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女子隱婚懷孕被辭退 公司被判賠償萬餘元

2021-01-08 大眾網

  結了婚卻不對外宣稱自己「已婚」身份,近年來都市裡出現越來越多此類隱婚族,王柔也是其中一員。王柔的懷孕卻讓她在公司洩了底,並遭到辭退,但公司為此也支付了相應的賠償金。

  「未婚」女職工懷孕被公司辭退

  2012年,時年27歲的王柔應聘到海南某公司擔任預算員一職,雙方籤訂合同期限為2012年4月16日起至2014年4月15日止,試用期2個月。合同約定工資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工資分配方法,績效工資年底考核發放。王柔履職後,每月平均能拿到近5000元的工資。

  王柔在入職前,公司曾分發《應聘表》,王柔在當時的婚姻狀況一欄填寫為「未」;入職後,公司又讓王柔填寫了《員工登記表》,婚否一欄填她仍然填了「否」。王柔在公司的「未婚」身份一直持續到2012年11月被揭穿,公司發現王柔懷孕了,並早在2011年7月就結了婚。2013年1月,公司正式辭退了王柔。

  一審法院裁決公司賠償女職工

  被公司辭退的王柔向省勞動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賠償金和拖欠的績效工資,以及經濟損失共計近10萬元。2013年9月省勞動仲裁委作出裁決,公司向王柔支付經濟賠償金9569.8元和績效工資4489.05元。公司不服裁決,將王柔訴至法院。公司稱,如果王柔在公司工作至年底,就可以領取到績效工資4489.05元,但由於她隱瞞婚姻事實,有欺詐行為,故不應該領取年底的績效工資。

  一審法院美蘭法院認為,王柔應聘入職時,雙方未約定未婚為入職條件,王柔隱瞞已婚事實雖有不當,但尚不能構成欺詐行為。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公司明知王柔在孕期仍解除勞動關係違反了《勞動合同法》,應當支付經濟賠償金。另外,王柔的工資構成是由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年底考核後發放的績效工資亦是勞動報酬的一部分,公司應該支付。

  公司稱女職工欺詐再上訴

  公司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至海口中院。公司認為,王柔為了達到順利入職目的,刻意隱瞞,向公司提供虛假的婚姻狀況信息,違反了《勞動合同法》,屬無效合同,依法解除與王柔籤訂的勞動合同,符合法律規定和法律程序。同時,根據公司規定,績效工資統一在年底一次性發放,王柔離職時還未到年底,公司不應支付王柔績效工資。

  王柔辯稱,自己入職時公司並未約定「未婚」為入職條件,如果公司真的以「未婚」為入職條件,就違反了法律,屬於無效條件,自己與公司的合同顯然沒有違反《勞動合同法》。二審法院認為,公司解除與王柔之間的勞動合同,系以其懷孕後無法勝任工作為由,而非以其隱瞞婚姻狀況為由,且婚姻狀況屬於個人信息,在不影響王柔的履職行為情況下,未如實披露婚姻狀況並不構成對公司的欺詐。公司在王柔懷孕期間解除勞動合同,違反了法律禁止性規定,屬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賠償金。二審維持了一審的判決。

  隱婚不是解除勞動關係合法理由

  海南陽光島律師事務所陳劍律師表示,我國憲法規定婚姻自由,在現實生活中,有些用人單位不願意招聘未婚女性,或者說沒有生孩子的已婚女性,是因為用人單位擔心為女性員工休產假支付全額工資,導致職場出現許多隱婚族。用人單位不能以勞動者隱婚而解除勞動關係,隱婚沒有違反勞動法律的規定,用人單位如果用隱婚作為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的理由,就要為自己的違法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付出違法成本。另外,在我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三條和《就業促進法》第二十七條均規定,用人單位招聘所設定的「女性未婚」條件系違法行為,屬於無效條件。

  (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相關焦點

  • 重慶一女子因懷孕被辭退!第一胎生完四個月又懷孕 單位表示很無奈
    近日,重慶一女子因懷孕被單位辭退一事,引發社會廣泛關注。該女子是一家培訓機構的語文老師,今年10月她和機構籤訂了勞動合同,但在11月的時候,這名女子卻發現自己懷孕了,得知這一消息後,培訓機構立即辭退了這名女子。這名女子很委屈,選擇向媒體報導。
  • 女子懷孕兩個月被辭退 公司回應:她第一個孩子才四個月大
    家住重慶渝北區的呂女士近日被供職的培訓機構開除了,她向記者而反映,自己剛懷孕就被公司開除,公司侵犯了其合法權益。可公司負責人的態度卻十分強硬,堅決要將她開除。培訓機構校長表示,呂女士剛生完孩子沒多久,第一個孩子現在才四個月,現在又懷孕快兩個月了,出了事負責不起。經了解,呂女士在並不知情的情況下來應聘,也籤訂了勞動合同,半個月後才發現懷孕。
  • 懷孕一個月,我被公司老闆歧視死亡:懷孕不配工作?網友卻說:老闆幹...
    呂女士是一家培訓機構的語文老師,在就職之後意外發現自己懷孕了,於是就將這一消息告訴了自己所在的公司,萬萬沒有想到,在公司知道這一消息之後竟然表示要讓自己離職! 呂女士:每個女人都要經歷懷孕生孩子,真沒想到公司為了不承擔相應的責任會將她開除。
  • 女子被公司兩次辭退,得知原因後無語:長得太好看影響公司團結!
    1月11日,據朔州日報社消息,河南一位女士在某家公司上班,不到一年的時間就收到老闆兩次的辭退書,該女子找到公司的負責人尋求說法,得到的回覆居然是,因為相貌過於好看,會影響公司內部的團結,為了整個公司的環境和氛圍,才做辭退的決定。
  • 開除員工怎麼賠償 2020年辭退員工補償標準
    企業隨意開除員工,是需要受到懲罰的,根據不同的情形,企業將因此付出不同的代價,至於開除員工怎麼賠償,主要是看企業辭退員工的情形,以什麼樣的理由辭退員工可是非常重要的,在2020年辭退員工補償標準中,你也會發現一些答案。
  • 「敢懷孕?直接辭退!」職場女性當個媽怎麼這麼難?
    聽完後老闆神色一變,扭過頭問她:我看你最近胃口都很不錯呀,現在又月經不準,該不會是懷孕了吧? 阿雅連忙否認,說自己才新婚,還沒打算要孩子。 老闆意味深長地說:你還是測一下吧,真懷孕了你要跟我說,我好幫你做準備。
  • 寵物狗乘順風車丟失 平臺公司被判賠償3000元
    原標題:寵物狗乘順風車丟失,平臺公司被判賠償3000元 來源:新京報新京報訊(記者 劉洋)因為公共運輸對寵物乘車有嚴格限制,於是蘇女士選擇用順風車託運自己的小狗。然而,在運送過程中,小狗跑丟,蘇女士為此起訴順風車平臺進行索賠。
  • 被用人單位無故辭退,用這三個方法維權,才能得到賠償
    ,面對公司的無理由打壓,甚是被公司無故辭退,對於大部分人來說都是非常大的打擊,相信大家剛剛進入職場時,都經歷過這樣的事情,就是在試用期剛過的時候,用人單位就會以各種理由辭退員工,大家只有保證自己的合法權益,才能生存下去;下面小編就來為大家分享,三個正確的維權方式,來幫助大家拿到應有的賠償,感興趣的朋友們一起跟隨小編來看看吧!
  • 北京一女職工哺乳期被辭退,用人單位賠償9萬元
    北京一女職工哺乳期被辭退,處於弱勢地位的她該怎麼辦?近日,她拿起法律武器,用人單位賠償9萬元我們都知道,員工在入職時,會與用人單位籤訂勞務合同。這份合同不僅約束員工按規定履行工作義務,也保護了員工的相關權益。例如,《勞動合同法》第42條第4項規定,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 懷孕被辭退?「十佳婦女兒童法律援助案件」教你如何依法維權!
    今天,就讓福妞為大家解讀十佳婦女兒童法律援助案件中一起因懷孕被辭退的勞動糾紛案,看看當事人陳女士如何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勞動權益。 因懷孕被辭退的糾紛案 【案情簡介】
  • 被公司主動辭退,用好這三個方法,自己的損失才能最小
    沒有工資就沒有生活來源,所以只好默默承受壓力,其實對於大部分人來說都是非常大的打擊,相信大家剛剛進入職場時,都經歷過這樣的事情,就是在試用期剛過的時候,用人單位就會以各種理由辭退員工,大家只有保證自己的合法權益,才能生存下去;下面小編就來為大家分享,三個正確的維權方式,來幫助大家拿到應有的賠償,感興趣的朋友們一起跟隨小編來看看吧!
  • 員工將文件上傳到網盤遭辭退,公司是否該賠償?
    李女士因將工作文件上傳至個人網盤被公司辭退,李女士訴至海澱仲裁委,後海聯科技公司(化名)對仲裁裁決不服,把李女士告到法院,要求判決公司無需向李女士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23118元,並要求李女士賠償公司違反保密義務違約金50萬元和直接經濟損失215435.28元。
  • 海口智慧財產權法庭成立一周年 對外公布十大案例
    記者 王天宇 攝  案例一:  未經授權收錄他人作品 海口一公司賠了16200元  福州中久華飛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與海南萬星陽光城娛樂有限公司侵害作品放映權糾紛一案,中久華飛公司系涉案《一百天一千年》等案135首作品的版權人,萬星陽光城公司沒有事先取得權利人明確授權的情況下,在其經營的場所內點唱機上完整地收錄了涉案
  • 加拿大女子沒扶電梯扶手被捕?法院判警方賠償2萬加幣
    加拿大女子沒扶電梯扶手被捕?法院判警方賠償2萬加幣中國新聞網  作者:  2019-12-02 據外媒報導,2009年,一名加拿大婦女因乘坐自動扶梯時,沒有抓住扶手被捕。
  • 廈門一業主群內罵人被判精神賠償
    原標題:廈門一業主群內罵人被判精神賠償本報訊 (記者 安海濤 通訊員 林 燁)網絡媒介大行其道,微信成為人們生活和工作依賴的交流工具。然而,網絡並非法外之地,行為不當也會惹上官司。近日,福建省廈門市海滄區人民法院就審理了這樣一起案件,當事人因在業主群內罵人,被判處承擔賠償責任。
  • 寧波媽媽求助:哺乳期被公司變相辭退,但不敢勞動仲裁,咋辦?
    相信媽媽都遇到過類似困擾:懷孕生娃期間,該怎麼處理家庭與公司間的瑣事?一般來說,公司會給休產假的員工基本工資,可東論一位網友碰到了糟心事:因為懷孕,她被老闆變著法兒辭退了...東論網友@繁裕三村本在一家醫療器械工廠做業務開發。
  • 員工被辭退如何依法向企業索要賠償
    01前言2020年因為疫情的原因註定了是不平凡的一年,很多企業因此而關門大結,很多人也在莫名其妙的情況下被炒了魷魚,那麼在被企業辭退的情況下應該如何運用法律來維護自身的權益。我想是每一個在工作中都需要去了解和熟悉的。
  • 騎手送餐撞人致十級傷殘 「餓了麼」平臺所屬公司被判賠償27萬
    來源:北京青年報原標題:騎手撞人 「餓了麼」被判賠 過馬路時被騎電動車的「餓了麼」騎手撞成十級傷殘,於先生遂將騎手杜某、「餓了麼」的運營公司及另一公司訴至法院,索賠31萬餘元。12月22日,北京青年報記者獲悉,北京朝陽法院一審支持了於先生的訴求,判令運營公司賠償於先生經濟損失共計27萬餘元。2017年3月6日,於先生在等紅燈過馬路時被正在送餐的「餓了麼」騎手杜某駕駛的電動車撞傷,事故經交通管理部門認定,杜某負事故全責。經診斷於先生為右踝關節粉碎性骨折,並於2017年3月13日進行了手術,經鑑定構成十級傷殘。
  • 寵物狗乘順風車丟失,平臺公司被判賠償3000元
    新京報記者今日(11月27日)從北京市三中院獲悉,二審法院認為平臺對該糾紛處理不當,終審判決平臺賠償蘇女士3000元。蘇女士對此聯繫平臺公司協商賠償未果,便將平臺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賠償寵物狗的損失6000元及退還運輸費99元。審理中,關於泰迪犬是如何丟失的,雙方各執一詞,各自也沒有證據證明自己的說法。蘇女士稱,「自己用全封閉的箱子將狗裝進去,箱子很大很硬,防摔防震。」而平臺公司稱,「狗把箱子咬破了,跑到後備廂吃肉,司機沒注意就跑掉了。」
  • 「碰瓷」香奈葡萄酒,糖酒會上被「抓包」,一公司被判賠償100000元
    近日,香奈(J.P.CHENET)冰爽起泡酒包裝侵權一案一審宣判,法院判處涉事公司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需停止售賣近似包裝產品,並賠償損失費10萬元。  對於葡萄酒行業重視智慧財產權的企業和個人而言,這又是一場勝利。