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久很久以前,做老師的是可以動手懲戒學生的,懲戒的底線是——不能對學生造成實質性傷害,男老師不準對女學生動手。所以,那時候,「棍棒之下出成績」也算是一種理念。
很多六零後七零後的人,大多記得父母跟老師說過的一句話:「不好好學習,就打,您放心,我們不會因為您打孩子來找您的。」
毋庸諱言,那時候的上學被老師打,並不是一件多麼稀罕的事兒,但因為被老師打了,回去告訴父母,父母到學校鬧事,倒是非常稀罕。
所以,那時候無論是好孩子還是壞孩子,對老師大多存有敬畏之心。有經驗的老師大多有這樣的感慨:別看平時沒給那些差學生好臉色,可等這批孩子進入了社會,見了老師,還是那麼親!」
到後來,我們的教育觀念慢慢改變了——好孩子都是誇出來的,上課的時候,不管學生答的對還是不對,老師都要對他豎起大拇指:「答對了,你很棒,」或者「別灰心,繼續努力,我相信你將來一定很棒!」
孩子的天性越來越得到重視,孩子的權益越來越得到重視,孩子的「民主」要求越來越得到重視……
可教師呢?教師的手腳卻越來越受到束縛:對學生,打不得,罵不得(這是應該的),到現在變成了說不得,甚至私下議論不得。
你相信嗎?教師上課的時候,除了知識內容,幾乎不敢說其它的,即便有學生在課堂上睡大覺,即便有學生中間溜出教室,你都不能管教,因為孩子是有個性的,有脾氣的,他罵你,甚至跟你發生肢體衝突,你必須保持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高姿態,因為學生不懂事,老師不能不懂事!你一旦語氣重了,學生離家出走,甚至幹出更愚蠢的事兒來,你就什麼都說不清了。
學生護體聖衣越來越多,教師手裡的卻沒有一根可以敲醒睡覺孩子的教鞭!甚至,眼神不再嚴厲,話語不再具有鋒芒……
在這種大環境下,如果我們的孩子再失去了自我檢討的能力,我們的家長再失去了辨別是非的能力,那我們看到的,只能是一匹脫韁的野馬……
退無可退,因為再往後退,我們的教育就要變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