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什麼東西其實是隨著生產力水平改變的,最原始的時候甚至有吃人肉的,農耕文明之前我們也吃野生動物,如果有一天我們發展到一天只用吃一粒小藥丸,我們是不是也有可能放棄吃所有的動物?
——24歲深圳市民 小汪
▼ 寵物家族
「大王」
「旺仔」
「寶寶」
「露西」「瓦利 」(上)「寶麗」(下)
「年年」
「叉燒」(上)「肉包」(下)
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的《深圳經濟特區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條例》以白名單的形式明確規定:豬、牛、羊、驢、兔、雞、鴨、鵝、鴿、鵪鶉10種動物可以吃,可食用的陸生動物還包括「該目錄所列其他以提供食用為目的飼養的家禽家畜」,貓狗禁止食用。深圳也由此成為大陸第一個立法禁食貓狗的城市。
條例一出,在網絡上引起軒然大波,與熱愛貓狗人事的歡呼聲齊高的是反對的聲音。網友表示:「應該尊重多元文化,不能一棍子打死」,「還有兔子、蛇、豬都可以是人類的伴侶動物,怎麼也能食用呢?」「我不吃狗肉,但我不能禁止別人吃狗肉的權利」等等。
這一期,《我在》邀請了三位朋友,談一談深圳的年輕人怎麼看待「禁食貓狗」。
小泉自家養了一條西藏梗,從它兩歲一直養到十一歲,感情深厚。第一次聽說深圳要禁食貓狗肉,作為一個狗主人來講他是開心的。除了開心,作為深圳人,他也為深圳敢為人先的探索精神而感到自豪。
但作為一個籍貫是廣西玉林的深二代,他始終感到隱約的擔憂:「這個法令一出臺,把吃狗肉上升到違法的高度,可能會加大不同城市之間的隔閡。比如深圳人會說玉林人吃狗犯法,玉林人可能也會怪深圳讓吃狗肉變違法了。法律應該為人服務,如果反而加大人的隔閡,那這個條例就是不恰當的。」
他仍舊有很多親戚在玉林,逢年過節也會隨父母一起回鄉。他告訴我們,相比其他地方而言,狗肉確實在玉林是較為常見的食用肉類,大家一般都當做美食來消費。但這一傳統也漸漸隨著時代在變化,與老一輩相比,玉林的年輕人已經很少吃狗肉了。正因如此,他認為:「不吃貓狗肉這件事是可以從時間上慢慢淡化的,像現在這樣直接禁止太突然了。在萬物互聯的時代,只在深圳一個城市試水也是不可能的,一定會像現在一樣引起全國範圍內的討論。」
小汪自己沒有養狗,但是父親從他小的時候就開始養狗了,「大概是我今年多少歲他就養了多少年狗,大大小小。什麼品種都有」。他自己養的寵物都很小眾,有蛇之類的爬行類,也有螞蟻之類的小昆蟲。
對於深圳禁食貓狗,他是很贊同的:「在深圳,大部分人養貓狗都是當做伴侶動物來養的,一個正常的人不可能吃掉自己的伴侶吧。生產力發展到這種程度了,大部分人要求不吃貓狗,那就應該禁止吃貓狗。」
至于禁食貓狗是否會侵犯吃狗人士的權利,他對此也有自己的看法。「一個英國的哲學家霍布斯寫了本書叫《利維坦》,裡面論述了一個國家的誕生:一開始是『所有人對所有人』,個體沒有任何保障,睡覺的時候可能會被偷襲,人們為了安全自願交出一部分權利,這就組成了國家。其實文明是從絕對自由到相對自由的,從開始我們想吃什麼就吃什麼,甚至有些地方吃人,到我們不吃野生動物,都是因為生產力的發展。現在我們不吃貓狗,因為我們發展到這個階段了,如果以後我們可以一天只吃一粒藥丸,我們也可能會禁食所有的動物。」
小張養了一隻貓,是從大學校園裡收養的流浪貓,畢業後她與她的貓已經在深圳漂泊三年了。歷史系畢業的她認為在城市地區禁食貓狗是合理的,但推行到全國可能不太妥當,特別是廣大農村地區。
「從歷史和社會的角度來說,農村吃狗肉是有它的合理性的,」她說,「狗一生是生一窩的,農村的話大多數人也不會給狗做絕育。這樣除了看家護院的起陪伴作用的狗之外,那些多出來的狗可能就會被用其他的方式消耗,比如被端上餐桌。而且農村可以食用的肉的種類也相對有限,導致很多地方有吃狗肉的傳統。比如我媽媽一家都是吉林朝鮮族人,就有吃狗肉的習慣。如果禁止一直吃狗肉的人吃狗,就像禁止普通人吃雞一樣。」
雖然支持立法禁食貓狗,但小張認為另一條法案應該走在禁食貓狗之前,那就是禁止虐待動物。比起國外相對健全的流浪貓狗處理方法和動物保護條例,國內仍舊還沒有相關規定。她說:「現在街上還是有很多流浪貓狗,它們的安全都得不到保障,路邊經常能看到尾巴被折斷的流浪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