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即將在5月1號開始實施禁食貓狗的法令,在深圳之後,珠海表示不甘落後。
4月14日上午,珠海市人大常委召開新聞發布會,正式公布了《珠海經濟特區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條例》。在條例中明確規定了可食用和不可食用物種,對於食用禁止名單內的物種將處以該動物價值五至二十倍罰款;個人違法食用「野味」將處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價值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罰款。
對於提供相關交易條件、場所或者服務行為,《條例》提出,網絡交易平臺、商品交易市場、農貿市場、超市、商場以及運輸、倉儲、快遞等經營者,由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在條例中規定了可食用動物必須必須滿足三個條件:
一、列入農業農村部遺傳資源目錄中的物種;
二、取得相關經營利用許可證件;
三、完成相關檢疫檢驗手續。
目前市場上的狗肉店都不具備狗肉經營許可證件,因為國家目前為止沒有相關的證件頒發先例;而據中國肉類協會秘書長高觀表示我國根本不存在食用犬養殖行業,因為其養殖成本、條件限制了這個行業不可能盈利,所以貓狗肉在沒有食用、養殖標準的情況下也不可能有正式的相關檢疫檢驗手續;最重要的是農業農村部的遺傳資源目錄中沒有貓狗的存在,雖然目前處於徵集意見狀態。
所以不管農業農村部意見稿的否順利實施,珠海禁食貓狗是板上釘釘的事實。而珠海市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人雍靈也表示:貓狗是不具備這些規定使用條件的,所以肯定是禁止食用。
珠海加入禁食貓狗的行列也受到了國際善待動物協會的歡迎,協會發言人溫迪·希金斯表示歡迎更多的中國城市和人民加入善待動物、禁食貓狗的行列。
我們來捋一捋最近 關于禁食貓狗的一些列相關規定:3月31日,深圳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深圳經濟特區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條例》,貓狗等寵物被禁止食用。4月8日,農業農村部在其官網公布了《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徵求意見稿)》,其中狗並沒有被列入《目錄》,這意味著狗有可能被禁食。4月14日,珠海召開《珠海經濟特區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條例》新聞發布會。規定貓、狗等家養寵物同樣禁止食用。自疫情後,我們大力呼籲禁食野生動物的同時,國家和地方針對食用野生動物也在相繼發聲。我們相信,不久就會出現第三個、第四個城市開始禁食貓狗,這是我們文明進步的結果。我們期待那一天的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