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死一隻知更鳥》:三種偏見,是讓一個人遠離良知的殺手鐧

2021-01-09 蕙心愛閱讀

一位白人律師的父親接手了一個特別棘手的案子,幫助一個黑人打官司,因此,他被身邊的親朋好友視為奇葩,被路人指點、責罵和侮辱。他在不斷地做完心理調整之後,還是毅然決然地冒死去幫這位黑人申訴。在做事的過程中,他給自己的孩子們樹立了一個正面的榜樣:遇事不逃避,遵循著自己的良知。

這位律師接手的案子觸及了人的良心和道德的本質,他和女兒聊天時說:有一種東西不能遵循從眾原則,那就是人的良心。

這位偉大的律師父親就是美國作家哈珀李寫的《殺死一隻知更鳥》中的阿蒂克斯,在我的眼中阿蒂克斯是一位有原則很溫柔,對兒女很寵溺的父親,也是一位胸懷寬廣,博愛無私的律師,更是一位對生活大事有自己信仰的人。

有人說:世界上有些人,是天生為我們做出力不討好的工作的。說的就是這位具有強大的個人魅力的律師阿蒂克斯,因為有些正確的事情,在當時社會條件的限制和歪曲風氣的影響下,是不被允許的,是沒有人敢逾越規則、挑戰權威的,而阿蒂克斯順從本心的堅守,讓我看到的人性的覺知之光。

1962年,《殺死一隻知更鳥》獲普立茲獎,1963年,由小說改編的電影獲第35屆奧斯卡三項大獎,迄今為止,它被翻譯成四十多種語言,在世界範圍內售出超過三千萬冊。作者哈珀李生於美國阿拉巴馬州,她與杜魯門卡坡蒂是幼年的鄰居和一生的朋友。

這部豆瓣9.2評分的《殺死一隻知更鳥》是以卡坡蒂為原型之一創作的,現已成為公認的美國文學經典。此後,她一直隱居在家鄉阿拉巴馬的小鎮上 ,拒絕各種採訪,過著平靜的生活。有人問她為什麼不在盛名之下接著寫作,她回答:「有過這樣一次,還有什麼可寫的?」確實,偉大的作品有一本已足矣。

這部《殺死一隻知更鳥》以小女孩思庫特的視角,來描述自己成長過程中,人們帶著有色眼睛對各種事情的偏見和孩子們天性善良的傳遞,隔壁鄰居孤僻、純粹、有愛心的阿瑟被一直視為怪物,父親阿蒂克斯幫助黑人湯姆魯濱遜打官司被親人嫌棄,姑姑把性格活潑不愛受束縛的「我」視為家族異類,隔壁鄰居對於父親幫助他人而更加怪責於「我」和哥哥,但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一家人相愛相守,過得溫馨平和。

在讀思庫特眼中的生活經歷時,我聯想到生活中的各種偏見,它無處不在,又在潛意識裡吞噬著良知的美好,帶來的是人性的冷漠和躁動,少了內心的踏實和平靜。我想,只有揭開偏見的本質,我們才能還原美好而有真實的生活。

我曾想,這個以描述情節為主的書籍和知更鳥有什麼關係呢?書中,知更鳥出現了三次,而且每一次的隱喻都在分別指向種族歧視,社會偏見和自身偏見,通過探求偏見背後的心理,我更加感受的人的良知的可貴與美好。

一,膚色不同,種族歧視的觀念一直都根深蒂固。

在第一次提到的知更鳥中,是傑克叔叔教了我們(思庫特和傑姆)基本的射擊要領。

阿蒂克斯有一天對傑姆說:「我寧願你在後院射易拉罐,不過我知道,你肯定要去打鳥的。你射多少藍鳥都沒關係,但要記住,殺死一隻知更鳥就是一樁罪惡。」

那是我第一次聽阿蒂克斯說做什麼是樁罪惡,我問莫迪小姐是怎麼回事。

「你父親說的對。」她說,「知更鳥只唱歌給我們聽,什麼壞事也不做。他們不吃園子裡的花果蔬菜,不在玉米倉裡做窩,它們只是衷心地為我們唱歌。這就是為什麼說殺死一隻知更鳥就是一樁罪惡。」

知更鳥在這裡隱喻的是黑人,在當時人們的普遍意識裡,生命是不同的,是有階層的,是天生有分別的,是刻在骨子裡的偏見。

19世紀50年代的美國,種族歧視是從上到下的,白人律師阿蒂克斯接手黑人湯姆魯濱遜強姦女白人案後,單純的孩子(思庫特和傑姆)受到了來自學校同學的恥笑和原告父親的威脅。

這位律師父親是個什麼都能解決的父親,所有難題在他手裡都迎刃而解。但是對於社會上的種族偏見卻束手無策,陪審團的偏見使本來可以無罪釋放的被告又蒙上冤屈,最終導致被告死在獄警的槍下,原因是被告涉嫌越獄。

僅僅是因為他是個黑人,他幫助了白種女人,這個被幫助的白種女人僅僅因為她不想讓白人知道她對於一個黑人有「愛」,為了表白自己的清白,誣陷這隻人畜無害的知更鳥,知更鳥最終死在那些有色眼鏡人的槍下。

這種歧視在黑人的心裡是一種磨滅不去的烙印,時至今日,它依然給很多黑然帶來傷害。美國前第一夫人米歇爾·歐巴馬在播客節目上表示,當她出現在公開場合時,她常常感覺被白人當「隱形人」。在和她的朋友德尼埃爾·彭伯頓,凱莉·迪布爾和莎倫·馬龍談論種族問題的時候,米歇爾感嘆稱,「在美國當黑人有一種疲勞感。」

米歇爾指出:「在這個國家,白人社區不明白的是,在我們的工作場所,每天都有人在偷偷談論你,或者甚至都不看你一眼。」

膚色真的有那麼重要嗎?我想除去歷史原因,更多的是一個民族或地區的根深蒂固的偏見,一個醜惡且暗含優越感的觀念一代又一代的傳下來,更多的是很多人在不能明辨是非時,都已經被烙印在了他們的生活裡。很多白人出生時他們不知道膚色不同的意義,區域差異的內涵,而是受身邊的長輩不明是非的觀念的影響,潛意識地被植入了「黑白差異」的種子。

一對白人母子搭乘一位黑人的計程車,孩子問媽媽:「媽媽,為什麼司機叔叔的皮膚和我們不一樣?」母親微笑著回答說:「上帝為了讓世界繽紛,創造了不同顏色的人。」

黑人司機聽後很是感動,到了目的地,黑人司機堅決不收母子的錢。他自己感慨說:「小時候,我也曾問過母親同樣的問題,但是母親說我們是黑人,註定低人一等。如果她換成你的回答,今天我可能是另外的一個我…。」

這就是教育對一個人的影響,往小了說,它決定一個人對待事情的看法是否客觀中立;往大了說,它決定了一個人人生軌跡的轉變。環境帶來的偏見可以通過後期的教育來提升個人的認識,也能純化人們良知的行為。

在《能斷金剛》裡,作者說一件事情的定義往往是「空性的」,或是「中性的」,本身沒有固定的含義,但人們的看法往往賦予它不同的性質。一件事情,一種顏色是客觀存在的,是人的主觀臆斷才給予了它美好或邪惡的方向。

二,觀點不同,令人窒息的社會偏見

書中第二次提到知更鳥的時候,更是寥寥數語。

我(思庫特)和傑姆路過拉德利家的家門前,傑姆說:「怪人肯定不在家,你聽。」

在我們頭頂高處的黑暗中,一隻落單的知更鳥正不停氣地翻唱著它的曲目,幸福得忘記了是站在誰家的樹上。它先來了一段葵花鳥尖利的「嘰嘰」聲,又轉為藍背鳥暴躁的「嘎嘎」聲,稍後又變成了破維爾鳥憂傷的哀嘆曲:「破維爾,破維爾,破維爾。」

這時候知更鳥隱喻的是隔壁的鄰居阿瑟,一個打他們記事起被身邊人告知要遠離的怪人,根據身邊人對阿瑟的評價和謠傳,沒有見過他本人的一群孩子們曾被告誡要遠離拉德利家,從一個小女孩的角度看,「從拉德利先生把阿瑟帶回家的那一天起,人們說,這座房子就死了。」

在被貼上「恐怖」和「遠離」標籤的阿瑟,傑姆給了他一個很合理的描述:根據腳印推算,怪人身高約六英尺半;他生吃松鼠,還有任何他能抓住的貓,這就是他手上滿是血汙的原因——如果你生吃動物,你就永遠也洗不掉那些血跡。他臉上橫著一條長長的鋸齒狀傷疤;他的牙齒又黃又爛;他的眼睛鼓凸著,嘴裡不時流著口水。

這就是社會偏見在一個孩子身上的作用,他發揮了自己特有的想像力去匯總了所有身邊人支離破碎的言辭粘合出一個怪人的形象。

馬塞爾·埃梅說:社會認偏見屢見不鮮,它長得如此碩壯,即使是它的受害者也很快就把它看作理所當然的事情。

其實阿瑟也就是一個孩子,一個有感情的鮮活生命,一個渴望愛與被愛的生命體。在黑暗的永遠不能走出的屋子裡,他用自己的眼睛和外在世界微弱地連接著,看到庫斯特和哥哥玩遊戲狼狽地摔倒他會同頻地發笑,即使在「我」看來是一件細思極恐的事情;他會在門口路過的兩棵大橡樹的節洞裡放口香糖,來吸引「我們」的注意,並作為送給我們的禮物。

之後還送過馬線團、硬幣、貴重的表,甚至在傑姆好奇地去越過底線去探險「怪人」的私人領域,阿瑟並沒有被侵犯的感覺,反而暖寶寶般地給傑姆補好褲子。知道內森填上樹洞,「我」和傑姆很傷心,這結束了孩子們靠直覺去追尋友誼的探索之路。

直到一天夜裡,「我」和傑姆有了危險,阿瑟才真正的現身。他是一個什麼樣的人呢?

那個把傑姆送回來的人站在角落裡,背靠著牆,他是我不認識的一個鄉下人:兩隻蒼白的手,病態慘白,從未見過陽光,他的臉像他的手一樣慘白,只有突出的下巴上有團陰影。他的兩頰瘦的陷了進去,嘴巴很寬,兩邊的太陽穴微微凹陷,兩隻灰色的眼睛黯淡得讓我以為是瞎了。他的頭髮又薄又沒生氣,幾乎是軟軟地貼在頭頂上。

不過,在我驚異的凝視下,緊張的神情從他臉上慢慢消失了。他嘴唇微張,露出了一個羞怯的微笑。我們這位鄰居的形象,被我突然湧出的眼淚弄模糊了。「你好,怪人。」我說。

一個不見天日被社會遺棄、被偏見淹沒的人,在兩個孩子生命緊要的關頭,挺身而出,對抗著罪惡的勢利,保護著未曾謀面卻心有感應的鄰居孩子的生命。最後,這段友誼在「你好」中和解了,釋懷了。

社會刻板印象的偏見終究抵不過一個真實、鮮活生命的善良、純粹和美好,不管阿瑟被世人冠以什麼樣的標籤,不管身心被世俗言論如何緊固,他內心的良知始終能夠激起我們內心最柔弱的部分,他良知下的舉動也牽引著我們去思考什麼是對,什麼是錯。

當社會偏見已經變的不容置疑,還有人明白真理卻無法撼動世俗堅實的風向,比如莫迪小姐;還有人願意去嘗試,去打破那所謂堅不可摧的固態牢籠,比如「我」和哥哥。面對偏見,相信有越來越多的好奇心,去探求真相,去維護純粹,去再建立美好。

三,潛意識裡不自知的自我偏見.

赫·斯賓塞說:人人反對偏見,可人人都有偏見

第三次提到知更鳥,是追求真理和正義的阿蒂克斯面對窮兇極惡的鮑伯尤厄爾的死亡,他律師職業的警覺不願兇手逍遙法外,他作為父親的愛卻應該感謝兇手救助了自己的孩子,在兩者之間猶豫找不到更好的解決辦法時,女兒庫特斯對阿蒂克斯說:「泰特先生是對的(贊成正義,釋放阿瑟)。」

「哦,如果是那樣(嚴懲阿瑟),差不多就像殺死一隻知更鳥,不是嗎?」

當一個孩子能意識到一隻知更鳥的無辜時,我想阿蒂克斯內心是欣慰的,他的公正無私得到的傳遞,他的內心良知得到了最好的詮釋,當孩子們開始有良知的意識獨立時,他們未來的生活才能更加的積極正向,他們生活中社會偏見和種族歧視才會慢慢得以遞減。

但我們常常忽視的,是我們不經意間被情緒控制的自我偏見,我們總是以為自己最正確,換個角度看,你的偏見也會無處遁形。

杜博斯太太曾是讀者和「我們」小時候最討厭的人,庫特斯和傑姆路過她家門前時,她總是用憤怒的眼光掃來掃去,就「我們」的舉止遭受她殘酷的質問,還要接受她對「我們」未來的惡意預測。

「我們」不論怎樣都得不到她的歡心。比如「我」儘量愉快地招呼說:「嘿,杜博斯太太。」「我」會得到這樣的回答:「別對我說嘿,你這個醜丫頭」。她很惡毒,每次聽到傑姆叫我們父親「阿蒂克斯」,她氣得幾乎要中風。

她更是嫌棄地說「我」:「你穿背帶褲幹什麼?小姐,你應該穿裙子和胸衣!要是再沒人糾正你的舉止打扮,你長大後就只能當女招待端盤子了——芬奇家的人在OK咖啡店裡端盤子。哈!」可是杜博斯太太還不放過我們:「芬奇家不僅有人端盤子,還有人在法庭裡幫黑鬼打官司!」

面對這麼一個惡毒的老太太,我們往往看到了她的尖端刻薄,情緒上的牴觸給她貼上了「俗氣霸道」經驗標籤,進而催生了「我們」的偏見,她去世後,我們都還生活在特別的厭惡之中。直到睿智且博愛寬容的阿蒂克斯告訴「我們」:她是位了不起的女士。

我們才看透徹一些生活的真理,她對事物有自己的看法,和我們的很不同,也給我們詮釋了什麼是真正的勇敢。一個人不是手握槍枝就是勇敢。勇敢是:當你還未開始就已知道自己會輸,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無論如何都要把它堅持到底。你很少能贏,但有時也會。

杜博斯太太贏了,用她那僅僅九十八磅重的身軀。按照她的觀點,她死得無怨無悔,不欠任何人,也不依賴任何東西,她是我見過的最勇敢的人。這個時候,我知道杜博斯太太要乾乾淨淨地離開這個世界,不欠任何人,不依賴任何東西。隨便用什麼來緩解病痛都是可以的,可是她卻不幹,她決意要在死前戒掉嗎啡。

這是真正的勇敢,可是我們的情緒所導致的偏見,讓我們看不清事物的本質。這是一種先入為主的心理作用,我們會傾向於尋找那些支持自己觀點的證據,忽略對自己觀點不利的證據。

有個成語叫疑人偷斧,講的就是這樣一種自我偏見。一個人斧子找不到了,懷疑是鄰家孩子偷了。於是偷偷觀察,發現那個孩子走路的姿勢、眼神、說話的語氣都像偷了斧子的樣子。後來他在自家院子裡找到斧子之後,再去觀察那個孩子,就一點偷斧子的感覺都找不到了。

因為偏見,我們眼裡都是這個人的缺點,自動遮蔽了閃光點,遇到事情主觀臆斷大於客觀事情。

寫在最後:

歌德說:我能確保正直,卻不能保證沒有偏見。

同樣是生命個體,為什麼會在認知方面有特別大的差異,不自覺地產生各種偏見而不自知呢?史蒂芬柯維在《高效能人士的七個習慣》提到一個觀點:思維定式是影響我們行為與態度的源頭。

每個人的思維定式都是那麼的根深蒂固,僅僅是研究世界是不夠的,還要研究我們看世界時所戴的「透鏡」,因為這透鏡(即思維定式)往往左右著我們對世界的看法。而偏見就是我們習以為常的定式,我們要想改變現狀,首先要改變自己;要改變自己,先要改變我們對問題的看法。

我們和身邊的人,誰都有可能是被他人偏見覆蓋的「知更鳥」,我們也可能因為自己的思維定式去誤解一隻「知更鳥」,被偏見控制下的我們更需要不斷地反思和打破思維慣性,才能發現生命裡那些真實、動人、純粹的美好。

除去偏見,人性的良知有多重要呢?

約瑟17歲被賣到埃及,成為埃及法老的護衛長的奴隸,後來他遭人誣陷入獄13年,但是他人生的結局卻是:幫助主人打理家事,倍受信任、掌管財產;掌管了整座監獄,後來又掌管了整個埃及,成為了一人(法老)之下,萬人之上的大人物。

面對被販賣的遭遇,他沒有自怨自艾,對出賣和奴役自己的人滿腔怨憤,而是選擇了另一種方式。他專心磨鍊自己,不久便受到了護衛長的信任,入獄期間他還是堅持不出賣自己的良心,依舊秉持著一種積極向上的態度。

約瑟的一生坎坷而又傳奇,充滿磨難而又有化磨難為神奇的力量,積極處事。看似約瑟總能絕處逢生,其實這離不開一個人骨子裡的信念,正能量的累積,良知的存在。同樣的,阿蒂克斯溢出書籍的人格魅力,更是他畢生對良知的守護,對真理的堅持。

有良知,是一個人的態度,是一個人對待生活的信仰,是他面對苦難能夠屹立不倒的支撐,是一個人之所以為人的根本。面對生活,面對不公,面對苦難,我們也可以主動出擊,內心的良知總能凝結成力量,讓所有偏見帶來的黑暗勢力無處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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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分鐘看懂《殺死一隻知更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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