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子是需要給房東繳納押金的,如果合同到期之後房客決定搬走,房東卻拒絕退還押金,或者是找各種理由不退押金,房客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訴訟解決。
房東無故不退還押金的,可以採取的方式首先是協商。關於押金一般在合同中會有約定,房東的行為屬於對合同的違約,可以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處理。
其次,是協商解決不了的,可起訴解決。如果房東的惡意違約違反合同法的規定,向法院起訴既能要求返還押金,也能要求其按照合同支付違約金。
起訴必須做到證據充分,必須要證明的事項有以下幾個:確實存在租賃關係並且租賃關係已經結束;沒有以上需要賠償房東的事項;房東確實有扣押證據的行為事實。為了證明事實,平時對租房相關信息保留下來,作為證據支持主張。
但是要注意,若有以下幾種情況,房東有權扣押金:租客沒有按照合同約定時間退租;承租人沒有定期上交租金;租客損壞屬於房東所有物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條【租賃合同的形式】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交租房押金要注意哪些事項
(一)租房合同中對於房屋情況一定要約定清楚
租房合同中還存在一個共性問題,這就是雖然合同上說明某些情況下會扣掉違約金,但並未清楚指明什麼情況下會歸還押金。
租房之前租客一定不能偷懶,除了簡單的家具和電器的試用外,租客應該和房東或中介協商,列出所有的家具、電器狀況清單,有些如果有必要,還需要房東提供電器的購買發票,並通過照相的形式保存租房時的現狀,避免押金糾紛。
(二)為避免糾紛,押金條款應詳細
為了避免因租房押金引起的糾紛,雙方一般都會在租房合同中加入租房押金這一項,以下是詳針對於租房押金的詳細說明:
1、租房押金一般是房客與房東雙方約定,實際押金一般不會超過兩個月。
2、房東為確保房屋及其家電不被非法轉賣,及水電費的扣除,租客一般同意支付房東租房押金,在收到押金後會有相應發票。
3、除租房合同另有約定外,租客應於租賃關係消除且房東遷空、點清並付清所有應付費用後的當天將押金全額無息退還租客。
(三)房屋設施無毀損的話,押金應該全額退還
租房者合同期滿要求退租時,房主可能會以房屋設施損壞或者其他藉口作為條件來剋扣租房者押金,造成租客不必要的損失。因此在籤訂租賃合同時,雙方就應當註明租約期滿後多少個工作日內,在房屋及其設施無毀損的情況下,業主應退還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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