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生意與上班是兩種不同的生活方式,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選擇,有能力的人可以選擇做生意,這樣可以更好地實現自己的人生價值。如果覺得能力不是太強的,可以選擇上班打工。當然,現代社會有些人是被逼做生意,因為很多企業會找出各種理由,把35歲以上的老員工給辭退掉。而35歲以上的人要想找份工作是不容易得,於是很多人也就被迫創業去了。有的時候你想過平穩的打工生活也未必能如願。
那麼,做生意與上班打工究竟哪個更強一些呢?讓我們從幾個方面來進行對比:第一,從時間上看,做生意就意味著把所有的時間都交出去了。做生意的人(哪怕是個體戶)都是沒有節假日,沒有考勤上下班的概念。生意人總是睡得晚,起得早,還要到處應酬與人打交道,十分辛勞。如果非要把自己搞得如上班那樣悠閒,有明確的上下班時間,那生意方面肯定會快速黃掉。從時間上看,做生意付出很多,賺來的錢也是犧牲時間和加班所得,不如朝九晚五的打工者悠閒。
第二,論金錢。如果你只是做做小生意,多數情況可以比打工的收入要強一些,平時人也比較自由一些。而做大生意,則需要大的資金投入,生意做好了,投資回報也大,幾年做下來可以實現個人財富自由,過上錦衣玉食的生活。但是,生意成功畢竟是小概率的事情,弄得不好傾家蕩產,背負一身債務,這也是不稀奇,所以做生意要有跌倒再爬起的心理素質。如果承受不了創業失敗的慘痛苦果,還是做上班族謀個生計為好。
第三,論人生價值。做生意的人會把自己鍛鍊成人際交往、應變能力、企業管理、財務會計等方面的全才,什麼都要懂一些,因為,做生意的人接觸的人或事比較多,這一生過得很豐富,生意做得越大,就越覺得自己實現了社會價值(提供了不少工作崗位)和人生意義(不斷克服困難,挑戰自我),自我成就感很強。而打工上班族,每天重複著生活著,一晃就是幾十年,等到退休後,只能拿上一份養老金安度晚年。
當年華為公司初創的時候,任正非做一個科研項目,最後還是超過預算,而銀行那邊的錢又一時貸不到,當時企業面臨生死存亡之際。任正非曾經對自己手下員工表示,如果企業倒閉了,你們可以另找一份工作,再拿一份菥水,但是我卻只能選擇跳樓了。當然,最後任正非的項目還是得到資金幫助。所以,做生意不僅辛苦付出,還是比較兇險的,更多的是領導者的擔當和責任。這樣的風險和壓力並不是人人都可以承受得了的。
做生意如果做得好的話,肯定是比打工要強一些,但是做得差的時候,不僅不如打工者,還要背負一身的債務。而且,目前做大生意如果沒有背景、人脈、關係的話,生意成功也是小概率。如果你想歷練自己的能力,那麼做生意創業更適合你,它會讓你更加成熟能幹,實現財務自由,而且做生意人也比較自由。如果你要養家餬口,需要有穩定的收入來源,來償還房貸,想追求一種安逸的生活方式,那選擇上班工作也是無可厚非的。人生的選擇是由自己來決定,多數人是貪圖安逸而選擇上班的,所以,真正成功人士比較罕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