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都市現場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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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省萍鄉市的陳女士手機上收到了支付寶花唄的還款通知,一看竟欠款2萬多元。
萍鄉市民陳女士告訴記者,她查看支付寶花唄的訂單,發現有多筆帳單是通過充值遊戲支付的,大概有兩萬多元。
陳女士查閱的消費明細顯示,這些花唄帳單從今年8月份一直持續到10月28號,共有80多筆,單筆充值金額大都是328元或648元。不僅用完了陳女士綁定銀行卡上的九千多元存款,其餘的都是支付寶花唄透支了1.6萬多元。
原來是孩子玩遊戲充值消費
陳女士還告訴記者這些錢都是充到了一個叫「逃跑吧少年」的遊戲平臺,後來她認為是自己的孩子在家長不知情的情況下,玩了這個遊戲然後充值的。
於是在陳女士的詢問下,吳女士的孩子小明坦言是自己用媽媽的蘋果手機在上網課下載了「逃跑吧少年」這款手機遊戲,並且在後面幾個月時間裡,玩得不夠盡興,陸續充值買了裝備。
小明告訴記者,支付時,只要使用蘋果應用商店裡面下載軟體的密碼就可以了。他已經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
陳女士說,發現問題後她及時教育了兒子小明,並且及時地與「逃跑吧少年」遊戲生產方聯繫。
「逃跑吧少年」遊戲客服人員在電話中表示他們可以把微信登陸的遊戲帳號註銷掉,但是因為是蘋果的渠道,所以退款需要和蘋果進行溝通,他們沒有辦法介入,錢是蘋果公司收了。
陳女士又電話聯繫了蘋果客服,蘋果的工作人員表示,因為陳女士之前的退款申請沒有獲得通過,所以蘋果公司是無法退款的。
11月17日下午,記者先是以消費者家屬的身份再次撥通了蘋果手機官方熱線,在進行了身份確認和處理單號的確認後,客服人員答覆第二次審核沒有通過,不能退款。記者表明身份後,客服人員告知記者可以與蘋果手機的法務部門聯繫,隨後就掛斷了電話。
律師觀點:小明系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充值錢款應退還
針對未成年人網路遊戲充值消費的案例,今年5月20號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關於依法妥善審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二》,其中明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未經其監護人同意,參與網絡付費遊戲或者網絡直播平臺「打賞」等方式支出與其年齡、智力不相適應的款項,監護人請求網絡服務提供者返還該款項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有律師表示,明年1月將要實施的《民法典》中也有類似對未成年人權益保護的條款。
江西博韜律師事務所律師何義芳表示,就本案,從未未成年人的權益保護來說,對於經營者或者生產者都應該明確責任,要對消費者進行有效的識別。如果在不能證明是未成年人的情況下
收取了相關的費用,事後又證明是未成年人消費的,我覺得應該退還相關的費用。
陳女士表示,接下來她準備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