的說法。
2.
「聞」字何時從「聽覺」發展到「嗅覺」,學者們在上世紀六十年代就討論過這問題。
張永言有一篇《再談聞的詞義問題》,說這事最早可以追溯到西周初年。
因為《尚書》裡有一篇周公寫的《酒誥》,裡面有一句:
弗惟德馨香祀,登聞於天。
不過,這個例子有爭議。
張永言覺得這裡的「聞」對應「香」,讓天帝聞到香,這「聞」自然是「嗅」的意思。
但也有人覺得,聞不對應香,「登聞於天」就是「使天帝聽到」、「使天帝得知」的意思。
但是,再往下,《韓非子·十過》裡說「聞酒臭而還」,《史記·滑稽列傳》裡說「微聞香澤」。
「聞」在這兩處肯定是「嗅」的意思,所以「聞」字發展到「嗅覺」還是很早的。
3.
寫到這,想先交代一下「嗅」的造字邏輯。
而要說明白「嗅」,得先說明白「臭」。
「臭」字,上面一個「自」,下面一個「犬」。
這個「自」其實是「鼻」的本字,它是鼻子的象形。
因為人們說話指自己總是指著鼻子,所以後來「自」就被借去表「自己」了,要表示鼻子,就得在「自」下面加一個聲旁「畀」。
「犬」嘛,就是狗的象形。
狗的鼻子很靈,古人用狗的鼻子追蹤獵物,於是就造了「臭」字,既可以用作名詞表示氣味,又可以用作動詞表示嗅。
《易經·繫辭上》說「其臭如蘭」,這個「臭」就是名詞氣味;
《荀子·禮論》說「三臭之,不食也」,這個「臭」就是動詞嗅。
後來,「臭」字更多的用作名詞,甚至成了形容詞,於是人們另造了一個字表示動作嗅。
那個字是「齅」,左邊一個鼻子,右邊一個臭,用鼻子湊近氣味,很講道理。
但這個字寫起來實在太麻煩了呀,於是人們用「嗅」取代了「齅」,口鼻相通嘛,意思一下得了。
4.
講完這堆沒用的,可以聊聊「聞」字為何會從「聽覺」發展到「嗅覺」了。
用一個詞來回答就是「通感」。
所謂「通感」,就是把人的聽覺、視覺、嗅覺、味覺、觸覺溝通起來,它既是一種心理現象,也是一種修辭現象。
因為有通感的存在,表感覺的詞可以互相借用,中外語言史上都有這個現象,表視覺的拿來說聽覺,表聽覺的拿來說嗅覺。
下面到了舉例時間:
看君話王室,感動幾銷憂。(杜甫《西閣口號呈元二十一》)從茲耳界應清靜,免見啾啾毀譽聲。(白居易《重題》)
這裡的「看」和「見」都是聽到的意思。
其實,「聞」字也不只是嗅覺:
王郎才見公主面,聞來魂魄轉飛揚。(《敦煌變文集·醜女緣起》)地坼江帆隱,天清木葉聞。(杜甫《曉望》)
這裡的「聞」都是看見的意思。
當然,「聞」字也確實有點特殊。
在口語中,它已基本放棄聽覺,全面攻佔嗅覺,我懷疑這和我們的文化不重視嗅覺有關。
人們總想不起「嗅」的本字,總想借別的詞來說「嗅」。
在唐山、威海等地的方言裡,人們還會用「聽」表示「嗅」,他們聞到一個氣味,會說「你聽聽這是什麼啥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