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四大發明之一是造紙。造紙是蔡倫發明的,他研究的年頭太多,把家產都搭進去了。但是造出來的紙還是沒人要,不知道有什麼用。媳婦就鬧他,常和他吵架。後來,蔡倫琢磨來琢磨去,找來個大蘿蔔,用刀在上邊刻了點什麼,還找了點顏色,之後就在紙上印東西。這些他都沒跟媳婦說。{蔡倫(?-121)字敬仲,東漢桂陽郡人。漢明帝永平末年入宮給事,章和二年(公元88年)}
有一天,蔡倫對媳婦說:「你這麼辦,這麼辦……咱們造的紙就有用了!」
他媳婦說:「這行嗎?」
蔡倫說:「行!」
等第二天雞叫之後,蔡倫就裝死躺在院中。他媳婦就喊:「我叫你造,成天造!弄這麼多沒用的東西……」很多人聽這裡喊得不是聲不是調,便都過來看熱鬧。
過去牆頭矮,蔡倫媳婦喊了一會兒扭頭一瞧,見牆頭上爬了很多人。她就喊:「我叫你造!我全給你燒嘍!」邊喊邊抱過一抱紙來,放在蔡倫腦袋前邊就燒……
正燒著燒著,蔡倫「騰」的一下跳起來,活了。蔡倫說:「你可別給我燒了!這可是好東西,我正掙錢呢!掙了不少錢!」說著,就從兜裡掏出來很多錢(他印的洋錢票)。
人們一看,嘿!這紙一燒,人能活,紙還能變成錢。就這樣,死了人燒紙,清明節燒紙的習俗就一直延續到現在。
編後語
此故事收錄在宋朝的《野史》裡面,講述的故事是,當代發明家蔡倫的故事!
這個來歷不知道是真是假,反正當今社會還是流傳這這個風俗,真假也無從考證。
祭的意義是什麼?祭是不是代替了敬拜?如果沒有代替敬拜,就不構成宗教性;如果代替了敬拜,就侵犯了神的權柄。祭如果是紀念的話,也不過是文化的一部份,而如果是紀念的話,為什麼需要有宗教的儀式?所以在這裡產生了自我矛盾。「生則養之以禮,死則葬之以禮,葬畢則祭之以禮」是孔子的話,但連孔子的時代,也有楊朱之類的人反對。如果父母親還在的時候,沒有好好的供養他,死之後再給他大吃大喝.敬奉他許多的東西,那不是真孝,因為結果還是自己吃。
我個人對祭祖提出三件事,可以做中國文化需要再思想的建議:
【第一】紀念他們的恩情。作追思會,訴說他們的善行。
【第二】效法他們的善行。在我們的生活行為當中,實實在在效法他們善良的美德,遵行出來、活出來,就好象他們在世一般。
【第三】成全他們的良願。長輩所立的良願、志向而沒有辦法達到或完成的,做子孫的成全它,這是真正的孝順。
清明節快到了,我可以與家人一起去墓地掃墓、燒紙嗎?
國人很看重清明節,藉以紀念已故親人,從這一點講,基督徒也應該尊重這種講究「慎終追遠」的文化傳統。但是,清明節又有許多迷信與祭拜偶像的內容,對此,基督徒照著聖經所設定的信仰原則,就不能參與其中了。
基督徒當然可以跟家人一起去墓地,也可以參加不牴觸我們信仰的掃墓活動,比如擺放鮮花,清理墓園,清洗石碑,這些活動可以寄託我們對親人的思念。
但有些涉及迷信、祭奠亡靈以及拜偶像的掃墓活動,基督徒就絕不能參加。這類活動包括在墳墓前上香、下跪磕頭、燒紙錢,燒紙車、紙馬,祭拜,上供物等,這些活動,基督徒就不應該參與了。因為這些活動類似於「拜偶像」,這是神所不喜悅的,我們基督徒一定要遠離。你要溫和地告訴你的親友,你為什麼可以掃墓,而不能燒紙、上供。你要理性和溫柔地做解釋,使他們理解你是因為信仰的緣故。
你可以這樣講:「我和你一樣,都非常懷念我們的親人。但是對親人最好的紀念,就是自己好好地珍惜每一天,好好地生活。現在若我們擺上這些供物,燒紙……這些行動對Ta沒有任何意義,而且這樣做,我們就會得罪真神!因為聖經告訴我們:不能拜偶像!」 你還可以繼續對家人講:「死去的親人,你們都害怕Ta,所以才來燒紙、燒香的,但是Ta畢竟是一個人,而且是過世的人。難道真正的神,又真又活的神,主宰我們的生命的神,我們不是更當敬畏祂嗎?所以,我們一定不能得罪真正的神!」
此外,基督徒還可以把清明節變成一個傳福音的日子。中國文化平時忌諱談論死亡,基督徒可以藉此機會,把死亡的來歷告訴朋友、親人。告訴他們「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羅馬書5:12),並且要他們知道「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希伯來書9:27)。告訴他們,神的兒子耶穌基督降世為人,以祂在十字架上的贖罪之死,解決了死亡的問題,凡願意憑信心悔改歸向基督的,都可以有永生。
總之,基督徒不必有清明節恐懼症。儘量利用這個日子,為基督作美好的見證吧!主與你同在!
海內校園答:
祭拜祖先的主因有兩個:
第一:是由於迷信異教邪說。以為「可為活人與死人賺得功績」,「可為死後靈魂的西天之旅消除障礙」,「可免去死人靈魂的騷擾,反得其庇護」,這一切的觀念,都大大違背聖經的真理,使人受迷惑。
第二:是為了對祖先表示「孝敬」。中國人最強調孝道;故曰:「夫孝德之本也」(孝經),「百善孝為先」。
聖經更注重孝道 :
1、出埃及記二十12「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2、出埃及記21:15,17「打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咒罵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
3、箴言三十17「戲笑父親,藐視而不聽從母親的,他的眼睛,必為谷中的烏鴉啄出來,為鷹雛所吃。」
4、以弗所書六1~3「作兒女的,要在主裡順從你們的父母,因為這是正當的。要孝敬父母,使你亨通,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
基督徒對待祖先的態度:
第一:對祖先可以「尊敬、記念」,卻不該「敬拜、祭祀」。
1、主的話清楚表明:「當拜主你的神,單要事奉祂。」(馬太福音四10)又說,「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不可跪拜那些像。」(出埃及記二十4~5)祭拜祖先,便是把祖先當作神了!
2、曾子說,「椎牛祭墓,不如雞豚之逮親存。」歐陽修說,「祭之豐,不如養之薄。」可見連中國的古聖先賢也知道祭祀之無益。
第二:食物是為養活人的身體。
人死了,靈魂下了陰間,根本不需要,也享受不到「祭物」。【例:睡覺不能吃,何況人死後。】
第三:祭拜祖先,雖可能是一片孝心,但與真理不合,對祖先毫無助益,反而邪靈、汙鬼接受了祭拜,大大得罪了神。
第四:中國人強調「慎終追遠」,追溯到人類的第一代祖先是亞當,夏娃,而他們的源頭卻是神,所以敬拜神才是真正的「慎終追遠」。
第五:「祖先牌位」是異邦迷信的產物,不能代表祖先,反而給邪靈一個躲藏處,來僭取人的敬拜。祖先的真代表,乃是你我本身。
第六:當趁著先祖、父母活著時「在主裡」孝敬他們,奉養他們並帶他們接受福音,得著永遠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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