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一、20號膠基本屬性 1
1、什麼是20號膠? 1
2、20號膠如何進行標識、包裝及運輸? 2
3、20號膠的生產工藝和流程是怎樣的? 2
4、20號膠的主要用途是什麼? 3
5、20號膠與全乳膠有什麼異同? 4
6、天然橡膠涉及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有哪些? 4
二、20號膠國際供需及貿易 6
7、全球20號膠生產情況如何? 6
8、全球20號膠消費情況如何? 6
9、20號膠貿易流通情況如何? 7
三、20號膠價格影響因素 8
10、20號膠價格波動情況如何? 8
11、20號膠價格影響因素有哪些? 8
四、20號膠期貨合約設計框架 9
12、20號膠期貨上市的重要意義有哪些? 9
13、20號膠期貨的總體設計思路是怎樣的? 9
14、20號膠期貨與上期所天然橡膠期貨有怎樣的區別與聯繫? 10
15、20號膠期貨將如何服務實體經濟? 10
16、20號膠期貨有哪些風控措施? 11
17、國際上有哪幾個交易所上市了20號膠期貨合約? 11
五、20號膠期貨參與方式 12
18、20號膠期貨為何要引入境外交易者? 12
19、「一戶一碼」制度是否能為同一機構不同子帳戶間的交易管理提供可區分的解決方案? 12
20、境外機構和個人參與20號膠期貨有哪幾種模式? 12
21、客戶參與20號膠期貨的資格要求有哪些? 13
22、境外個人交易者一定要開立NRA帳戶來參與20號膠期貨交易嗎? 15
23、歐洲註冊的客戶,通過歐美經紀公司交易,是否需要遵循EMIR法案向當局報備? 15
24、境內非期貨公司會員是否可以通過一家及以上期貨公司進行交易? 15
25、公募基金可以設計ETF等各種產品,有利於增加遠期合約持倉及流動性,請問公募基金是否可以參與20號膠期貨交易? 16
26、能源中心的業務活動和文件籤署是否接受英文資料?法規、條例、通告、通知是否可以提供英文版本? 16
27、對於海外客戶,目前有哪些海外交易平臺接入渠道? 17
六、20號膠期貨交易結算與風險管理 18
28、20號膠期貨合約當日結算價和交割結算價怎麼確定? 18
29、20號膠期貨的相關結購匯應如何辦理? 18
30、境外參與20號膠期貨交易的資金如何進行劃轉? 18
31、20號膠期貨市場實行什麼樣的保證金制度?與國際主要20號膠期貨合約所實施的保證金制度有什麼區別? 19
32、同一集團公司多個實體參與交易,其持倉總額是分開管理還是合併後按照淨頭寸管理? 19
33、20號膠期貨套保業務額度認定和審批的原則是什麼? 20
34、交割月份的持倉限額為200手(單邊),是否可以提高持倉限額以方便行業相關機構參與? 20
35、信用證是否可以作為保證金? 21
36、境外特殊非經紀參與者、境外客戶是否可以使用外匯資金作為保證金? 21
37、外匯兌換是否只能在存管銀行,如果匯率報價不同是否有權選擇其他銀行兌換再打回給開戶行? 21
38、同時持有買賣雙向盤位時,究竟是按雙向持倉量、淨持倉量還是持倉組合計算交易保證金? 22
39、《結算細則》第三十九、四十條規定「當日結算完成後,會員在能源中心的任一內部明細帳戶的當日結算準備金餘額低於最低餘額要求時,結算結果即視為能源中心向會員發出的追加保證金通知,兩者的差額即為追加保證金金額。......會員應當在下一交易日開市前補足至結算準備金最低餘額」。補充保證金的操作在實際操作中一旦無法滿足要求如何處理? 22
40、公司內部履行完付款審批流程後,人民幣資金從公司專用資金託管帳戶劃轉至專用結算帳戶是否可以實時到帳? 23
41、通過境外(內)經紀機構參與交易的境外公司是否必須開立專用資金託管帳戶? 23
42、境內非期貨公司會員是否可以開立外匯資金帳戶? 23
43、境外特參的外匯資產只能作為交易保證金?所有費用和盈虧結算仍然必須使用人民幣結算? 24
七、20號膠期貨交割 25
44、20號膠期貨為何採用註冊商品管理? 25
45、20號膠期貨交割倉庫布局是怎樣的? 25
46、20號膠期貨交易單位及交割單位是多少? 26
47、20號膠期貨合約交割月份有哪些? 26
48、20號膠期貨標準倉單有效期如何設置? 26
49、人民幣計價結算是否會影響從期貨市場買到的20號膠的報關進口? 27
50、經交割獲得的實貨20號膠需要報關進口的,其海關繳稅的稅基按照交割結算價還是建倉價格計算? 27
一、20號膠基本屬性
1、什麼是20號膠?
答:20號膠是天然橡膠的主流品種之一。橡膠主要分為天然橡膠和合成橡膠。天然橡膠是指從巴西橡膠樹上採集的天然膠乳,經過凝固、乾燥等加工工序而製成的彈性固狀物。合成橡膠是由人工合成的高彈性聚合物,也稱合成彈性體,廣義上指用化學方法合成製造的橡膠,以區別於從橡膠樹生產出的天然橡膠。天然橡膠按形態可分為兩大類:固體天然橡膠(膠片與標準膠)和濃縮乳膠(海關稅則號下稱為「天然膠乳」)。固體天然橡膠有傳統製法和標準製法之分:傳統製法生產膠片(煙膠片等),標準製法生產標準膠。標準膠,即技術分級橡膠(Technically Specified Rubber,簡稱TSR),是按雜質、灰分、氮含量、揮發分、塑性初值、塑性保持率及色澤指數等理化性能指標進行分級的橡膠。根據國家標準和ISO標準,標準膠按照原料和性能的不同主要分為以下幾類:LoV(低黏恆黏膠,Low Viscosity Constant Viscose)、 CV(恆黏膠,Constant Viscose)、L(淺色膠,Light-colored Rubber)、WF(全乳膠,Whole Field Latex Rubber)、5號膠、10號膠、20號膠、10號恆黏膠(10CV)和20號恆黏膠(20CV)。
2、20號膠如何進行標識、包裝及運輸?
答:標識:20號膠,統稱TSR 20。具體到各國生產的20號膠,使用「S*R 20」代號,其中「S」代表「標準」,「*」代表生產國(泰國「T」、印尼「I」、馬來西亞「M」、中國「C」等),「R」代表「橡膠」,「20」代表20號級別。在每個膠包外袋正面有標準膠級別代號,其中20號膠的級別代號標誌為紅色。
包裝:20號膠每個膠塊一般淨重35千克。膠塊用聚乙烯薄膜包裹,聚乙烯薄膜厚度為30-65μm,維卡耐熱度小於95攝氏度。
每託20號膠膠包由36個膠塊組成,外包裝符合託盤緊縮包裝要求,該託盤可以用於貨架存取和堆碼。每託膠包外應當標誌註明標準橡膠級別代號、淨重、生產企業名稱、生產工廠代碼、生產日期等。
運輸:膠包運輸時須用乾燥、清潔的貨櫃或車廂等運輸,蓋好篷車,以防陽光曬或雨水淋溼導致橡膠發黴變質。
3、20號膠的生產工藝和流程是怎樣的?
答:20號膠的生產工藝包括原料預處理、清洗、破碎、壓縐、造粒、烘乾、壓包等工序,其中關鍵步驟是破碎、壓縐和烘乾。
以泰國20號膠(STR20)為例,初級原料來自成千上萬個種植農戶的杯膠(Cup Lump),以及種植農戶簡單處理後的生片(USS)和煙膠片(RSS),通常將上述原料按照一定的配方比例進行混合加工。加工時,由於原料在割膠、運輸和儲存過程中會混入木屑、沙子等非膠物質,故生產加工前需對原料進行分選、衝洗等預處理工序,並在生產過程中進行多次清洗、破碎、壓縐等工序,一方面可去除原料中的非膠物質,另一方面可通過加工過程提高橡膠的理化性能指標。經過上述多道工序後的橡膠經過造粒機,造粒成直徑小於0.25釐米的不規則形狀的小粒,再進入烘乾工序,然後將烘乾後的半成品進行壓包,包裝成重量和形狀標準化的天然橡膠。部分工廠也採用「幹攪」工藝來生產20號膠,此類生產工藝相對簡單,產品的均一性較差;用於能源中心20號膠期貨交割的商品不可經幹攪工藝製得。
4、20號膠的主要用途是什麼?
答:天然橡膠具有優良的回彈性、絕緣性、隔水性及可塑性等特性,並且經過適當處理後還具有耐油、耐酸、耐鹼、耐熱、耐寒、耐壓、耐磨等寶貴性質,所以具有廣泛用途。輪胎、膠管、膠帶、鞋材是天然橡膠主要的下遊應用領域。其中,全球約70%的天然橡膠用於輪胎製造,10%用於橡膠管帶,10%用於鞋材,10%用於其他橡膠製品。輪胎製造所使用的天然橡膠中,約80%為20號膠;20號膠的使用已成為一個國家輪胎工業技術與工藝水平的主要標誌。
5、20號膠與全乳膠有什麼異同?
答:20號膠與全乳膠(WF)都是天然橡膠的一種,但在初級原料狀態、加工工藝、貿易模式、最終用途、增值稅率等方面存在一定差異。原料方面,全乳膠以新鮮膠乳為原料加工而成,產品雜質含量低,加工工藝鏈條短。而20號膠主要採用杯膠和種植戶簡單處理後的生片和煙膠片為原料,原料具有多樣性,規模化方面具有明顯優勢。由於原料的不同,全乳膠和20號膠在加工工藝上的主要不同在於原料的預處理上。
終端用途方面,全乳膠主要用於以淺色膠為主要需求的橡膠製品,也用於輪胎。目前20號膠主要廣泛運用於輪胎行業。
增值稅率方面,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海關總署2019年3月21日聯合發布的《關於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起,進口天然橡膠(20號膠)增值稅率從16%降至13%,國產天然橡膠(全乳膠)增值稅率從10%降至9%。
6、天然橡膠涉及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有哪些?
答:①政府相關管理部門:天然橡膠產業受到農業農村部、商務部、生態環境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海關總署等多部委的監管和支持。②關稅:我國對進口天然橡膠徵收關稅,天然橡膠的進出口需關注海關總署等發布的相關關稅及出口退稅等規定。③國儲政策:我國建立有天然橡膠的國家儲備制度,在膠價急劇波動時通過收儲、出售來穩定市場。④《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及其實施條例:橡膠林木屬於經濟林,其培育種植、採伐利用和經營管理均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⑤輪胎行業規劃及政策:輪胎行業作為20號膠的主要下遊應用領域,其行業規劃及產業政策對20號膠產業都會產生重要影響。
二、20號膠國際供需及貿易
7、全球20號膠生產情況如何?
答:2018年,全球20號膠年產量逾870萬噸,其中泰國、印度尼西亞和馬來西亞是20號膠的主產國,三國產量約佔全球的70%。從三大主產國內部來看,20號膠產業呈現不同程度的充分競爭格局。
我國適合植膠的地理氣候區域有限,主要集中在海南、雲南南部、廣東等少數地區。我國天然橡膠加工主要以膠園膠乳為原料,生產以SCR WF膠(全乳膠)為主導產品的各種標準橡膠,20號膠產量較小,規模化程度相對較低,部分民營企業亦參與天然橡膠的加工生產。
8、全球20號膠消費情況如何?
答:全球天然橡膠年消費逾1300萬噸,中國、歐洲、印度、東亞(包括日本和韓國)和美國是前五大消費國(地區),其消費量分別約佔總消費量的40%、9%、9%、8%、7%;五國(地區)消費量佔總消費量的73%。
交通運輸中的輪胎製造是主要用膠行業。全球約70%的天然橡膠用於輪胎製造,其中約80%使用20號膠。2018年,全球20號膠消費近830萬噸,中國、歐洲、印度、東亞和美國的20號膠消費量分別約佔總消費量的50%、10%、7%、9%、8%;五國(地區)消費量佔總消費量的83%。
9、20號膠貿易流通情況如何?
答:因我國產量有限,我國天然橡膠消費主要依賴於進口。我國進口的天然橡膠主要來自於泰國、馬來西亞和印度尼西亞,三國佔我國天然橡膠進口量超過七成。
20號膠的現貨貿易流向主要從泰國、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等東南亞國家流向我國沿海地區,一部分製成輪胎再出口,另一部分由沿海向內陸分散。青島、上海、杭州、寧波、天津、南京等為我國天然橡膠和20號膠進口的主要口岸。
20號膠的流通環節呈現多元化格局。20號膠的銷售可以大致分為長期訂單模式、貿易商模式和代理商模式。
三、20號膠價格影響因素
10、20號膠價格波動情況如何?
答:20號膠市場價格波動頻繁,波動率高。2010-2018年,泰國20號膠青島保稅區現貨最高價至38205元/噸最低價至7185元/噸(數據來源:金聯創),年度波動率最大至106%。收益率方面,單日收益率最大值為10.89%,最小值為-6.86%,均值為-0.03%,標準差為1.39%。2010年,受全球流動性過剩的影響,20號膠與大宗商品價格普漲,於2011年初達到38205元/噸;2011年至2016年上半年,因前期種植的膠樹開割,供過於求矛盾突出,20號膠價格呈現下跌趨勢;2016下半年至2017年第一季度,全球大宗商品價格回暖,加之泰國洪澇引發供給擔憂,20號膠價格快速上行;2017年第二季度開始,在泰國政府放儲影響下,20號膠價格進入下行通道;2018年,受中美貿易摩擦影響,20號膠價格整體窄幅震蕩下跌。
11、20號膠價格影響因素有哪些?
答:天然橡膠兼具農產品(000061)、工業品與金融屬性。影響20號膠價格的因素較多,如國際供求情況、國內供求情況、國內外的經濟大環境、主要用膠行業的發展情況、合成橡膠的生產及應用情況、自然因素、匯率變動因素和政策因素等。
四、20號膠期貨合約設計框架
12、20號膠期貨上市的重要意義有哪些?
答:上海期貨交易所(以下簡稱上期所)天然橡膠期貨市場經過20餘年的發展,交易活躍,成交量、持倉量快速增長,期貨市場價格影響力不斷增強,品種功能發揮良好。20號膠期貨是在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以下簡稱能源中心)上市的第二個國際化品種。基於我國天然橡膠自身龐大的市場規模,上市20號膠期貨既有利於構建全球天然橡膠市場的定價體系,服務我國橡膠工業的發展,助力我國從輪胎製造大國邁向製造強國,服務我國天膠企業「走出去」,又有利於推進我國期貨市場對外開放,進一步擴大我國天然橡膠期貨市場影響力,是服務國家「一帶一路」倡議的有力舉措。
13、20號膠期貨的總體設計思路是怎樣的?
答: 20號膠期貨採用「國際平臺、淨價交易、保稅交割、人民幣計價」的上市模式,全面引入境外交易者參與。
作為我國繼原油期貨、鐵礦石期貨、PTA期貨之後的第四個境內特定品種,20號膠期貨將複製原油期貨相關政策,包括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海關總署等相關部委關於境外投資者參與境內特定品種相應的增值稅、外匯管理、跨境結算業務、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期貨保稅交割業務海關監管等政策。
14、20號膠期貨與上期所天然橡膠期貨有怎樣的區別與聯繫?
答:上期所天然橡膠期貨運行多年,市場總體平穩,功能發揮良好,已成為國內全乳膠、乳膠等國產現貨市場定價的主要參考依據;其穩健運行為20號膠期貨的成功上市提供了有效的借鑑。上期所天然橡膠期貨側重於反映國內天然橡膠市場的供求關係,而20號膠期貨主要反映全球範圍內的天然橡膠供求關係,二者互為補充、有機結合,可協同發展。
15、20號膠期貨將如何服務實體經濟?
答:近十餘年,我國天然橡膠龍頭企業在東南亞的泰國、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越南、柬埔寨、緬甸、寮國等,非洲的象牙海岸、喀麥隆等國家投資天然橡膠種植加工業。據測算,其在海外參與經營的天然橡膠資源已是國內資源的2.5倍。同時,為克服國內天然橡膠資源的短缺,部分輪胎企業也先後到國外建立多個橡膠園和輪胎加工廠。
隨著我國天然橡膠產業龍頭企業「走出去」步伐的加快、海外經營的橡膠資源的增加,20號膠作為其海外生產、使用的主要品種,其面臨的價格風險敞口與經營風險與日俱增。2010至2018年期間,20號膠最高價達38205元/噸,最低價至7185元/噸,年度平均波幅高達48%。20號膠期貨,可為橡膠產業鏈企業提供價格風險管理的工具,幫助企業鎖定成本、守住利潤,提高我國天然橡膠產業競爭力。
16、20號膠期貨有哪些風控措施?
答:能源中心立足於「期貨市場服務於實體經濟發展」的宗旨,在20號膠期貨研發上市的過程中深入開展了市場調研和研究論證,並在交易、結算、交割、監控、技術等環節進行了風險評估,制定了有針對性的風險防範措施。根據20號膠期現貨市場特點,對20號膠期貨的保證金制度、漲跌停板制度、限倉制度、大戶報告制度、強行平倉制度和風險警示制度等風險管理制度進行明確規定,以確保20號膠期貨的平穩上市和穩健運行。
17、國際上有哪幾個交易所上市了20號膠期貨合約?
答:國際上開展天然橡膠期貨交易的有日本東京商品交易所、新加坡交易所、泰國期貨交易所和印度國家大宗商品交易所。四家交易所均開展煙膠片期貨交易。
開展20號膠期貨交易的有新加坡交易所和東京商品交易所。
五、20號膠期貨參與方式
18、20號膠期貨為何要引入境外交易者?
答:天然橡膠市場是一個國際化程度高的市場,其貿易是開放的,貿易流向也是多邊的。我們建立一個國際化的20號膠期貨市場,可以更準確的反映20號膠現貨市場的真實情況,從而更好的服務實體經濟。當前我國天然橡膠對外依存度超過80%,在天然橡膠市場上我國是最大買家。全面引入境外交易者參與,市場價格將成為產業鏈的「溫度計」,準確反映20號膠市場的供需狀況,完善價格形成機制,有效提升我國在國際天然橡膠市場的影響力,促進期貨市場功能發揮。
19、「一戶一碼」制度是否能為同一機構不同子帳戶間的交易管理提供可區分的解決方案?
答:能源中心實行交易編碼制度,禁止混碼交易。期貨公司會員、境外特殊經紀參與者、境外中介機構應當為每一個客戶單獨申請交易編碼;根據中國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規定,需要對資產進行分戶管理的特殊單位客戶,可以按戶申請交易編碼進行期貨交易。
20、境外機構和個人參與20號膠期貨有哪幾種模式?
答:四種參與模式包括:
模式1,作為境外客戶,通過境內期貨公司會員直接代理參與交易;
模式2,作為境外客戶,通過境外中介機構轉委託境內期貨公司會員或者境外特殊經紀參與者參與交易;
模式3,境外機構作為境外特殊經紀參與者,接受境外客戶委託參與交易(直接入場交易,結算、交割委託期貨公司會員進行);
模式4,境外機構作為境外特殊非經紀參與者,參與交易(直接入場交易,結算、交割委託期貨公司會員進行)。
21、客戶參與20號膠期貨的資格要求有哪些?
答:客戶參與我國20號膠期貨市場,應當符合《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期貨交易者適當性管理細則》的相關規定(如下表所示)。此外,具有境內交易場所實行適當性制度的其他上市品種交易權限的客戶,申請開立能源中心交易編碼或者開通交易權限的,享受部分豁免條款。已有原油期貨交易權限的客戶可以自動獲得20號膠期貨的交易權限;已有期權權限、其他境內特定品種、金融期貨等交易權限的客戶,在同一開戶機構可以豁免適當性審核,在不同開戶機構可以豁免基礎知識、交易經歷和資金門檻要求。
投資者類型 相關要求
單位客戶(機構) 1、相關業務人員具備期貨交易基礎知識,了解相關業務規則;
2、具有認可的期貨交易經歷,包括期貨、期權及集中清算的衍生品的成交記錄;
3、申請開立交易編碼或者開通交易權限前連續5個交易日保證金帳戶可用資金餘額不低於人民幣10萬元或等值外幣;
4、具備健全的內控、風控制度;
5、不存在期貨市場禁入或限制交易等情形。
個人客戶 1、具備期貨交易基礎知識等基本條件;
2、具有認可的期貨交易經歷,包括期貨、期權及集中清算的衍生品的成交記錄;
3、申請開立交易編碼或者開通交易權限前連續5個交易日保證金帳戶可用資金餘額不低於人民幣10萬元或等值外幣;
4、不存在期貨市場禁入或限制交易等情形。
22、境外個人交易者一定要開立NRA帳戶來參與20號膠期貨交易嗎?
答:境外個人交易者可以選擇通過 ① 境內期貨公司會員直接代理,或 ② 境外經紀機構代理的方式,參與能源中心20號膠期貨交易。前者要求境外個人交易者在境內指定存管銀行開立專用期貨結算帳戶,帳戶性質為「境外個人人民幣銀行結算帳戶」或「境外個人境內外匯帳戶」;後者不需要在中國境內開立銀行帳戶。
23、歐洲註冊的客戶,通過歐美經紀公司交易,是否需要遵循EMIR法案向當局報備?
答:目前能源中心已完成香港ATS與新加坡RMO的註冊工作,並將進一步加強與國際市場的合作。
由於歐洲國家構成比較多樣化,還會面臨歐盟及本國監管機構雙重監管問題,歐美經紀公司應當做好客戶的適當性管理,同時根據當地法律法規要求,合法開展相關業務。期貨公司與歐美經紀公司開展合作的,也應當提前做好境外法律研究(包括《通用數據保護條例》等),合規開展業務。
24、境內非期貨公司會員是否可以通過一家及以上期貨公司進行交易?
答:根據《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會員管理細則》第三十七條要求,「非期貨公司會員不得作為客戶另行開立帳戶從事期貨交易,經能源中心批准的除外」。因此,同一法人主體如果是能源中心的非期貨公司會員,原則上不能再同時以客戶身份通過經紀機構參與。
25、公募基金可以設計ETF等各種產品,有利於增加遠期合約持倉及流動性,請問公募基金是否可以參與20號膠期貨交易?
答:境內方面,目前公募基金已被列入特殊單位客戶範疇,可以開立特殊單位客戶帳戶參與20號膠期貨交易。境外方面,目前中國期貨市場監控中心已接受境外特殊單位客戶的開戶申請。
26、能源中心的業務活動和文件籤署是否接受英文資料?法規、條例、通告、通知是否可以提供英文版本?
答:在業務規則起草和修改方面,均接受英文反饋意見。在開戶及相關境外中介機構與境外特殊參與者申請文件方面,能源中心接受中英文並行的申請文件內容,根據《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境外特殊參與者管理細則》第四十一條,境外中介機構與境外特殊參與者申請文件,以中文為準。能源中心盡力提供法律、規則、通知、通告的中英文雙語版本,但作為法律文本,以中文版為準。
27、對於海外客戶,目前有哪些海外交易平臺接入渠道?
答:目前,境外交易平臺已有CQG、 PATs、Bloomberg、Tradex、FIS、ATP、Esunny等交易軟體完成接入,能源中心持續與相關國際主要系統廠商保持溝通以協助更多大型國際系統廠商的接入。
六、20號膠期貨交易結算與風險管理
28、20號膠期貨合約當日結算價和交割結算價怎麼確定?
答: 20號膠期貨合約當日結算價規定為當日成交價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權平均價,交割結算價是最後5個有成交交易日的成交價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權平均價。其他情況下結算價的確定方式建議參照《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結算細則》(下稱《結算細則》)第三十四、三十五條。
29、20號膠期貨的相關結購匯應如何辦理?
答:20號膠期貨交易以人民幣計價、結算。境外交易者、境外經紀機構可以使用人民幣,也可以直接使用美元作為保證金,但美元保證金結匯後方可用於資金結算。
結匯和購匯應基於境外交易者、境外經紀機構從事20號膠期貨交易的實際結果辦理,只涉及期貨交易盈虧結算、繳納手續費、交割貨款或追繳結算貨幣資金缺口等與20號膠期貨交易相關的款項。
30、境外參與20號膠期貨交易的資金如何進行劃轉?
答:20號膠期貨作為境內特定品種,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15〕第19號、國家外匯管理局匯發〔2015〕35號文及相關《政策問答》有關規定,境外交易者、境外經紀機構可以從境外匯入人民幣或美元資金參與境內特定品種期貨交易,該筆資金在境內實行專戶存放和封閉管理,不得用於除境內特定品種期貨交易以外的其他用途。資金的劃轉應符合政策規定的帳戶收支範圍。
31、20號膠期貨市場實行什麼樣的保證金制度?與國際主要20號膠期貨合約所實施的保證金制度有什麼區別?
答:能源中心根據期貨合約上市運行(即從該期貨合約新上市掛牌之日起至最後交易日止)的不同階段制定不同的交易保證金收取標準。同時,能源中心可以根據市場風險情況,以公告的形式調整交易保證金標準。結算準備金的管理適用《結算細則》的有關規定。
新加坡交易所、日本東京商品交易所均使用芝加哥商品交易所開發的標準投資組合風險分析系統(SPAN系統)計算保證金。
32、同一集團公司多個實體參與交易,其持倉總額是分開管理還是合併後按照淨頭寸管理?
答:能源中心對具有實際控制關係的客戶、非期貨公司會員和境外特殊非經紀參與者的持倉按照有關規定合併計算。同一客戶在不同期貨公司會員、境外特殊經紀參與者、境外中介機構開設的各交易編碼對應的持倉的合計數,不得超出能源中心規定的持倉限額。持倉限額按照單向計算,不做淨頭寸管理。如果是實際控制關係,非期貨公司會員或境外特殊非經紀參與者需要向能源中心報備相關實控信息;一般客戶則需要向監控中心報備相關實際控制關係,能源中心按規定通過監控中心獲取實際控制關係帳戶信息,並對相關實際控制關係交易編碼下的持倉進行合併計算和管理。
33、20號膠期貨套保業務額度認定和審批的原則是什麼?
答:能源中心對套期保值業務實行審批管理,在一般持倉不能滿足企業套保業務的實際需求時,可以向能源中心申請套期保值額度。額度認定和審批的原則,一是基於真實的現貨生產、貿易和消費,二是結合市場的具體情況。企業需提供相應的生產計劃、貿易合同或加工生產計劃等證明材料。
當合約進入臨近交割月份時,交易系統會對原來獲批的一般月份套保額度進行調整,調整後的一般月份套保額度即轉化為臨近交割月份額度,調整的原則是在一般月份獲批額度和臨近交割月份一般持倉限額二者之間選其較小的數額,主要原因是考慮控制臨近交割月份的市場風險。當企業發現轉化後的額度不能滿足需求時,可以通過申請臨近交割月份套保額度來滿足其套保需求。
34、交割月份的持倉限額為200手(單邊),是否可以提高持倉限額以方便行業相關機構參與?
答:持倉限額是針對一般持倉的。對於有實際貿易背景、需要對現貨進行對衝套保的企業,可根據交易細則的要求,提供相對應現貨貿易合同或排產計劃等能源中心認可的證明文件,於套保持倉申請期限內向能源中心申請套保持倉額度,獲得批准後即可突破200手(單邊)的持倉限制。
35、信用證是否可以作為保證金?
答:目前不接受信用證作為保證金。
36、境外特殊非經紀參與者、境外客戶是否可以使用外匯資金作為保證金?
答:境外特殊非經紀參與者、境外客戶可以使用外匯資金作為保證金。以外匯資金作為保證金的,以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公布的當日人民幣匯率中間價作為其市值核定的基準價,目前能源中心規定可用於作為保證金的外匯幣種為美元,折扣率為0.95。
當日閉市前外匯資金的市值先按照前一交易日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公布的當日人民幣匯率中間價核算。每日結算時按上述規定的方法重新確定外匯資金作為保證金使用的基準價並調整折後金額。
37、外匯兌換是否只能在存管銀行,如果匯率報價不同是否有權選擇其他銀行兌換再打回給開戶行?
答:結購匯必須通過境外客戶保證金指定存管銀行辦理。會員辦理結購匯時,可以先查詢相關銀行的實時匯率,然後選擇報價最優的銀行發送換匯申請。
38、同時持有買賣雙向盤位時,究竟是按雙向持倉量、淨持倉量還是持倉組合計算交易保證金?
答:按單向大邊收取交易保證金。
參見《結算細則》第二十八條:「......在下列情況下,能源中心可以單邊收取交易保證金:
(一)同一客戶在同一會員、境外特殊經紀參與者處的同品種雙向持倉(合約進入最後交易日前第五個交易日收市後除外),按照保證金金額較大的一邊收取;
(二)非期貨公司會員、境外特殊非經紀參與者同品種的雙向持倉(合約進入最後交易日前第五個交易日收市後除外),按照保證金金額較大的一邊收取」。
39、《結算細則》第三十九、四十條規定「當日結算完成後,會員在能源中心的任一內部明細帳戶的當日結算準備金餘額低於最低餘額要求時,結算結果即視為能源中心向會員發出的追加保證金通知,兩者的差額即為追加保證金金額。......會員應當在下一交易日開市前補足至結算準備金最低餘額」。補充保證金的操作在實際操作中一旦無法滿足要求如何處理?
答:《結算細則》第四十條提到對於會員在能源中心的任一內部明細帳戶未補足保證金的處理,即:如果結算準備金餘額大於或者等於零的,該帳戶對應的會員或者境外特殊參與者不得開新倉;如果結算準備金小於零的,能源中心按照《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風險控制管理細則》的規定進行強行平倉等處理。
40、公司內部履行完付款審批流程後,人民幣資金從公司專用資金託管帳戶劃轉至專用結算帳戶是否可以實時到帳?
答:會員通過【能源中心會員服務系統】的電子出入金菜單,向能源中心提交入金、出金申請,即會員專用資金帳戶和能源中心專用結算帳戶之間的資金劃轉申請。
入金申請,交易期間由系統自動審批並實時轉帳;出金申請,由能源中心在日終結算時集中辦理劃轉。
41、通過境外(內)經紀機構參與交易的境外公司是否必須開立專用資金託管帳戶?
答:直接委託境內期貨公司進行結算(或者交易和結算)的境外交易者、境外經紀機構,必須在具有境外客戶保證金存管業務資格的指定存管銀行開立專用期貨結算帳戶。
42、境內非期貨公司會員是否可以開立外匯資金帳戶?
答:不可以。
國家外匯管理局〔2015〕35號文規定,境外交易者、境外經紀機構,以及具有結算資格的期貨公司或其他機構為境外交易者、境外經紀機構從事境內特定品種期貨交易提供交易、結算等服務的,可以開立相應的外匯專用帳戶。
43、境外特參的外匯資產只能作為交易保證金?所有費用和盈虧結算仍然必須使用人民幣結算?
答:是的。
20號膠期貨作為境內特定品種適用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15〕第19號相關規定:
「二、境內原油期貨交易以人民幣計價、結算...... 九、境外交易者、境外經紀機構可以直接使用外匯作為保證金,外匯保證金結匯後方可用於境內原油期貨資金結算......十三、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的其他境內特定品種期貨交易的跨境結算業務,參照本公告辦理。」
能源中心《結算細則》第二十三條規定:
「人民幣作為能源中心結算幣種。經能源中心同意,外匯資金和價值穩定、流動性強的標準倉單、國債等資產可以作為保證金。」
七、20號膠期貨交割
44、20號膠期貨為何採用註冊商品管理?
答:在長期的貿易中,現貨市場對泰國、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主要品牌的20號膠已形成比較穩定的認識和口碑。下遊輪胎企業根據生產配方和使用習慣採用不同品牌的20號膠生產輪胎。從尊重現貨貿易習慣和滿足輪胎企業採購需求的角度出發,20號膠交割商品採用註冊商品管理。能源中心將密切關注20號膠市場情況變化及發展趨勢,適時對註冊商品進行調整。
45、20號膠期貨交割倉庫布局是怎樣的?
答:20號膠期貨依據消費地和集散地優先、服務海南自貿港建設的總體原則設置交割倉庫。我國20號膠的消費和集散區域主要集中在山東、江蘇、浙江、安徽和上海等地。2018年,我國進口20號膠440萬噸,其中青島、上海、南京、杭州、大連、寧波是20號膠的主要進口地,且上述港口周邊均有大型輪胎企業,消費20號膠的量也較大。能源中心將為20號膠期貨在山東、上海、浙江、海南等地區設置指定交割倉庫。20號膠期貨上市後,將根據交易情況及市場需求,必要時對交割倉庫布局做適當調整。
46、20號膠期貨交易單位及交割單位是多少?
答: 20號膠期貨交易單位為10噸/手,交割單位為10噸,交割數量應當是交割單位的整數倍。
47、20號膠期貨合約交割月份有哪些?
答: 20號膠期貨合約交割月份為1~12月。我國輪胎生產商對20號膠有長期需求,按年制定生產計劃,每月需求較為平穩,月度進口量基本維持在20萬噸以上,因農曆新年原因每年2月進口量有所下降。20號膠的生產方面,因20號膠原料可存儲性強,故即使處於橡膠樹的落葉季,仍然保持生產。從三大主產國產量來看,3、4、5月略低於其他月份,但總體仍然平穩。
48、20號膠期貨標準倉單有效期如何設置?
答:組成每一保稅標準倉單的20號膠的生產日期應當不超過連續30天。每一保稅標準倉單20號膠的最早生產日期為該保稅標準倉單的生產日期。20號膠保稅標準倉單的有效期為自標識的生產月份起十二個月止。
用於實物交割的20號膠應當在生產日期起90天內入庫,超過90天入庫的,不得用於生成保稅標準倉單。
入庫生成標準倉單時的20號膠的檢驗報告自籤發之日起180天內有效,在庫商品的檢驗報告自籤發之日起90天內有效。期滿後,其相應的商品應當重新檢驗,合格後方可用於交割。對在庫20號膠重新檢驗時,質量檢驗報告不合格的,保稅標準倉單持有人對其商品質量承擔全部責任,指定交割倉庫有責任的除外。
49、人民幣計價結算是否會影響從期貨市場買到的20號膠的報關進口?
答:在國家支持跨境人民幣結算的大背景下,現貨貨物的進口報關可以使用人民幣計價的單證。20號膠期貨採用人民幣計價結算,不會影響其進口報關。
50、經交割獲得的實貨20號膠需要報關進口的,其海關繳稅的稅基按照交割結算價還是建倉價格計算?
答:根據海關總署2019年第121號公告,採用保稅標準倉單到期交割的,以20號膠期貨保稅交割結算價加上交割升貼水為基礎確定完稅價格。
(責任編輯:方鳳嬌 HF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